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預購商品越做越大,倉庫快爆了…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2-11 02:19:23
※ 引述《fox40114 (肥喵馬馬)》之銘言:
: 大家好~
: 小妹在全家上大夜,負責整潔及文化商品進退貨
: 店鋪生意好也是每個員工的驕傲
: 也能理解全家正在努力進步想要超越小7的心情
: 但是有一點實在讓人很力不從心…
: 就是集點兌換的商品越來越大
: 而且每次!!!都只進貨兩組,然後直接進入預購模式,讓我們每天都要跟客人陪笑臉請

: 人預購,然後客人預購後忘了來拿,倉庫被塞爆…
: 既然知道這東西會賣,何不多做一點,人人都有現貨拿,也不會有人惡意拍賣,不是皆

: 歡喜嗎…
: 我們店甚至還保留著兩年前的預購商品…
: 就怕哪天客人想到了要來拿…
: 以前頂多碗盤公仔,出到超人吸力杯時我就覺得東西好大沒地方放…
: 沒想到這兩期公司竟然直接開大絕
: 半個人高的宇宙人…抱枕…蛋黃哥抱枕毯…
: 通通堆在倉庫…
: 好死不死客人來拿阿朗基時期的商品我們就要把抱枕山全部翻開,拿出商品,堆回去…
: 又怕東西找太久讓客人觀感不佳…
: 整個無力~~~~~~~~~~
: 有全家店員有跟我一樣的困擾嗎T__T
只能跟你說這是件非常正常的事
應該說幾乎每一間都會有這種問題......
我們店裡的倉庫某角落現在還堆放著N個海賊王的GK(這是2年前的活動)
還有line熊大的抱枕(這是1年半前的活動)
沒人來拿........
然後就一直堆在那佔空間妨礙我做事= =
最近全家不知道為什麼一堆預購商品體積都很大放在那真的很困擾~”~
本店目前倉庫裡還庫存1x個宇宙人超大抱枕
2x個可愛居家暖暖毯
超過100個宇宙繽紛隨身袋.................
你覺得這些東西最後會有多少人來拿???
打電話??你實在是太天真了..........
100位店員中有101位懶得一個個打這種電話通知客人來拿......
沒有人會有那美國時間打這種電話的.....
打電話有人會接??
接了他就會來拿?
沒有人能保證
所以只要有客人有要預購活動商品我一定會事先告知幾件事情:
1.只要超過1個月才能取貨務必特別強調需要等很久
您確定那時您會記得要來取貨嗎?
N個月以後才能拿到這東西您確定那時您仍喜愛這產品嗎?
2.貨到了以後店鋪並不會主動通知,您需要自己記得這件事
3.商品一但在店鋪裡擺放超過一個月代表您放棄此產品,店鋪會將此產品退回您將永久喪
失此權力
4.領貨小白單請務必保管好不要遺失
(其實沒小白單還是能拿,只是還要一個個對名字麻煩........)
5.幫客人在小白單上的取貨日期用筆圈起來強調一下,這樣更明顯
任何客人要預購我都會很清楚的告知這5件事,這樣可以省掉很多麻煩^^
美其名是「告知」其實是藉此嚇退消費者XDDDD
反正我一切照規定來完全站的住腳根本不怕你客訴
很多消費者聽到注意事項這麼多嫌麻煩就打退堂鼓不預購了XDDDD
因為說實話很多店鋪都不喜歡消費者來預購活動商品
麻煩、佔空間、利潤又沒多少.......
以上建議給你做個參考^^
本人相當理解店鋪裡存放著一堆預購商品放了幾百年確沒人來拿的困擾........
作者: KingTom (Kinger)   2015-02-11 02:39:00
拿來送我好了(誤
作者: ycarol (水瓶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2015-02-11 03:12:00
3 一大堆加購商品 及點數加購也好純點數換的都是顧客真金白銀購買的 現在連禮券優惠票券都不准有有效期限 原po你確定可以有喪失物品所有權這種作法說法嗎??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2-11 03:17:00
確定可以,小白單上面都有寫,東西只保留在店鋪1個月,1個月後就退回進貨廠商,一切符合規定不然如果放在店裡10年沒人來拿店鋪就要幫忙保管10年?
