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開補習班/安親班

作者: daipon (冏命)   2014-06-10 22:26:06
如題
目前有認識的人想要開設補習班(或安親班!?)所以請我幫忙查些資料
而我日後也可能會跟著加入這個團隊的營運
預計開設的地點在台北市,招生對象為小學生為主
班舍則以租賃為主
所以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申請設立時要用補習班還是安親班好?
兩者引用的法源不同,一個是《補教法》以及《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一個是《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後者名稱落落長但應該是指安親班(俗稱)吧
如果說使用其中一種名目申請,那麼能做到的範圍為何?
就我看法條後的心得是安親班似乎不能上課(指國英數 作文等)
反之補習班又能夠涵括安親班做學校作業輔導的行為嗎?
又,安親班的班主任、執行秘書、課後照顧服務人員的條件要求似乎較補習班嚴格
考量這點以及未來發展(例如國中部),似乎以補習班的名義申請較為恰當
2.班舍使用
主要是想問核准消防設備的部分
有開業經驗或者正在營業中的板友,
請問當初消防設備的部分是直接找建築師或者消防器材公司處理的嗎?
看了《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後,
發現這部分法規相當繁瑣且不太好理解
是不是在班舍進行裝潢的時候就一并把消防設備搞定
還有像是「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是安裝消防設備時就會由專業人士畫好的嗎?
「建築物使用執照」、「核准平面圖」兩項是在租賃時可否取得?
(沒租過這類的店面,也不曉得實際情形如何)
而且租賃的班舍必須要在二年以上,
換句話說,租屋時間至少要有2年才是
另外,如果班舍超過200平方公尺須設立防火管理人(向消防署提出申請認可)
有無板友參加過的,想知道實際的運作流程
3.設立人&班主任身分
法條規定在學學生不得設立,但《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寫說大學以上學生擔任設
立人不在此限
而《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則寫因在職進修取得學生身分者,不在此限
二者意思是否相同?
假設目前身分是研究生且尚未畢業,還可以擔任設立人or班主任嗎?
4.設班基金存款證明
以1~2個班為例
升學文理要50萬(查到的資料,不確定)
實際上有開業的又是存放多少呢?
開設補習班真的是有很多問題要注意
爬文也看過許多前輩的經驗分享
不過總有些問題還須各位幫忙解惑
謝謝大家
作者: Tevye (魯酸肥宅)   2014-06-10 22:30:00
消防部分的話......我看過最多的是想辦法蒙混過去認識的室內設計師說消防設備都很貴,所以真的照規定走的不多
作者: daipon (冏命)   2014-06-10 22:37:00
這部分看以前文章也說且戰且走 反正不會立即停業可以有改善空間 但還是想要盡量做到好
作者: tucson (tucson)   2014-06-13 10:36:00
其實標準消防只是多貴20-30% 旦你會用得安心 萬一出事 也有保障 不要忘了 火災時多20-30%的時間 可以救多少人跟東西學生的命是你賠不起的喔
作者: okada515 (shan)   2014-06-17 21:48:00
消防,請專業的,但就是要多花很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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