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五] 不服Makotoyen板主於Sodagreen板水桶判決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0-09-25 13:34:22
※ [本文轉錄自 canandmap 信箱]
作者: Makotoyen (暫離。)
標題: Re: 不服Sodagreen板水桶判決
時間: Fri Sep 25 12:19:07 2020
可以跟組務申訴。
※ 引述《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之銘言:
: ※ 引述《Makotoyen (暫離。)》之銘言:
: : 因為w 引發c 引發a
: : W一開始的推文已經採線,導致後面的推文有這樣的呈現,
: : 所以W判定是引起紛爭。
: : 讓你寫出這樣的推文,更引發aa85720tw這樣的人身攻擊
: : 這種推文在本板不太適合,至於電什麼的,基本上已構成挑釁的要件,
: : 進而引發推文的紛爭。
: 電在PTT並非構成挑釁的必要條件,如若電成為挑釁的要件,那麼本人何必還拖上c大一起
: 表示,c大在推文也有「電」的成份在,卻不見你因此對c大做任何處置
: 如果板主認為本人推文整個都在電w,那麼c大的推文也應比照辦理不是嗎?
: 更何況,電這種行為,乃是反駁對方的行為是錯誤的,如同軍中軍官電士兵一樣
: 如果電屬於挑釁,那麼軍中早就發生打架或吵架事件,但事實上卻並沒有真正發生過
: 有發生的多半是私人恩怨,在PTT更是如此
: 至於紛爭,本人於下方回應
: : 所謂紛爭,不是多數人吵才是紛爭。
: 本人認為,有來有往且造成討論失控才是紛爭,並非板主認為的多數人吵才是紛爭
: 所謂有來有往,就是你一句我一句的吵架,以本例而言,如若本人針對a的人身攻擊進行反
: 駁甚至踩線,那才是真正的紛爭
: 例:a推文說本人的行為才是低俗,本人反擊說a的推文行為才是低俗,於是a又說本人的推
: 文如何如何,本人再回說a的推文如何如何,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讓
: 但本例中,本人並未針對a的推文做反擊,且沒有你一句我一句的情事發生
: 本人認為,沒有發生的事情認定為紛爭,乃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 人身攻擊是一回事,挑釁是另一回事,紛爭也是另一回事,板主將三者視做一體實為不妥
: 以上,若板主的回應仍然說服不了本人,本人將採取申訴小組長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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