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許多版友反應,留聯繫資訊之文章有販售疑慮
版主群經討論後,為落實版上禁止販售課程/商品之規定
即日起板規 三-A-(八)禁止戀愛教學類型廣告
新增5. 為避免銷售商品/課程,禁止於文章(含簽名檔、推噓文)提供聯繫資訊。
包含:Line/Line@/IG/FB/email/電子報申請/Youtube個人頻道/其他可聯絡資訊
即日起至9/30 23:59 為宣導期,期間首次違規將刪文並勸導,再犯則依版規懲處
10/1 00:00 起正式執行,違規將直接依版規懲處並刪文,不另勸導。
如有未盡事宜,將再另行公告補足。
版主群
9/17 補充「Youtube個人頻道」之解釋:
現階段禁止張貼個人頻道連結,但影片連結不在此限
唯影片頁面之文字,不可有上述之聯繫資訊,否則同樣視為違規。
個人頻道連結指,網址連過去是個人頻道,而非單一影片。
補充「部落格文章」之解釋:
部落格/網站文章須遵循板規 三-A-(八) 禁止戀愛教學類型廣告
第1點 文章中所附連結的網站(包括簽名檔),點進去的第一個主頁面文章內,
不能有任何"戀愛教學類型"收費活動、教學與商品銷售資訊。
補充「站內信」之解釋:
站內信為PTT的功能,板友皆可自由使用。
但不得於文章/推噓文主動呼籲他人運用站內信與自己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