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年齡:36
職業:公務員
居住地/工作地:新北家裡/北市
年收:約75W
家中成員:母親為家庭主婦,妹妹弟弟出社會多年但為月光族存款不多
[月支出]
交通:捷運月票1280
孝親費:5000
伙食:午餐帶便當偶爾外食,晚上吃家裡,姑且抓1000
手機: 699
雜支:生活用品、書籍、治裝,可控制在1000以內
[保險]
手術/意外險 :4600/年
94年大學畢業當年考上公職,起薪約35K,目前薪水扣除健保公保退撫等,實領約46K。本
身花錢很節制,會強迫自己儲蓄,工作的第2年即存到第一桶金。
在工作的第三年,父親會陸續向我借款稱給客戶周轉(二胎?),藉此分享一些利息(年息5~
6%)給我。起初父親會不定期跟我會帳,當時確實有如期收回本金並且拿到利息,也因此
相信父親。但約莫從107年中開始出現拖延會帳之情形,因本身有買房打算,故跟父親反
應說我要逐筆回收本金(當時我的存款約有500萬在父處),父親也願意以一期30~50萬陸續
還清,然而父親於108年初還了第一期40萬後開始藉故拖欠...然而我後來又陸續出借50萬
給他
直到去年9月底核彈級災難爆發,父親被倒債了,對方跑了聯絡不到人!一開始父親堅決
不肯透露究係從事何種投資被倒,後來才透露一點口風,說是投資對岸的製造業,至於甚
麼時候開始、誰牽的線等細節一概不肯說,我們懷疑他是遭對岸金融詐騙。欠款多少父親
不主動告知也不如實交代,都是我和我媽一點一滴挖出來的,目前檯面上知道的就已經有
5000萬了,大都是跟親友借貸。另外他名下兩間房拿去跟銀行貸款剩約2100萬,為了還債
只好賣了一間房,也就是我們之前住的房子,並搬到較小間的房子,貸款剩約500萬。然
而因為父親的信用太差欠了不少卡債又沒穩定工作收入,銀行要求提供一個連帶保證人,
於是在雙親拜託下我只能硬著頭皮簽了...
前情提要到此結束,也就是說我的身家都被我爸敗光了還揹了個連保人,再壞也不過如此
吧...
關於平常的投資行為,事發之前因為我爸會將我的錢拿去借給客戶賺取利息,存款幾乎都
在我爸那兒,所以沒甚麼投資(掩面),只有買過幾年的基金贖回賺約3萬。
因家裡遭逢巨變,為節省開支,所以把自己的車賣了(99年購入的二手車40萬,賣車行6萬
5),從101年開始的健身房1288/月也停掉了,聚餐甚麼的也盡量推。
欲請教:
106年底有貸一筆80萬信貸(1.6%)給父親拿去投資,本息(1萬/月)他都有繳到今年1月,最
近他說之後繳不出來了,因為還有房貸(3萬/月)要繳
由於父親在去年12月賣掉房子有還了一筆35萬給我,連同這近半年累積的存款總計有近70
萬,請問我該先把剩下的信貸約53萬還清?剩下的錢陸續丟定存?
或是因為信貸利率是相對低的1.6%,以借新還舊方式,自己貸80萬出來投資,投資方式為
以定期定額買etf為主(ex:0050),但這樣貸出來的錢只能拿到27萬,有在考慮若找個
保人,這樣保守估計應可貸到100萬,也有些錢可當緊急備用金。
想聽聽各位先進的意見,請不吝賜教,先謝過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