[公告] 業配文檢舉辦法

作者: misa0519 (死硬派)   2016-07-08 18:02:40
好的
由於前些時日有板友檢舉
板友在商品文章中的針對性攻擊行為
這邊板工特別重申本板對於業配文章的規範
超商板是禁止隱瞞業配事實偽商品文的
今年三月,本板藉由板友投票
重新規範了商品文的發文準則
也就是圖文獨立的標準
板工特別說明這個準則對於業配部落格的影響
由於圖文獨立,大家可以不用點閱網址內容
即可觀賞完整內容
所以部落格無法提升點閱率
自然能限制需要流量的部落格來超商板貼文
(因為貼了也不容易賺到點閱流量)
至於有人會覺得 阿還是會不小心點到啊
不過板工的想法其實就
"人能有多少不小心啊 難道我會天天不小心忘記關機車大燈嗎?XD"
那麼,要怎麼檢舉業配文章呢?
首要當然是證明業配事實
比如說這個人都針對某品牌或某店家商品作推薦
(如果還有攻擊其他品牌的問題就可能觸犯板規三了)
或者 能舉證該作者有接受廠商邀約之事實自然最好
將完整資料寄給板工 板工會洽詢相關管道處理
另外重申超商板是開放空間 板工尊重所有板友的言論自由
但是真正的自由是建立在不影響他人自由之上
希望每一個板友都能遵守這一點
尊重這個開放空間的所有使用者 同時也是尊重自己的發言空間
祝福大家颱風天愉快
並向所有辛苦的超商從業人員說一聲 辛苦了!上下班務必平安!
板工要去還書債了 前些日子工作時不慎弄傷左手
所以無論是站內信還是水球都不太能快速回復
(不過就算沒受傷也是常常忙工作忙打掃忙洗衣之類的XD)
希望大家多多包涵
作者: n29287764 (P1診)   2016-07-08 18:13:00
辛苦了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07-08 18:17:00
覺得業配文若只是只推薦某商店商品 那店員怎麼辦還有有些人就是習慣去某間超商 這樣可以嗎還是必須有明確收廠商邀約的證據才算業配文呢
作者: pccu80825 (小亨利)   2016-07-08 18:31:00
對啊我小七店員當然都會先嘗鮮自家新品pi文呀
作者: wi22900 (wi229)   2016-07-08 18:39:00
推,不然也不知推薦的商品是否真心好吃,還是來賺部落格廣告流量的
作者: Fallen27 (Re*)   2016-07-08 18:44:00
覺得規定PTT內文附圖需全貼很不錯,不想給一些有特殊企圖的部落格賺流量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7-08 19:07:00
你這樣根本難以定義業配 直接規定PTT需貼圖就好
作者: yeunong (Y)   2016-07-08 19:18:00
全時開大燈不好嗎?XD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16-07-08 19:19:00
7-11被攻擊的最嚴重吧,越被挨揍越支持它。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07-08 19:26:00
之前的疑似業配文章 也不是只po同一家超商 也沒證據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7-08 20:38:00
我還蠻喜歡推薦文的 便利商店商品推陳出新 有的時候沒人說根本不知道出新商品了XD別人不清楚 但我可以接受你把商品些許美化 不要酸的寫成辣的 苦的寫成甜的 味道天差地遠都好!
作者: tin989 (大張哥)   2016-07-08 20:41:00
可是我全時開大燈欸……(愣
作者: justtakethat (TT)   2016-07-08 21:05:00
大型重機沒有大燈開關(歐洲規範)
作者: tin989 (大張哥)   2016-07-08 21:07:00
不會的喔,我的是超級老車,每次都開燈,自從上次換電瓶以來四五年都沒事,而且全時點燈的好處是可以讓其他駕駛人注意到你進而減少車禍發生率喔,只是要注意不要開成遠光燈就好^_^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6-07-08 21:30:00
變成bike板了啦辛苦推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6-07-08 23:42:00
推文都離題啦XDDD
作者: tin989 (大張哥)   2016-07-08 23:48:00
呃抱歉抱歉,然而還是覺得如何判別為業配文有些難呀……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07-09 00:50:00
Imgur縮圖可以看出點閱量
作者: tin989 (大張哥)   2016-07-09 01:32:00
辛苦啦!祝早日康復!
作者: zzz41432 (魚兒)   2016-07-09 03:27:00
所以那個每天吃便利商店的到底是不是業配阿有時候還莫名其妙不給分
作者: LizeYi (ZE)   2016-07-09 06:07:00
我目前全家奴工我基本上都吃全家啊
作者: danielpowter (daniel)   2016-07-09 12:18:00
業配根本大多是個人觀感,每次看到食記或是推薦,推文內都說你是業配。難道每次都要貼發票出來才能佐證嗎? 鄉民朋友嗎?都用鍵盤講一句業配就讓寫文的人覺得心酸,花這莫多時間還沒誣賴,直到貼出發票來,一聲對不起就沒事情了。
作者: Malaycake (馬來糕)   2016-07-09 14:11:00
個人也因為興趣才開部落格寫文,有時候莫名被說業配,心裡不免有os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6-07-09 14:27:00
主動把發票或明細貼出來是可以擋酸酸啦 舉手之勞打個酸民臉也爽XD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07-09 17:06:00
其實這樣容易讓原本熱心分享的板友退卻原本限制就不錯了 增加檢舉感覺有點草木皆兵的感覺就像贈送板 很多人規定限制不要一行文 要有禮貌 等等最後卻發現能打出文情並茂的索取文 都是職業索取者若分享個心得也要被懷疑 要附發票要附明細到最後超商版可能真的只剩業配文可以看了沒有甚麼規定是業配文不能配合的偏偏最主要的證據幾乎是不可能拿到不是說贈送板限制一行文 超商版限一定要po圖不對只是凡事過猶不及都不是好事想請問版主若被檢舉一直推薦某間超商or某品牌商品版主打算怎麼處理呢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7-10 06:19:00
推尊重自己的發言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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