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keyo (kekeyo)
2016-10-25 08:02:55※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3e-3MO ]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金庸怒了! 控告中國作家侵權求償2300萬
時間: Tue Oct 25 06:47:29 2016
金庸怒了! 控告中國作家侵權求償2300萬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865901 目田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武俠小說泰斗怒了!香港知名作家金庸指控中國作家江南侵權,
其作品《此間的少年》借用金庸作品的人物名稱,金庸一狀告上法院求償500萬人民幣(
約2300萬台幣)。
綜合媒體報導,江南是中國奇幻文學作家,其第一部作品《此間的少年》以校園為背景,
但書中人物跟金庸筆下的人物同名,包括喬峰、郭靖、令狐沖等。
對此,金庸怒告《此間的少年》及相關出版公司侵權,已在11日向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遞
狀,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複製、發行該小說,封存銷毀庫存,公開道歉及賠償500萬
人民幣。
江南日前接受訪問時,並不否認借用金庸作品的人物名稱,他說,當時覺得這是校園小說
,不是武俠小說,律師也說沒問題才出版。對被控告侵權,江南表示,「摸不著頭腦」。
靠北
這吉得贏就真的有鬼了
各式各樣的二創同人文不就GG了
作者:
cy4750 (CY)
2015-10-25 06:48:00摸不著頭腦 這是啥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5-10-25 06:49:00摸不著頭腦在紅樓夢和老殘遊記都有(教育部字典說的)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10-25 06:49:00印象中是載滿多創作中看過很多這種類似的 這樣不行嗎?
作者:
akb0049 (Amber)
2015-10-25 06:52:00最好告不贏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10-25 06:52:00也看過公視現代劇用笑傲江湖的人當名子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10-25 06:52:00作者不告是你撿到,這家很不尊重金庸,已經警告多次才決定要告的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5-10-25 06:52:00二創是要原作者同意才能二創,不是不能告,是不告而已
作者:
showind (礦泉水空瓶)
2015-10-25 06:53:00拿的到錢?
作者:
pusufu5566 (é—œä½ å±äº‹?關我å±äº‹!)
2015-10-25 06:55:00一堆色情文章寫黃蓉的會被告到脫褲嗎
作者:
gts123 (GT)
2015-10-25 06:56:00最好會輸啦~作者本人都說是同人小說還拿去賣影視版權
作者:
LIDERYEE (Der Yee)
2015-10-25 06:56:00怎麼會吉不贏??
作者: icome (木村阿宅) 2015-10-25 06:58:00
原文 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作者:
wwf1310 (大賺3千小賠5萬)
2015-10-25 06:59:00當然告的贏阿…不過中國…很難說
作者:
antonis (峯鳴)
2015-10-25 06:59:00在中國,結果大概會變成金鏞才是抄襲的人...
作者:
jaykill (jaykill)
2015-10-25 07:00:00中國人會說 抄襲是幫你做宣傳 你應該要感謝他
作者: jun1981 2015-10-25 07:03:00
笑屬人 在中國談侵權
作者: ltjfw2012 2015-10-25 07:06:00
趕快派陳啟禮去暗殺江南 一定成功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15-10-25 07:06:00Autodesk adobe分別表示:
作者:
d800117 (張小昇)
2015-10-25 07:09:00忍太久
作者:
maze777 (醫療特權人士)
2015-10-25 07:11:00二次創作怎麼不能告 當然可以告阿 只是人家不告而以
作者: foregather (foregather) 2015-10-25 07:12:00
當初找的是山寨律師吧?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10-25 07:13:00金庸掰,亂告快輸吧
作者:
CW4 (i like webber)
2015-10-25 07:13:00同人誌不是嗎...
