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agiza 申訴 Drama-ticket板 abobi 一案

作者: skydreaming ((‵▽′)Ψ...咦?)   2021-04-17 00:54:55
案由:agiza 申訴 Drama-ticket板 abobi一案
判決結果:有違規之嫌,但可調降水桶刑期
說明:
1、板主乃無給職,請體諒板主為維持板面穩定之努力。
  申訴板之存在非為爭執鬥爭,任何規範皆有其可能性疏漏而有待滾動修正。
  故,組務以「從善」之大原則請雙方理解。
2、原告原文「希望買家可以代買金馬奇幻影展信封10個」,
  此「希望」之詞確有引導使用者以代買之事增強交易成功之實,
  符合板主所謂的代買之勞力付出,故認定板主根據板規判決合理。
  然,也正因為使用的詞彙為「希望」,並非強制條件,遊走於板規邊緣,
查,雙方答辯過程中,多次糾結於板規之用字遣詞,
此事並非不可協調之事,鼓動式修正亦屬樂見。
調閱被告板主板規,原為:
4-7.本版禁止高價文徵求,並禁止任何相關補貼,包含金錢、勞力補貼,例如:車票補
貼、飲料補貼、搬重物等等...如違反或遭受檢舉者原文劣退,並水桶10年。
「本版禁止高價文徵求」與4-1.「禁止販售高於主辦單位所公開販售價格票券」,
似乎兩者解釋相同,若刪去「本版禁止高價文徵求」,
  則爭辯過程中關於「並」字之使用之爭議亦化解。
  4-7.可全面聚焦於補貼或代買違規或暗示性用語之問題。
  至於原4-7.規範中並無明確提及「代買他物」之勞力補貼例,
故,組務建議被告板主將板規定義更詳細,滾動式修正以免使用者僥倖遊走板規。
基於上述說明,
本案認定原告有「希望」之引導,確有違規之嫌,但因非強制性,
且板規對勞力補貼的說明不夠明確(主因:無提及代買之詞),
  諫請板主修正,並針對暗示性用語明確規範,
此次可調降原告水桶刑期(雙方共識決)。
以上為舞臺區小組長(代理)之一級判決,
若雙方有不服請在本板提出上訴並送交視聽劇場組長會議。
視聽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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