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kuri (阿悟)
2018-11-18 23:47:13大家好
先前我待的安親班發生了這樣的事
想問有經驗的大家這樣是否合理
今年7月暑假,我按照勞基法規定
跟主任預告30天後我會離職
主任不準我走,理由是:
以前他開會時就有告訴我們
要離職的話就要在4,5,6月告訴他
這樣他才好找人
不在這期間講的話,就要把班至少完整的帶完一年再走
(這規定只有口頭公布,沒有雙方約定,沒有紙上簽約)
他說我7月講已經太晚了
其他安親班的老師這時候都有地方待了
他根本找不到老師
我這樣做的時間點不對
所以他不讓我走,甚至還說補教業很小,要我三思,甚至要走法律途徑
(我覺得找人是他責任內的問題,況且
我暑假講又不是開學講,有這麼難找
人?我當時覺得任何規定都不能
違反勞基法,就算要打官司我也站
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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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大家
1,在安親業界是否有像主任說的這種行規
456月就要先告知會離職
如果不在這期間講,就算按照勞基法規定就離職也是"沒有職業道德"
2,他在開會時講的這個規定
我如果最後無法待下去,真的想走
法律上會有違約的責任嗎?
他說他可以請律師找當時在場的其他老師當證人
證明他有說過這些話
這件事有合約效力
我很懷疑這樣單方面的口頭宣布真的算是"合約"?
3,近日我爬文後的結果
這種合約似乎是沒有合法效力?
所以我如果現在按勞基法預告後,30天後離職
是否仍然能離職,只是會黑掉?
謝謝大家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8-11-18 23:50:00以勞基法為主。
作者:
IvanL (ハンドボール)
2018-11-18 23:51:00回原po:哈~哈~哈~~~老闆在講笑話~~~~
你跟老闆的勞動契約如果違反勞基法以勞基法為主,他講是幫助他好找,那你轉職薪水價差他會補你嗎?
作者:
ccm0916 (沒事多喝水)
2018-11-19 01:00:00說個難以直截拒絕你的理由,要結婚去外地什麼的給理由是不必撕破臉,但其實還是依法,勞基法比較大
作者:
Norip ( )
2018-11-19 02:51:00不要被他唬住了
沒有契約也沒有法律規定怎麼會有效力,他也不能拿你幹嘛
作者:
kosaki (子咲)
2018-11-19 13:49:00同上面說的拿理由出來,不要對方聲音比較大就輸了><
作者:
cmschool (cmschool)
2018-11-19 13:53:00補教圈是不大啦,但也要看他有什麼能耐啊?台中某工會理事也一直放話要封鎖誰誰誰的,then??
不要理他 我前老闆也很愛搬法律出來講 結果自己違法的還更多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8-11-21 16:28:00不需要理他 找人是老闆的問題 補教業很小只是威脅基本上補教業一直都很缺人 權益要自己捍衛 你沒有錯
我記得我火掉我前老闆的時候...直接打辭呈一式兩份他一份..我一份..然後請他簽他已經收到我的辭呈我前老闆竟然說..他沒批准......我跟他說...按勞基法規定...勞方只要合法告知...就不需要資方准不准...
好像我老闆!不過他沒有說要走法律途徑,我帶完期中考就走了
作者: weiyyang (weiyyang) 2018-11-27 10:35:00
按照勞基法走沒問題,不過確實如老闆所說,7月真的很難找到什麼好老師。補教圈子小也要看老闆有什麼能耐。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8-11-28 02:03:00能耐大的話,7月都找得到老師。能耐不大的話,黑不了你。
作者:
hinesika (NiMaTea)
2018-11-29 20:50:00一切照勞基法
當初暑假想離職 我二月就跟主任說了...人不難找 但好員工沒可遇不可求
作者: cody10236 (南港周杰倫) 2018-12-10 10:35:00
老闆的話>>>>勞基法 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