作者:
sionxp ( )
2015-10-25 07:13:00人都可以同名同姓了
作者:
YuChi1987 (éµç›¤å嘈家)
2015-10-25 07:14:00同人創作還營利 作者本來就可以告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10-25 07:19:00這樣就變成了先行者可以告後者,名字都不能用太扯
作者: PttXiangMing (批踢踢鄉民) 2015-10-25 07:22:00
在中國告智財...保重
作者:
woo5566 (無五五六六)
2015-10-25 07:24:00台灣的黑糖群俠傳跟各種金鏞小說的垃圾手遊,也告一告吧
作者:
fransice7 (哀川慎之介/法爾希歐)
2015-10-25 07:24:00說個笑話:在中國告智財
作者: gn00063172 2015-10-25 07:26:00
啥叫名字都不能用太扯,用了那麼多還沒被告才扯吧又不是說用個阿牛之類而已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15-10-25 07:28:00黃蓉表示:......
作者: yeh0416 (東哥) 2015-10-25 07:29:00
同人是寫好玩的又不是拿來盈利,這個就該吉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10-25 07:30:00令狐沖、郭靖、楊過、喬峰這些名字的知名度辨識度太高亂用本來就會觸法好嗎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5-10-25 07:31:00金庸應該告不贏,名字應該不算有著作權,若勉強說是商標,也應該先註冊登記才受法律保障。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10-25 07:37:00誰他媽說法律准許二創啊?是作者准許才算好嗎?雖然我覺得金庸會輸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5-10-25 07:41:00"阿不思"能不能吉?
作者: Nfox (Nfox) 2015-10-25 07:42:00
作者有公開禁止二創 同人是會迴避的 不知道也有人會提醒
作者:
ogami (花組歐嘎米)
2015-10-25 07:43:00當初換個同音字就好了 笨
作者:
pony666 (不要踩到我)
2015-10-25 07:44:00中共畜生本來就沒腦 當然摸不到
作者: bhis (XXXS) 2015-10-25 07:44:00
據我看中國的小說有這類的,很多都是名字武功劇情甚至人物
作者:
ienari (jimmy)
2015-10-25 07:49:00告不贏啦 apple都告輸了
作者:
austar (austar)
2015-10-25 07:50:00同人小說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5-10-25 07:56:00中國憤青:居然求償金跟台灣人口一樣 金庸一定是台獨份子
作者:
ptta (ptta)
2015-10-25 07:57:00紅了,免費廣告
作者:
lpb (Θ_Θ)
2016-10-25 08:16:00你個人的心得呢?等吃水桶吧!
作者: gouran (群爭) 2016-10-25 08:22:00
巨乳黃蓉表示:
要怎麼知道有無授權...orz 有授權作者告心酸的嗎?
作者:
goddarn (goddarn)
2016-10-25 10:00:00有授權金庸會知道呀
不過現在三國演義是同人!! 毛宗崗修改了羅的三國演義變成毛版 不過那時沒著作權智財權 所以ok
作者:
lpb (Θ_Θ)
2016-10-25 10:03:00著作權保護是作者死後五十年失效,但因為米老鼠的關係,加入TPP會變成七十年歐XD
在中國告智權 應該是比政治背景吧 Nike和UA都輸了...
作者:
goddarn (goddarn)
2016-10-25 10:32:00我蠻期待金庸告輸的 肯定能成國際笑話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6-10-25 10:40:00江南侵權太明顯了。乖乖道歉吧。
作者:
farso (粉絲最好煮火鍋)
2016-10-25 10:51:00原帖的推文好可怕,台灣的智權概念有低到這種程度嗎?XD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6-10-25 10:57:00金庸點開起點不就能告個幾百億
作者:
gino9955 (臨江)
2016-10-25 10:59:00之前很多山寨都是中國方獲勝 其實不太看好金老爺子
作者: ShadowEagle (低調) 2016-10-25 11:09:00
外國人告當然很難嬴, 但是本國人就難講
作者: sova0809 2016-10-25 11:10:00
論華人影響力 金老要是輸的話那真的變成華人笑話了
作者: wordsfish 2016-10-25 11:11:00
這當然是侵害著作權,怎麼會有人說商標…而且,不管有無營利,若嚴重影響原著予人觀感的話(例如竄改角色性格),更會侵害著作人格權。
作者: sova0809 2016-10-25 11:12:00
這幾年中國有開始鎖版權了 起點會進行防禦性規避不是沒有原因的要是一個不好被借力使力的話 池魚之殃不是開玩笑的版權賠錢是小事 真被因此借題發揮就難搞了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6-10-25 11:21:00外國人告很難說,不過金庸是中國人啊,看好他會被贏。
求償500萬RMB算是挺象徵性的吧...賺的應該不只這數
作者: ShadowEagle (低調) 2016-10-25 11:28:00
連起點都評估金庸會嬴了吧, 不然要那些作者改辛酸的?
