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增修(關於宣傳舉辦活動)

作者: alex800826 (流星)   2015-05-15 08:55:02
感謝許多熱心板友舉辦活動,但最近板主群陸續接到板友反映「活動場地的安全性」以及
「是否有營利行為」問題。板主群經討論後,決定增加板上宣傳活動的相關規定如下:
(七) 禁止板友藉由舉辦板聚而獲取金錢
1. 板友舉辦與CATCH板旨相關之活動、板聚並於板上發文宣傳時,
其內容應包含以下資訊:
(1)活動主題、摘要介紹、進行方式
(2)基本資訊(時間、場地、人數等)
(3)預計費用(場地或餐點費用)
2. 活動場地需為合法營業登記場所(對外營運中之餐廳、咖啡店、出租空間等)或合法
非營利機構組織(政府機關、學校、基金會等),且該場地之收費標準為公開透明(如公
告於官網、網頁或有其他聯絡管道可查詢)。
3. 主辦人經手收取之必要開銷,需附上款項開銷收據或發票,並於活動舉辦後七日內,
公開補充收據或發票圖片檔,以修文方式於原本張貼之活動宣傳文中。若因故無法於時限
內公開證明,請於活動舉辦後七日內,寄通告信於板主群申請延期,並獲得延期核可。
4. 若款項有零頭剩餘,不可超過主辦板友們的個人場地費或低銷 (兩者擇一計算,最多
限制可扣抵工作人員為5人),如無特別情況,超過金額一律轉帳退回參加者(可扣除銀行
收取之轉帳手續費)。
<例如>
50人之板聚,每人收取活動費250元,共獲得250*50=12500元
其中場地費每人150元,共花費150*50=7500元
作者: butterfinger (奶油手指)   2015-09-12 12:24:00
ㄎㄋ
作者: tim12384   2014-02-25 02:15:00
ti
作者: jacky5307   2014-02-25 08:15:00
98https://goo.gl/fZPo4B
作者: blindbird (盲姊0///0 21:30)   2015-06-28 04:12:00
請問不能跟以前一樣徵求搭訕戰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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