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所得稅和二代健保

作者: nosrep (真相)   2014-06-21 08:06:36
如果公司
薪資分成底薪和獎金兩部分發放(不同日期發放),
照公司的算法, 底薪5號給, 會扣所得稅預繳5%.
獎金部分25號給, 因為此屬於二代健保, 待獎金累積超過4倍底薪之後,
公司開始"主動"每次發放獎金時預扣2%? (第一個問題是薪資單就會主動扣嗎?)
至於所得稅報稅時, 所得總額應該包含 "底薪 + 獎金"
那麼底薪預繳過了, 獎金是不是也還要在抽一次稅?
如果累計稅率是12%, 也就是底薪部分還要繳7% (5%預繳), 獎金部分還要12%稅率?
(第二個問題,公司用獎金制度的發放,是不是被扒兩層皮呢?)
第三個問題, 到底獎金分開算比較好,還是計算到正常5號薪比較好?
以上不考慮撫養、累進差額、免稅額等議題...
作者: Grapen (幼苡)   2014-06-21 17:26:00
國稅局電話上網google一下 ,就明白了。謝謝
作者: AICO0823 (AICO)   2014-06-22 17:49:00
1.獎金部分是超過健保投保薪資4倍後開始繳納補充保費薪資單應會秀出此次發放薪資已扣除多少補充保費才對 (大部分公司都是如此才對)2.無論公司薪資發放名目為何 最後都是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計算 真正會影響你稅金的僅有申報綜所時的扣除額等等獎金跟薪資差別在獎金會有補充保費之問題而已3.對你個人來說沒差別 頂多就獎金多所繳的補充保費越多要分開要合併還是要看你們公司薪資制度為準
作者: nosrep (真相)   2014-06-23 08:32:00
感謝上面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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