作者: ycarol (水瓶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2015-02-11 03:25:00
退回去 那付的錢 是退 還是沒有??就算有寫 但如果消費者錢就這樣沒有了 告到消基會去應該也不見得ok吧??而且常常搞到最後 白紙黑字寫的規定都最後都會被裁定無效的例子也不少....退回進貨廠商 也不代表可以去做人情 難道說加購的毯子也可以這樣比照辦理嗎?
作者: lin0315 (零)   2015-02-11 03:31:00
小白單上面寫的東西法律效力不會凌駕於中華民國民法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2-11 03:31:00
其實這很多都是不能說的秘密XD 至於只保管1個月是否合乎現行的法律規定這我就不清楚了有心人可以去告告看,我也很這規定是否合法XD我只能說只要你1個月以內來拿一定都有,如果沒有你絕對能告死店鋪店鋪絕對需要負責,過1個月就無法保證了XD 個人認為保管1個月也實在是夠久了,難道每樣東西都需要永久保管?
作者: ycarol (水瓶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2015-02-11 03:38:00
我只想說你真的按照小白單處理掉 顧客又回去找 麻煩的是你自己你可以想想我舉的票券無有效期限規定 你再來思考一個月消費者即失去所有權真的有可能嗎?再者 我相信消費者要鬧的話 不要付諸法律了 光找上總公司倒楣的是按小白單規定做的你吧? XD我個人比較心急 錢先付了兩三個月了 會忘了幾天 但要完全忘了還未發生過 只是覺得你這樣的說法 危險的是你自己 不信的話 隨便你嘍XDXDD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2-11 03:40:00
錯,倒楣的是總公司不會是我,因為小白單那規定是公司定的我只是遵照那規矩辦事而已XD
作者: ycarol (水瓶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2015-02-11 03:41:00
可以的話 我是比較不想動不動預購期要二 三個月啦....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2-11 03:41:00
我還真的很好奇如果對簿公堂這規定是否合法耶?
作者: ycarol (水瓶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2015-02-11 03:42:00
嗯嗯 但你真的覺得公司會保護你比較多??那你可以現在把店舖超過一個月都處理掉 因為我真的也很好奇這規定的合法性
作者: lin0315 (零)   2015-02-11 03:45:00
這有需要好奇嗎?去翻翻法條吧,不然你現在google一下請求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2-11 03:45:00
不用全部處理掉,處理個8成就好了,因為根據經驗法則,逾期超過1個月消費者仍來領取的比例絕對不會超過2成XD現在堆在倉庫裡超過1個月的筆袋大概有近150個,最後會被領取的我想絕不會超過30個XD
作者: ycarol (水瓶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2015-02-11 03:48:00
如果你都覺得這規定可以合理 站的住腳了了 又何必在意客人是不是真的拿?規定是超過一個月就不負保管責任了不是嗎?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2-11 03:50:00
總是需要以防萬一凡事做最壞的打算呀XD 處理個8成,預留2成來保護自己XD
作者: ycarol (水瓶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2015-02-11 03:54:00
你的這兩成不就是我在說的???
作者: virus2058 (某汽水)   2015-02-11 04:00:00
不就店員按照公司規定做事 樓上到底要爭贏什麼 囧
作者: Easonmo1231 (莫)   2015-02-11 04:06:00
走公司規定,有問題公司扛,有問題嗎?
作者: ycarol (水瓶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2015-02-11 04:06:00
你真的覺得店員按公司規定做事可以一帆風順嗎?那板上不會那麼多怨歎了吧??你覺得我只是要爭贏嗎? 我反而覺得如果真的按原po第三點做的店員 會比較惨吧....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5-02-11 04:07:00
雖然我沒預購過 但身為客人的角度 我會希望店家電話通知假如客人忘記的話 都不打就預設打電話沒用 嗯 認不是很好
作者: HScarpetta (小珮)   2015-02-11 04:11:00
有上百筆預購時你不會想打的....