二創本來就是侵權阿,只是看作者吉不吉而已,一般不太誇張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作者: xiaohan85298 (gooduo) 2016-10-25 11:49:00
八卦和玄幻板塊評論區別真的好明顯
作者: Oxhorn 2016-10-25 12:15:00
老共的法律和判決不都因人設事 輸贏真的很難講吧
作者:
Cishang (辭..)
2016-10-25 12:17:00以金庸在中國的地位我覺得是穩贏啦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2:19:00神奇的地方在於,不管輸贏我都不意外。中國人有中國人的玩法!對錯這麼明顯的事情只有在中國會讓人感覺有反覆的機會XD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10-25 12:30:00剛剛爬了一篇碩士論文(還是博士論文?) ,把一個作品的角色拿到另一個時代、世界進行創作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這點好像歐美也有爭議,國外學者對於同人的手法分成很多種類型討論當然,江南這部我也沒看,不知道到底用多少。"同人小說相關著作權法問題之研究著作權法問題之研究著作權"google搜尋第一篇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0-25 12:34:00法律沒明講的東西,受法官心證跟該國以往判例影響很大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6-10-25 12:50:00你什麼時候出現了中國依法審判的錯覺豬腳:還好前天我救了審判長的岳父一命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6-10-25 12:52:00一堆跟風無限流又毒又難看,告一告吧
作者:
holan40 (社會新鮮人)
2016-10-25 12:58:00感覺是自己找死,同人還這麼高調,要高調前不會買下版權嗎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6-10-25 13:05:00故事核心問題吧 同人文核心還是原故事做基底他的二創是把老金故事設定當成他的創作發展出自己的故事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3:06:00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同人文本來就違法 作者要不要抓而已 事實上所有的無限流通通都是違法吧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10-25 13:34:00我只是指出根據論文的說法,在國外專家學者中同人有很多種狀況,也不是每種都會被判斷侵權當然最後還是要看法官怎麼判XD
作者:
sunmonth (銀弦)
2016-10-25 13:55:00不是同人違法,是二創違法,不要把同人當二創
同人其實也是違法 只是大多不是商業走向 作者不告而已
作者:
sunmonth (銀弦)
2016-10-25 14:13:00...同人指的是非商業那些,裡面也是有原創好嗎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6-10-25 14:26:00比如東方就算同人原創吧?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4:32:00我很好奇不要把同人當二創這個說法 有哪個同人不是二創?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10-25 14:33:00上面說的東方就是同人原創呀
作者:
sunmonth (銀弦)
2016-10-25 14:35:00當初所謂三大同人 東方 TYPEMOON 龍騎 哪個是二創
作者:
eyb602 (幻忽飄隱)
2016-10-25 14:38:00其實同人原創還是會有一點版權問題吧 畢竟角色的長相名稱相同阿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4:40:00沿用了別人創作的角色 然後原創? 就不是二創?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6-10-25 14:43:00所以說神主創的那些角色是二創自誰了? 長相又和和誰相同?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4:43:00同人的定義麻煩去看一遍好嗎?..這個詞是日本來的是指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出版自己的創作。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4:44:00二創包含仿作 引用 改編等等 同人創作本來就包含在二創裡面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4:45:00通常是因為某些原因無法,或是不想上商業誌,才有同人誌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4:45:00當然硬要說 的確有不少完全自創的"同人"作品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4:46:00但不可否認很大數量的同人作品 屬於二創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4:46:00正確來說應該是同人"包含"二創,而不是反過來二創包含同人.
