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廢除看板 ZFans

作者: EmilChau (感覺我的PC快掛了Orz)   2009-06-11 21:36:27
以下是群組內廢除看板之條件:
  1.超過一個月無廣告、轉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
  由組長或是使用者檢舉,給予看板一次兩週警告,板主一次警告,
    於期滿未能改善者廢除看板,一年內同一看板給予三次可被警告之機會。
有文章,雖然幾乎全是新聞文。
  2.看版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
綜合藝人板的用途本來就是所有藝人都可以討論的討論板,
目前那大量的新聞並沒有脫離藝人的討論範疇,所以沒有不符合的問題。
  3.由該看板全體板主同意並於該看板辦理一周以上之廢板投票,
    過半數使用者同意後,至組務板申請廢板者。
板主沒提出廢板申請。
  4.一年內被列入兩次待廢者,第三次直接廢除。
沒被處分。
所以您提出的廢板建議基本上是無效的。
如果覺得板主有懈怠之嫌疑,請提出看板板主之檢舉。
視聽劇場建議板板主 EmilChau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