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xdfhbh (bxdfhbh)》之銘言:
: 一世之尊抄襲周杰倫的歌詞,這是嚴重侵犯版權的行為。
: 一世之尊的版權和作者ID都屬於閱文所有,閱文從中獲得商業收入。
: 那請問,周杰倫的公司,有沒有可能控告閱文,向閱文求償?
: 如果可以的話,起點里抄襲的可多了,比比皆是,我非常高興能看到閱文因此破產。
: 閱文擬定奴隸約的時候,想不到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把自己搞破產吧,哈哈!
比起抄襲我覺得說引用比較恰當拉,畢竟不同領域的東西
(並不是說引用沒有版權問題,只是覺得說抄襲好像哪裡怪怪的)
剛好之前接觸過一些音樂版權相關的東西,順道說說好了
基本上,詞、曲的版權是分開計算的,有時候還會在不同人甚至不同公司手上
所以這一世引用部分的著作權人應該是方文山或音樂公司(除非周杰倫買下版
權)
然後詞曲著作權的轉授權基本上還蠻常見,通常是查詢版權公司、詢問,然後
有版權公司就會報價,除非特殊原因不然通常不會拒絕
(之前待參考書出版社,看過被打槍的,有首歌的版權剛好在另一家參考書出
版社上,對方說有競爭,直接拒絕授權,最後只好換歌)
授權價格浮動蠻大,大概兩千多到四千多都有看過(四千多那個單純只有詞,
不過那首歌比較有名),音樂公司會依照產品類型報價(CD、樂譜書或者其他)
所以在台灣來說,雖然過程蠻繁瑣的,不過不難處理
中國怎麼樣不清楚,不過應該也會有個標準的流程。閱文那麼大的集團,一世
又是比較知名的作品,我想應該不至於那麼一點小問題都處理不好
(如果因為歌詞問題影響到一世,對他們來說太不划算)
不過如果是其他作品,那就比較難說了
其實我個人還蠻喜歡小說裡引用音樂的,有時候還會特地找來聽
不過老實說...個人覺得一世引用煙花易冷的部分...歌詞很搭,找來聽以後覺得
曲有點破壞氣氛XDX
作者:
coiico (偽裝成雞塊的可樂餅)
2015-10-25 16:39:00林志炫唱的 稍微有符合意境
作者:
lpb (Θ_Θ)
2015-10-25 17:54:00我反而覺得周杰倫版(不含Rap)唱的比較符合詞的意境……林志炫唱的完全不合詞的意境就只是炫技……
要不要管的問題而已 我覺得中文圈應該是沒在管也沒付錢網小一堆抄笑紅塵和鴛鴦蝴蝶夢 真的要錢應該不無小補吧日本這方面就很嚴格 你看出版品有用到歌詞的都會說明他們很強勢 甚至強勢到鬧出過幾個問題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10-25 18:04:00林一直都是炫技大於意境...浮誇也是....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5-10-25 19:05:00林志炫至少口齒清晰咬字清楚
作者:
z1x2c3 (z1x2c3)
2015-10-25 19:26:00日本歌手唱自己的歌也被版權蟑螂JASARC要求付錢 根本有病
作者: osamu (請勿拍打餵食) 2015-10-25 19:37:00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2015-10-25 19:41:00林唱的完全無感
作者:
dp44 (lol)
2015-10-25 19:57:00林志炫唱的比較好聽
作者: bpii 2015-10-25 20:16:00
炫技炫到流淚? 神觀點..
作者: krodang 2015-10-25 21:02:00
周杰倫跟林志炫比歌聲是要比啥... OMG
樓上可以開實況文阿~這章還沒人PO XD找了林志炫的版本來聽,只能說各有特色拉,不過他唱的版本比較適合搭配這本書看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10-25 21:13:00我也覺得書裡唱的應該是林的版本
作者:
rayse (漂流者)
2015-10-25 21:18:00林+1 雖然個人覺得唱得還是不夠悲不夠寂涼 但兩者比起來林比較合文章 是說 這段光看詞比聽歌有感覺
只被引用幾句不一定能主張著作權 日本法令跟我們不同不能用一樣的眼光審視
to saber102 一開始內藏道一印的寶物形象
道一印的傳承形象是古印, 當初孟奇剛凝成虛影時道一印才剛入門,凝練不出來,所以加入道傳寰宇的理解凝成燈之後九印具備後,為了與原始有所區隔,刻意保留古燈虛影啊, 是八印, 在去拿四象印前後提到的, 當時還缺無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