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視聽劇場*小組長 任免法 ver.2 新增條文

作者: ice6409 (花無缺)   2021-04-14 00:15:50
經2021.04.11小組長會議,
視聽劇場*小組長 任免法 ver.2 新增條文
特別條款
依群組長權力義務規範,群組長有小組長任免權,
當群組長認為有新增小組長之需求,
群組長得從本群組卸任小組長或曾報名本群組徵選之板主新增合適小組長,
不受小組長任免法《一、申請任職流程》《二、開啟連署與申請》之限制。
新增之小組長需提供政見理念與組務未來規劃,送交小組長會議,
並由全體視聽劇場正式組長2/3投票同意,得以通過給予三個月之實習期。
視聽劇場*小組長 任免法 ver.2 新增條文之特別條款,
未來得視情況予以變更或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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