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約八百萬台幣獲贈現金的理財節稅作法

作者: ppt123 (xp)   2016-10-25 14:21:58
因為家父恐來日無多(家母已去世)而決定將其相關動產在生前的現在就先表示贈送給我
(我還有兄弟姊妹 但因為他們已很富有卻仍死要錢 家父決定不留任何財產給他們了)
就算今年底與明年初爭取時間合法節稅 頂多只能從家父名下移轉440萬元到我戶頭
家父銀行名下仍有約800萬元
為了避免夜長夢多 是不是我應該請家父先全部領出這800萬元呢?
再依家父健康情形逐年以現金220萬元存入我戶頭?
現金的優點是其他兄弟姊妹就無法主張是遺產範圍
但現金若純然放在家中保險箱 又感覺無法增值(但也不能太快都存入我銀行名下
以防超過贈與稅免稅額)
因此請問約800萬元現金 怎樣是最具優點能節稅之餘又能理財的作法?
謝謝指點...
作者: wuii0306 (小龐)   2016-10-25 14:40:00
原來這個板有諮詢避稅功能 真強大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6-10-25 14:46:00
來日無多的狀況下又不犯法應該是微乎其微了有些律師會教你走信託啥的,我看到最後爽的都是銀行現金優點並非無法主張特留分,建議趕緊諮詢律師比較好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16-10-25 15:10:00
買壽險指定你為受益人。但記得出險時要誠實申報遺產稅。遺產稅有1200萬免稅額,比起贈與稅的220萬,可以少繳不少稅如果兩年內出險,1240萬減去1200萬免稅額,要繳4萬稅金。超過2年的話,1200萬免稅額就足以完全免稅了。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6-10-25 15:24:00
死要錢可以算不能拿到遺產的理由嗎(好奇),我的意思是原po不愛錢嗎
作者: ilovewendy (愛溫蒂)   2016-10-25 15:26:00
是平時不管爸媽 要走之前來討遺產的人吧 可以理解為什麼只想留給他 照顧問題
作者: ntoufatman (胖俠)   2016-10-25 17:10:00
立遺囑,並聲明已事先規劃遺產與其他繼承人,特留分部分真出現就交給法官判吧.
作者: Miser (吝嗇鬼)   2016-10-25 18:54:00
來日無多的身體狀況沒辦法買壽險 但可以買即期年金一樣可以用指定身故受益人去避免特留份問題
作者: monger (kk)   2016-10-25 21:56:00
感覺會引起家族戰爭 無論什麼方法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10-25 22:03:00
如果只有800萬,那還不到遺產稅1200萬免稅額,稅不是大問題,擔心兄弟姐妹同歸於盡吧...-.-現金查的出來是遺產,就能主張是遺產,哪裡看到的不能主張?最多能說舉證困難,錢多到稅務單位上門的案件可以去找找看
作者: ali18 (ali)   2016-10-25 23:27:00
如果是要給我800萬,我會把贈與稅繳一繳,省的以後分掉拿的更少
作者: ppt123 (xp)   2016-10-25 23:55:00
補充說明 a.壽險要等被保險人亡故才能領錢 但我希望家父長命百歲 所以反而資金長期被限制也麻煩 b.家父贈送給我現金的意思跟遺產無關 是生前就要送給我 所以領出錢倒還好其他兄弟姊妹要爭 我也有來自父親意思的依據 現在僅在於想同時兼顧免稅之餘能不要太浪費閒置領出的現金..
作者: amigo0721 (可以1天無政府不能沒超商)   2016-10-26 10:17:00
死前2年的特種贈與應記入遺產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要留書面證據
作者: hsnu510291 (0+X)   2016-10-26 11:29:00
樓上 特種贈與為因繼承人結婚、分居、營業等三種原因所贈與之財產 別混用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6-10-26 17:57:00
要省800萬直接找專業的會計師/律師詢問吧別省小錢最後花大錢。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6-10-26 18:01:00
你的理由大家都很懷疑 建議你自己找律師吧
作者: AaronKwok (A.K.)   2016-10-27 00:47:00
死前2年內的贈與都視同無效,800萬都在免稅額度內ok的
作者: erickruklin   2016-10-27 04:48:00
你還是自己去找有牌的面對面諮詢吧,在這問頂多一些經驗談跟咕狗來的資訊而且你的說詞好矛盾,一下來日無多,一下怕夜長夢多,一下又希望你爸長命百歲,真的只有律師幫的了你吧
作者: ntoufatman (胖俠)   2016-10-27 06:45:00
死前兩年內的贈與是有效,計入遺產稅額裡,別搞錯意思了
作者: amigo0721 (可以1天無政府不能沒超商)   2016-10-27 09:47:00
to h大 所謂特種贈與要看你如何舉證阿...
作者: hsnu510291 (0+X)   2016-10-27 12:36:00
依照原po的描述 根本都不符合特種贈與且計入遺產總額的是死亡前兩年的"贈與"而非"特種贈與"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10-27 13:33:00
直接贈與繳10%給國稅局才是最佳做法,前面有人說了,遺產稅會追朔到前兩年贈與,壽險有體況限制與實質課稅原則另外還有一種增加負債做法,但這個建議找會計師
作者: DriveKing   2016-10-27 15:52:00
先立好遺囑吧
作者: tw00383279 (小冰)   2016-10-27 19:33:00
一堆立遺囑的 還是要保留兄弟姊妹的特留分阿不然 張榮發 也是立了 就是沒按照特留分留 >無效2年內還會計入遺產 走信託只要半年 以上800萬 不多,免稅額內 要留意的是如何避免"特留分"
作者: dreamso (幸運草)   2016-10-31 08:38:00
總共800萬嗎 那幹嘛要那樣多做動作 遺產稅免稅額很大的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10-31 21:14:00
當然是現金領出來放保險箱,擔心貶值不如擔心拿不到錢
作者: padouva (padouva)   2016-11-16 02:12:00
無論如何,我覺得你一定會被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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