作者:
A10JQK (<(  ̄︶ ̄)/(〒﹏〒O)!!)
2016-10-25 14:46:00羅森的多爾滾。白起那些取名才毒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6-10-25 14:47:00同人創作包含二創 然而同人創作並不只有二創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4:47:00這說法跟魔戒抄襲魔獸有8.7成像,不是誰紅就誰為主啊XDD這不是圈子的問題吧...純粹就google得到的最初定義而已..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6-10-25 14:48:00不能因為同人創作中有大量二創就把兩者畫上等號 那是以偏蓋全
作者:
sunmonth (銀弦)
2016-10-25 14:49:00更正確的說法是同人相對於商業,二創相對於原創,本來就是指涉不同事項,舉個相近例子就是國體與政體,你會說共和國裡很多採民主,所以共和國=民主政體嗎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4:51:00同人=個體戶,商業=大公司這樣定義比較接近,跟二創與否無關,商業誌也有不少二創作品..
作者:
sunmonth (銀弦)
2016-10-25 14:55:00剛剛想到,其實是未經授權的二創違法,而非二創全部違法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4:59:00看來是談的話題不同 我指的是這個新聞所稱的同人延伸創作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4:59:00就跟引用一樣,你要引用條目都要問過作者意見,沒問過都算犯法,只是作者有沒有發現追不追究而已如果是大陸同人的話....基本上就是二創www
作者:
eyb602 (幻忽飄隱)
2016-10-25 15:01:00這樣說起來其實是“同人”這個日本漢字很容易使人誤會同人誌為同一個角色 進而使人誤會同人均非原創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5:01:00不同名詞在不同國家常常會有不同的定義..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5:01:00從這個版上 要去談全部同人圈也太大
作者:
eyb602 (幻忽飄隱)
2016-10-25 15:03:00對耶 k大如此詳細解釋反而和原文跑題了XD
作者:
arcss (捷比)
2016-10-25 15:34:00大陸邏輯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0-25 15:35:00有個海盜黨的政黨,主張現今的版權相關法規過時了
二創沒經作者同意是大家有默契都不告而已 什麼摸頭腦換律師比較實在
作者: wulaw5566 2016-10-25 17:44:00
侵權商業作品怎麼告不贏?
作者:
dummy003 (堅決不發文)
2016-10-25 18:15:00還說摸不著頭腦,裝死的有夠爛。是因為沒腦才摸不著嗎
作者:
a71085 (iii)
2016-10-25 18:21:00同人也有原創的,不過能出頭的少之又少,大部分都賺快錢
作者:
StarS (大日如來)
2016-10-25 18:51:00在中國 你覺得穩贏的不一定會贏 之前就有幾個侵權案例了
作者: jo611 (joseph) 2016-10-25 18:56:00
不然希靈帝國出版時幹嘛把一堆ACG刪掉XD
作者:
fansue (蕃薯)
2016-10-25 19:22:00這讓我想起IPHONE被山寨機告盜版...還敗速退出中國的歷史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10-25 20:20:00說道理是金庸對,不過金庸還不一定能告贏,畢竟是在中國
