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TaiwanDrama板主seyar處置不當 標準不一

作者: engra (大安地列斯)   2017-08-06 01: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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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要申訴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TaiwanDrama
    (2)被申訴板之中文板名:臺劇板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TV_Catalog 綜合 Σ綜合影視討論
    (4)被申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TV-Set →TV_Catalog →TaiwanDrama
    (5)申訴人之帳號:engra
    (6)被申訴板主帳號:seyar
   (7)簡述事發緣由:(限100字以內)
板主於 #1PVQPieT 公告內,判我#1POsbRAG文章留言違反板規10,給我禁言。
我認為不合理,因為違背她自己以往的標準。
板規10並未具體寫明禁止的用字是哪些,
所以是由板主自己決定一致的標準,
根據板主以往的標準,我沒有達到違反板規10。
    (8)申訴的訴求是:(限一行)
請板主做到標準如一,即撤消我因板規10的處罰。請組長判定有沒有標準不一
    (9)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板主判我違規水桶的公告 #1PVQPieT
文章#1POsbRAG
→ engra : 因為人家還要開演唱會 接代言 沒必要為這一點戲犧牲 07/11 17:25
→ engra : 我不想說這是敬業問題 我想說其實這是地位問題 誰叫 07/11 17:25
→ engra : 他是盧廣仲 如果花甲是小Q演的 就不敢不剃勒 看我們 07/11 17:26
→ engra : 曉帆為了演更生人 頭髮到現在還沒長回來 接不了新戲 07/11 17:26
→ engra : 都活該~~ 07/11 17:26
engra 違反板規十,合併2011年4月警告,禁言兩個月
板規10的條文如下:
(10) 禁止引戰 ▏嚴禁帶有挑釁、諷刺、調侃等字眼的文章(推/噓文),跟蓄意引發筆戰。
板規10並未具體寫明禁止「帶有挑釁、諷刺、調侃等字眼」是哪些,
所以是用板主自己心證的標準
我不是板主肚子裡的蛔蟲,我的發言是都根據他平日容許的範圍來衡量分寸。
如果板主違背他給予板友的標準,就是背叛板友對他的信任。
客觀說我的推文裡「敬業」「地位」等評語,皆為中性用字,
沒有任何侮辱或攻擊人的意義,就不是「挑釁、諷刺、調侃」的字眼
內容為公眾人物可受公評之事件範圍,對現狀之個人看法。
板主允許板上評論(含批評)藝人外貌和私事以外的事,評演技要加理由
(這點板主自己應該會同意,暫無需舉證,若有需要我再提證俱)
除此之外,包含敬業和地位,沒有不可以評論。
既然沒有不能評論,我在板主許的內容討論,使用中性字語來評論,
何來的"蓄意"引戰?
容許討論自然就有意見不同,不是一言堂,沒有不容許不同意見,之下
那麼"戰"要如何引起?不是看誰意見跟大家不同,而是看誰先火氣不好,
依我的推文,絕對不是我。
從條文來看引戰的判定,應該是從發言人的文章來看,而不是從板友的反應來看
所以應該不是"因為粉絲跳起來不爽,就變了成我引戰"
板上既允許批評藝人,那粉絲的不舒服,本來就是他要承受
沒有一個被批評的藝人的粉絲心裡會是開心的,這是所有藝人的粉絲同等感受的,
不是粉絲擺出咄咄逼人的恣態,就表示他比較傷,就變成批評者引戰,
也不是修養好而沒有跳出來吵架的粉絲,他就不難過,批評者就不是引戰
否則等於鼓勵有吵有糖吃,不吵自活該。不是公正管理。
所以不能去看我留言後面發生了什麼來決定,而是純看我的留言有什麼問題。
那麼就看我文章的表達意思。
"因為人家還要開演唱會 接代言 沒必要為這一點戲犧牲"
這是陳述-別人或該演員自己是這麼看待的,底下嗆我的粉絲也不否認是這樣。
我想沒什麼好引戰的。
"我不想說這是敬業問題 我想說其實這是地位問題
誰叫他是盧廣仲 如果花甲是小Q演的 就不敢不剃勒"
從這裡開始,跟上段文意已不同,算是一個轉折,
表達是:我雖然在意盧不敬業,但不想討論這個點,
換個想法,其實不過是因為盧比較有地位,所以他的意願被尊重罷了,
換作小Q這種沒地位的演員,也未必是想剃的,但是怕丟工作,所以不敢不剃。
用"不敢"表示我也沒有要抬小Q演員,如果只是不敢拒的話,那也不算敬業
地位一詞本身沒有抬貶之意,只是一種客觀屬性,演員地位高低不等於他的評價
那麼因為地位而導致待遇的不同,也不是一個是非,不是誰做錯了什麼,
沒有誰會丟臉,只是一個無奈的現象。
"看我們曉帆為了演更生人 頭髮到現在還沒長回來 接不了新戲都活該"
小Q是一群新演員,曉帆是小Q之一。
一個為戲剃頭的例子,他也有損失,但是不被在乎。
補充句。
整段宗旨,
是"我從敬業問題轉念放在地位的問題",
我在表達"這是一個看地位說話的市場,不全然是盧廣仲的問題"
這樣的文意,挑釁、諷刺、調侃了誰?蓄意引誰的筆戰?