作者: lin0315 (零)   2015-02-11 04:11:00
請求權是有保障時效的,期間內沒有給付物品就是違法我覺得預購這回事真的很麻煩,店員也很困擾,我也覺得店
作者: Easonmo1231 (莫)   2015-02-11 04:13:00
有問題就該打0800,公司會有律師團處理,小店員按規定就好。
作者: lin0315 (零)   2015-02-11 04:14:00
原照公司規定沒有錯,不過擅自送人這個就..反正到時候債
作者: Easonmo1231 (莫)   2015-02-11 04:16:00
送人那叫業務侵占,是公司對店員,別搞錯了。
作者: lin0315 (零)   2015-02-11 04:16:00
權人找上門公司就是債務不履行這樣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5-02-11 04:17:00
嗯大概店員其他工作已經忙翻累壞了沒有餘力打電話了 好吧
作者: lin0315 (零)   2015-02-11 04:18:00
我哪時講到公司對店員?所以你知道這是侵佔持有物囉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5-02-11 04:19:00
突然想到我其實有預購過的經驗...蔡司杯XD 真健忘
作者: lin0315 (零)   2015-02-11 04:23:00
店員把東西送人,哪裡符合公司規定了?業務侵佔加重喔 呵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2-11 04:33:00
哈~看來我把不能說的秘密說出來了XD 修個文:p
作者: mercdi (Mercdi)   2015-02-11 07:14:00
打電話是基本吧
作者: Rabbit19264 (發現夢想與現實的差別)   2015-02-11 08:20:00
我家 附近的全家會傳簡訊耶?!
作者: drawingyou (永恆瞬間)   2015-02-11 08:40:00
所以當初沒預購到,或許幾個月後還可以去問問東西有沒有貨?
作者: arioso0602   2015-02-11 09:47:00
如果在法律上 可以索取"保管費" 畢竟他有盡到保管責任超過時間領貨 店家還是應該保有該品項 但可以不保持完整性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5-02-11 10:30:00
昨天晚上去拿宇宙人宇宙人暖暖毯了
作者: ycarol (水瓶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2015-02-11 11:36:00
你按規定 退回公司 公司要保管要退回那 責任在公司 但你直接送人代表到時消費者如果真的來找你也生不出東西來給他今天東西消費者付清款項 你私下送人未退回去 這有按規定處理嗎?我是不清楚如果退回全家或任何cvs的總公司會如何處理 但我以為退回去了 消費者來要也是公司沒有辦法拿東西出來給消費者要找當然找公司 但你若是送人 那就不對了吧....其實你根本在賭人家不會來拿 但萬一真的來了呢??我是沒有覺得店員要打電話 但現在不是提供一個長年不來取貨佔空間的方法?也不是幾百個人都不來取吧....?
作者: wtt0331 (怪人退散ˊ_ˋy-~)   2015-02-11 12:26:00
推出這些商品想必賺了不少吧(不然誰會一直狂出) 就扣個幾元當簡訊費不行嗎? 不是說由店員個別寄簡訊 而是統一由系統發出那樣 不曉得可不可行就是了
作者: kui5024 (Kui)   2015-02-11 12:32:00
如果可以推出像樓上說的方法的話店員也會很開心的orz...
作者: grief3 (^^~)   2015-02-11 13:13:00
就退回總公司啊 逾期就自己找總公司領這沒必要討論這麼多吧...總公司要找倉庫保存 銷毀 或另外銷售 那就不關店家事了
作者: a9951595 (Nian)   2015-02-11 14:24:00
工讀生談什麼利潤...做好分內的事情就好
作者: yasefeng (Sunnyrain)   2015-02-11 15:57:00
肯定店員辛勞 但小心被消費者告喔! 他們有付錢你的有些但書其實是站不住腳的 治本還是多生產不要預購量大換完就沒了 不要再想要多賺一點 結果造成浪費你的第3點除非消費者都沒付錢 才可以這樣主張 不然你要退費嗎? 多注意一點細節 小心不要被客訴 店員真的很辛苦
作者: svulvul (咕咕咕)   2015-02-11 16:23:00
很多人都不去拿嗎?那我的預購取貨日還沒到能不能先給我QAQ
作者: ycarol (水瓶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2015-02-11 16:46:00
按公司規定 本來就是退回公司 送人還談什麼按公司規定咧....我預購期沒有到 我也想超過一個月不去拿的先給可以嗎?這樣也減負嘛XD
作者: hoyumi (正版型男...無誤!!!)   2015-02-11 16:54:00
我有想過預購是詢問客人要不要自費宅配到家,但感覺會更
作者: sonofgod (Orz~)   2015-02-11 17:00:00
賺也不是員工在賺 誰想下班了還發簡訊...