好像nike New Balance在中國也告輸了吧 國際笑話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6-10-25 21:03:00很簡單判斷,你名子一樣那沒差,你名子跟角色一樣那就是很多無限流,名子,角色,故事全抄,全部都不用想加進一個主角進去就可以水個幾十萬字,穩穩的抄什麼二創和同人,根本就同一個意思,哪裡不同了拿別人既有的角色ID+人物設定,只要這兩個合在一起就中了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21:08:00以中國網文來說只要掛"同人"這個Title的可以說都是違法的..其他類別的違反智財法的也是一狗票,但是中國人有中國人的玩法(攤手)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6-10-25 21:12:00支持金庸,但是在中國,贏的機會不大
作者:
RKain (No Game No Life)
2016-10-25 21:15:00這件事情只能支持金庸了 不過結局怎樣就不知道了(攤手
金庸如果告輸大概會很怒 如果卯起來告一堆就慘了XD
作者: rodney228 (繁星) 2016-10-25 21:35:00
訴訟費要錢的,卯起來告要把握夠大啊
作者: sova0809 2016-10-25 21:51:00
金庸不會缺錢啦 光十年前書本版稅就超過億了當初花兩千萬在杭州蓋書舍 蓋完就決定捐出來當公共建設他要的很簡單 就是不要作品被亂用 這次要是真被惹毛了那結果真不好說附帶一提 中國手游部分由於弄到他的點 至今已經下架超過100款 所以起點這次自主規避不是沒有原因的 侵權部分中國的確有中國的玩法(笑 但還是有分華人跟外國人的
作者: chenhom (安心上路) 2016-10-25 22:29:00
小心 告完原版變盜版
此間少年其實是用名字塑造一些印象而已,只是站在風頭上但這風十幾年前就吹了.... 會告也太晚了吧XD
雖然提很多次了 因為作者要拍連續劇跟電影 惹毛金庸
作者: YeeDay (YeeDay) 2016-10-25 23:27:00
綠帽郭靖表示...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23:37:00其實告還挺正常的,你拿我的人物角色去賣,現在弄到他要拍戲,結果版權所有人是你不是我?!!!
同人包括二創,但二創不等於同人有很難理解嗎?同人本來就有原創作品。我很支持金庸提告,這種用別人未授權角色賺錢的思想本應遏止。所以我也不看無現流。
同人有原創作品(東方) 商業有二創作品(魔法少女伊莉亞前者就是原創同人不少見 後者就是官二創 其實也不少見日本現在有不少作品也是出版社出錢 蒐集同人二創後出版成官二創魔法少女伊莉亞這種從同人二創變官二創也大有人在金庸這個很難不成功就是了如果是國外告敗訴 說不定還有不少人敗訴金庸算中國人了 告失敗一定很多問題上面那一具應該是 國外告敗訴 不少人會叫好
作者:
efkfkp (Heroprove)
2016-10-26 01:08:00被吉死好,二創能不能出版本來就是看原作者是否賞口飯吃,把二創當版權賣給人家拍戲就是偷竊
作者:
lazzier (Ray)
2016-10-26 01:32:00這種沒被授權的二創搞成這種商業模式被告也是正常
作者:
xxxrecoil (xxxrecoil)
2016-10-26 02:40:00金庸應該算中國國寶了,覺得會贏
作者: yef7591 (嘎哈哈哈哈) 2016-10-26 04:07:00
應該寫的很難看 怒吉
作者: osamu (請勿拍打餵食) 2016-10-26 11:17:00
少婦黃蓉會gg嗎XD 但記得金庸有政委還是常委身份…
作者: sova0809 2016-10-26 11:30:00
沒營利基本上很少會鳥你 這類的又不可能出書
作者:
Cishang (辭..)
2016-10-26 13:08:00沒有營利是能告什麼?
作者:
StarS (大日如來)
2016-10-26 13:31:00沒營利照樣能告 侵權行為又不是只看有沒有營利判定的
沒營利只是懶得告不是不能告等哪天心情不好他爽告就告
作者:
YCL13 (靜默)
2016-10-26 13:48:00和有沒有營利根本無關,最近在處理開放式課程的東西,都是完全免費的,但還是不能在未取得授權下使用或改作。
原創者要告同人可以告啦,只是看他們要不要而已...
作者:
coinfan (大慶人)
2016-10-26 15:09:00看上面留言才知道台灣的法律常識原來這麼...
…………告不贏才是真是真的扯淡好不好這時候都想開地圖砲,台灣人哪來臉笑對岸智財觀念(
沒營利可以告你破壞商譽啊 智財權又不是沒營利就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