盧廣仲多少被我掃到一些,但我主旨並不是針對他,而是針對一個現象。
而盧廣被我掃到的部分,都是板主允許的言論範圍。
我假設板主是從
「用後半段小Q的地位和態度對比前半段盧廣仲的地位和態度」,有借後貶前之意,
定義為引戰,(這是假設,我不知道板主是不是這個點)
我的確是要對比,但對比是拿來補充說明,這樣可以讓我的表達更清楚,不是為了抬踩,
這樣的表達法,是板主容許的方式
證俱為 #1NeB6jyN
→ CXXXXXXX: 其實我覺得是因為他在台灣的最近三部劇都三立ceo角色,
→ CXXXXXXX: 導致很多人就認為他一直接一樣的角色,他早期的角色比較
→ CXXXXXXX: 多樣化,也很多突破。但我覺得角色部分李國毅雖然在三立
→ CXXXXXXX: 但都演不同,自由年代-大學生,22k-上班族,料理-老師..
→ CXXXXXXX: . 炎完全有權利選擇接或是不接... 很類似的角色一半怪三
→ CXXXXXXX: 立,一半是炎自己不挑一點其他的。
→ CXXXXXXX: 當初吳慷仁也是很多人看他偶像劇出來不相信他,但他去
→ CXXXXXXX: 試鏡,去嘗試讓導演看得到他,我覺得就是不同的點吧..
(我非有意讓板友躺槍,只是拿來舉例,若有冒犯,說聲抱歉)
推文也是拿吳慷仁努力試鏡來突破角色限制,但炎亞綸沒有,導致他角色沒有突破,
又拿李國毅同在三立角色能不同,炎亞綸卻角色一樣要怪他自己不挑。
也是用對比一抬一貶,板主對此並無處罰,可見這樣的表達是他容許的,
亦即這樣的表達法
沒有挑釁、諷刺、調侃及蓄意引發筆戰,沒有引戰,不規反板規10
那麼同理,我的推文用此表達法,
沒有挑釁、諷刺、調侃及蓄意引發筆戰,沒有引戰,不規反板規10
我假設板主可能認為
「因為人家還要開演唱會 接代言 沒必要為這一點戲犧牲」「誰叫他是盧廣仲」
等非我真正的想法,定義為反諷和調侃
(這只是假設,我並不知道板主的點在哪)
這的確是我在估量盧廣仲自己的想法,
和別人、選用演員的人,對盧廣仲和小Q的看法,
因為他們的看法才導致演員地位的不同,這本來就是我要表達的內容,
但未必是我認同的看法。
這樣的表達法,是板主容許的方式,
#1OmHYGe該帖內,有推文如下:
推 pXXXXX: 林個人是不是該申請一回事 但他要申文化部會非常歡迎吧
→ pXXXXX: 人家紫薇耶~XD
推 MXXXXXX: 女主pass...但這部是要拍給對岸看的吧
→ MXXXXXX: 女主對岸有市場
→ MXXXXXX: 台灣鼻屎大
(我非有意讓板友躺槍,只是拿來舉例,若有冒犯,說聲抱歉)
推文也是估量林心如本人的想法,和文化部對林心如的看法,但不代表推文者自己認同。
該段推文未到任何板規處罰,包含板規10
代表板主認為這樣的表達法,是可以容許的,
亦即沒有挑釁、諷刺、調侃及蓄意引發筆戰,不規反板規10
同理我也用這樣方式表達,應該也沒有挑釁、諷刺、調侃及蓄意引發筆戰,不規反板規10
再舉一證,
#1MpOBy5K
mXXXXXX: 又是CEO 不膩嗎 地質教授
#1Mt1nSWk
mXXXXXXXXX: 地質學者
(我非有意讓板友躺槍,只是拿來舉例,若有冒犯,說聲抱歉)
「地質學家」一詞,來自炎亞綸某個曾經事件,怎麼看都夠挑釁、諷刺、調侃了,
這不是不雅名稱而已,()而是名稱本身已經完整帶有諷刺調侃意含,
比起我批評盧廣仲還有論述(因地位而有不敬業的選擇空間),
「地質學家」完全沒有論述內容,非常單純的丟下諷刺之語就跑。
這樣的留言板主依然沒有處以任何違規,代表板主認為這樣的程度也不達違反板規10
那麼我推文的程度應該更不達了。
板主在 #1OAWOwVf 該篇 親自認證了「地質學家」帶諷刺和調侃之意,
卻說這是藝人應該自己學習的事。不處以任何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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