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目前有兩間房子
但因為父母不擅理財所以兩間房子全去借款二胎三胎,兩間在永和的老公寓(一樓超過40
年的老房)實價登錄地殘值加起來大概1500萬左右,目前還有房貸700+萬,每個月連本帶
利要繳27000+左右
由於父母也老了,現在的房貸對他們負擔太大希望由我接手繳納,我目前36歲,以我目前
的收入房貸約會佔我所有收入的三成,還算可以負擔,但是我又擔心我繳了房貸之後他們
會又拿房子去借錢,我很沒安全感
目前其實原本就有意這幾年要買房
預計頭期款約300萬買800萬以內的房子,在這個情況之下我是否用買賣的方式跟父母將目
前有房貸的房子買下來我來接手貸款還是乾脆自己買新房
他們若繳不出房貸乾脆就賣掉其中一間呢?
但是永和一樓的老房雖然已超過40年屋齡但未來還是有都更機會,若賣掉是不是也很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