作者: wtt0331 (怪人退散ˊ_ˋy-~)   2015-02-11 18:17:00
送人這種站不住腳的爛方法還能說的義正嚴詞也是有點...
作者: virus2058 (某汽水)   2015-02-11 18:30:00
不知那些單店促銷的過季集點贈品是店長拿這來送的嗎?如果是的話那工讀生的確也只能照辦啊至於不能說的秘密就先不論..
作者: rmoira (R)   2015-02-11 21:09:00
拿去送就要保證所有權人來領的時候 你生得出來他的東西白單規定不敵法律的 反正再怎樣就是賠錢了事啦
作者: new13 (拳擊袋鼠)   2015-02-12 00:15:00
曾經找不到單子,過了好久才去換,真抱歉!
作者: robrob99 (梁龍)   2015-02-12 03:20:00
太久沒拿 可以送警局 報遺失物嗎 XD 客人掉店內的遺失物
作者: df8883517 (阿郭郭)   2015-02-12 08:01:00
知道預購人是誰還能算是遺失物嗎?更何況送警局也太瞎了吧==無法想像警局充滿宇宙人抱枕…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5-02-12 09:39:00
超商板很多店員很威的,反正這麼站得住腳就拿去送啊,加盟店的店長都不敢擅動這些東西了,店員覺得照公司規定不會有事就送,想必公司到時候也不會叫他吐錢出來或擔責任可能他已經送很多次或自己拿去用都沒事,經驗談才這麼大聲
作者: IMUU (U)   2015-02-12 10:20:00
推店員照公司規定做事就好 有事就打0800 很難嗎.....
作者: ycarol (水瓶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2015-02-12 11:22:00
那公司規定是叫你拿去送人嗎??
作者: HScarpetta (小珮)   2015-02-12 13:25:00
柏靈頓熊我放了三年才敢拿出來拆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5-02-12 15:28:00
df8883517: 無法想像警局充滿宇宙人抱枕 XD
作者: spp782002 (3M)   2015-02-12 16:49:00
原po好像沒說要送人吧,有些推文是在跳腳什麼退還給廠商或總公司我覺得很合理,想拿的人自行跟總公司聯絡有什麼不對,一間店才多大哪來那麼多地方擺
作者: ycarol (水瓶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2015-02-12 17:22:00
樓上 那是原po修掉文章了好嗎?? 請先搞清楚.....退廠商或總公司當然合理 有人說退總公司或廠商不合理不對嗎??
作者: spp782002 (3M)   2015-02-12 23:01:00
如果是原po修過了那我道歉,送人真的不對(正色)但東西必須處理掉我覺得是應該的
作者: Abillie (艾比莉)   2015-02-12 23:43:00
退回總公司,辦個公益活動之類的!
作者: CLOVERX (CLOVERX)   2015-02-13 00:15:00
但有些客人等想起來後來拿還會跟妳抱怨怎麼沒打電話通知他們,還會怪你服務不周到..好像媽寶似都要人講才會拿..
作者: applecccc (米蘋果)   2015-02-13 20:09:00
我一直以為時間到沒去領就沒了,還真沒想到會留這麼久....
作者: IanLi (IanLi)   2015-02-14 03:09:00
送人也敢拿出來講 真的有夠大膽
作者: missmap (runhit man)   2015-02-24 15:14:00
不是說會電話通知,阿不就對發票我才想起要去拿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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