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第一次寫嘗毒
這本是番茄9月中的新書
簡介:
在這個世界,有狐仙、河神、水怪、大妖,也有求長生的修行者。
修行者們,開法眼,可看妖魔鬼怪。
煉一口飛劍,可千里殺敵。
千里眼、順風耳,更可探查四方。
直接說心得 只看到60章左右就毒發了
主角-LV.1 帶著小夥伴-LV.1
要去殺危害兩百多年的妖怪-LV.2
妖怪多年來吃了無數童男童女 最近升了LV.3
主角當然打不贏 結果一言不合就開外掛
一句:「我不甘心!!!」就學會了LV.2以上才會的技能
終於聯手把妖怪消滅
但這都不是毒點 對一部修仙來說
你不越階殺怪算什麼修仙 算什麼主角?
真正讓我毒發的是
得知主角這麼威猛後
居然有幾位LV.3的高手來祝賀 :「後生可畏」等云云
我的媽呀 你們這些高手這麼閒 有空跑來做秀
怎麼不早早過來砍了妖怪 還讓他為害兩百多年?
我只好默默的按了右上角的X...
番茄 我當初就不該再打開你的書
是我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