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勞健保與工會之別

作者: lemongrass36 (尊重包容多元)   2020-03-13 06:53:02
請問板上前輩,如果雇主說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和假如輔育工會的權益一樣,差別只在於就業保險和勞退6%提撥,大家會不會仍然希望可以成立投保單位?(正職員工超過五人)
如果雇主說成立投保單位將會有不定時的稽查或綜合所得稅會被查、她將面臨一位老師要多支出三千(雖然我不知道這三千怎麼算的),屆時將在薪資做調整,請問大家又是怎麼看呢?謝謝
我個人心裡是不爽,我覺得雇主完全罔顧我們的權益,只想到她自己....目前是和同事們打算要堅持我們的這項訴求
作者: pbjojo (歐喔喔)   2020-03-13 09:48:00
跟所得稅無關,雇主會多出就業保險和提撥的固定支出
作者: lemongrass36 (尊重包容多元)   2020-03-13 22:31:00
今天老闆說那個提撥6%是要從薪資扣除的@@
作者: pbjojo (歐喔喔)   2020-03-14 10:17:00
就跟你買的東西的時候營業稅是內含還是外加的意思一樣,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的,除非你們勞動契約有載明實領薪資不然老闆的作法也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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