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立案相關

作者: FrostMaiden (Nikita300 入手)   2019-11-28 01:10:48
今天遇到了一點狀況
Q1.
請問新北的同仁各位,如果是變更負責人是否需要重新跑立案流程?
Q2.
因原班舍面積只有53.36平方公尺(法定70m^2),卻持有立案證書,
這樣我是能直接變更負責人就好嗎? 也就是避開70m^2 的限制了。
說明: 原班址是(A+B)的形式,但因故裁掉A,所以剩下B班址,可是
教育局重發的核定立案證書卻直接給一個53.36平方公尺的面積
(這不是很奇怪? 明明只能用70平方公尺立案)
因為教育局前後給我的說詞不一 ,且代辦立案的建築事務所是認定
還是要依照現行法規70平方公尺才能變更負責人
所以想請教版上有經驗的同仁們
作者: DR101 (大儒一對一)   2019-11-28 02:16:00
建議以代辦立案承辦人說的為準...
作者: chunpiao (chunpiao)   2019-11-28 10:59:00
變更負責人要重跑立案流程,重新會勘,適用新法規。
作者: steake (奇蹟)   2019-11-28 12:38:00
若教育局承辦說要重新跑流程,就要重新跑其實就是承辦人員說了算,他怎麼講我們就怎麼做
作者: chunpiao (chunpiao)   2019-11-28 21:19:00
看你問哪個負責人啦,問到菜鳥啥也不懂,問建築師吧。
作者: Roskill (Roskill )   2019-11-29 15:42:00
當然以承辦人員為準啊~ 版上網友又沒有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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