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CIA於答辯文違反視聽新法:市民大道 規範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21-06-02 00: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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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要檢舉(如板主超過兩週未上站、從未編輯精華區等)
    (1)被檢舉板之英文板名:Buzz_Suggest
    (2)被檢舉板之中文板名:視聽劇場.市民大道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組務
    (4)被檢舉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 Buzz_Group → Buzz_Suggest
    (5)檢舉人之帳號:MrHeat
    (6)被檢舉板主帳號:CIA
   (7)簡述檢舉原因:(限100字以內)
   CIA於本板#1WawEELs所做之陳述,不僅未說明怠職荒廢板務之原因,甚至
對於已故影星吳孟達先生有所嘲諷,該不當言論應已嚴重違反上述市民大
道規範 ver.2 第十條,當事人在答辯過程中應進行理性溝通之規定。
    (8)檢附溝通信件:(或板主72小時未回覆)
請參閱 #1Wjc2Ks5 (Buzz_Suggest)
(因為被檢舉人係在此板發言違規 尚無任何溝通信件
僅能檢附與小組長溝通但未受回覆之信件 如需其他補充
煩請群組長或小組長再告知 謝謝!)
    (9)檢附證據:(違規之規定與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本案相關檢舉、證據及陳述文章
#1WalcK_3 (Buzz_Suggest) 5/6 本人於Buzz_Suggest板提出檢舉案
#1WawEELs (Buzz_Suggest) 5/6 CIA板主做出陳述意見
#1WbrmcNp (Buzz_Suggest) 5/9 本人針對此案做出補充證據及說明
視聽新法:市民大道 規範 ver.2:
10、檢舉制度並非為了鬥爭他人而存在。
  故諫請雙方當事人,能換位思考(板主乃無給職),
  在答辯過程中進行理性之溝通了解。
  本檢舉看板並非淪為雙方鬥爭而存在,請務必尊重此一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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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批踢踢實業坊.視聽劇場 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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