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與 opm 大討論有感,覺得該來認真研究一下信託的可能規畫方式
由於網路上各銀行資訊相對少所以跑了一趟富邦諮詢相關問題
目標: 處理極端狀況下遺留無自理能力小孩單獨謀生狀況
費用(富邦銀): 開辦3000 信託費 0.5%每年 改約另外收費 收費依信託金額可議
可操作標的: 銀行可以操作的金融商品(通常為基金 基金信託費可抵信託費) 證券 現金
信託契約彈性(標準約):
委託人可自由動用操作(需透過銀行 可能無法短線進出)
可約定受益人三個年齡段 按月給付給定金額
可約定配息給付
可約定受益人教育(限匯至受益人本人帳戶)醫療費用(可匯至受益人本人或指定監察人
帳戶)依單據支付
可受益人到達一定歲數後進行所有權轉移
稅務:
配息贈與稅: 發生在受益人收到金錢時 (稅務計算方式較直接贈與配息有稅務優勢)
遺產稅: 發生在過世當下 但資金無法動用 可能須先準備它法 cover
有另外被推薦保險金信託(有稅務優勢但限制太多費用也較高)但是感覺不太優 就不列
入討論了
目前感覺是可以撥一部分來放著 只是資金收益/彈性相對受影響
希望版友如果有其他訊息或觀點可以一起共享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