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 主購:blackputting-郵寄(2016/11/10)

作者: tzumin0630 (carrie)   2016-12-20 01:15:09
1. id:blackputting(焦糖布丁)
2. 合購文標題&日期:
標題 [衣飾] G市多款超美生火圍巾-郵局便利包
時間 Thu Nov 10 13:25:19 2016
3. 簡短理由:團務不清收私下團&雜費超收企圖營利
4. 說明:
有點複雜,這一團有兩份不同G單所以很難打報黑文QQ(文很長!)
2016/11/11
我這團收到主購的匯款通知。
另一團,sharon0524團員發通告提出團務疑義,主要是以下幾點:
1.11/10 13:25po合購文,大約2~3小時爆單,超過24小時未改截止且無關閉G單。
2.11/11 00:02發通告信卻仍未修改標題
3.通告信中未註明聯絡電話(後來有補上)
4.G單中並無主購購買明細(直至團務結束一樣未補)
★此封信件我這團根本沒人知道也沒有收到!!
2016/11/12
主購發通告給另一團解釋:
因前團遮瑕團的疏忽導致在圍巾團開團後的隔天被水桶7天,因此無法更改原po文
已在開團後隔天截止收單並發成團及匯款通知,造成大家的困擾真的不好意思,已向版主
說明情形
合購版採互相信任的方式(自己打臉嗎?)
如果有團員依舊擔心團務的話
請來信告知並協助抽單
★此封抽單信件我這團一樣根本沒人知道也沒有收到!!
2016/11/23
我這團收到第二階段匯款,主購發通告通知已收到商品,四人缺貨要退款,其餘下週一二
寄出
2016/11/28
主購向另一團發到貨通知,但其實早就收到貨了,主購向另團謊報進度。
且主購一開始未照實放截圖,兩團附的下單截圖是相同的,但實際上兩團訂購數量並不相
同,故其中一團的截圖是錯誤的。
國際運費的部分兩團都以25公斤計算,但實際上其中一團的重量僅21公斤,若未被發現開
兩團則有多收取運費之疑慮。開兩團則有多收取雜費之疑慮。
2016/11/29
我收到商品了。到這裡看似我這團沒有問題(有截圖有公式有G單且看似主購積極處理團務
)
但我想轉讓,寫轉讓文過程中發現金額算不出和主購公式相符,及匯率國際運費重量有疑
問故站內信主購詢問算法。
主購說明11/30-12/3出國無法證明轉讓文,我本來想說那12/4再PO,但我個性比較急故決
定馬上寫好轉讓文給主購證明。(還好這決定是正確的,如果12/4PO的話,雙G單就不會被
發現了!!)
PO文完沒多久收到Johnson9230來信表明他們團務才進行到第二次匯款怎麼我已經在轉讓
了?習慣性核對了一下ID發現對方並不在我這份G單內,故我沒有透露團務給他,只跟他說
你不在G單內,沒想到他也說我不在他那份G單中!!
往來信件中我們聯想到可能有雙G單的可能,故我發通告請主購於48小時內解釋清楚團務
及是否有第二團存在?並去信板主檢舉希望協助調查。
2016/11/30
團員來信詢問不曉得團務出什麼狀況,希望能協助我。接著收到主購回信說明如下:
http://i.imgur.com/zHliamc.jpg
a一下主購ID發現他上站次數和開團經驗也算多怎麼可能會是新手?加上又不是一天兩天在
合購板怎會不知道雜費有上限?
電腦有問題應該第一封通告就要說明了,還隱瞞有另一團的存在…這動機未免也太明顯!
"誤觸板規"這說辭不止我,全部團員都無法接受!!
信中主購避重就輕且並未主動說明:
1.為何兩份G單中都沒他購買的明細?
2.為何未主動告知所有團員有第二團存在?
3.為何人數變動這麼多?
4.為何雜費超收?
5.有開放抽單為何沒有通知我們這團?
一開始我那團G單人數是55人,J大那團G單人數是54人,加主購為110人。
到事情爆開後J大那團人數變成37人,最後總團員為91人…加主購92人
我不知為何人數少了18人?缺貨的扣掉也沒這麼多吧。(這是我知道有雙G單後的第一個疑
問,因為我這團的人數55人維持不變)
到後來我才知道有S大的信件及有開放抽單的事情而我們這團完完全全被蒙在鼓裡(超爆炸
的!!未免也太誇張!!)
然後主購11/30-12/3出國了皆無上站回覆。
2016/12/1
看完主購回覆後我又發了群組信。之後團員陸續開始站內回覆沒有收到圍巾。
http://i.imgur.com/JCHjjuf.jpg
2016/12/2
我的信箱爆了故設了一個G單給大家回報收件狀況並提供收貨查詢。
2016/12/4
主購回國了,大家都密切注意主購的回覆。主購發通告表示要進行退款(溢收的雜費)請大
家站內信提供帳號,同樣未說明團務問題。只上傳了新的截圖和退款金額G單連結。
2016/12/5
因為我12/4比較忙故5號自己核算一遍發現有些問題,刷卡手續費未說明已計入一筆帳單
中(因有分開出帳之可能)及雜費計算為600元/91人=6.59主購取6.6元/人收雜。
有要求主購但他一樣未於G單中寫明自己購買品項且團務狀況也是要我們發現問題才有回
應,團員要求更新寄件編號才更新,單號錯誤也不知道態度之消極!!
之後我只好自己合併兩份G單重新整單一遍並發通告給大家請大家核對退款金額,雜費只
能向下取6元計算。
之後主購來信感謝我的協助(?)說會依照我重整的那份G單退款。
我都要覺得到底我才是這團的主購嗎?!(翻桌)
★2016/12/6~2016/12/16說要退款至今我如果沒有主動問,主購也不會主動說明全團退款
完成沒,貨都寄出了沒,團務到底結束了沒?(沒結束我還能洽特嗎?)
期間我一直在等板主判決,如果終身水桶好像就沒報黑必要了,但板主好像很忙QQ(沒關
係我慢慢等…)
故考慮過後決定先報黑,於12/16詢問主購團務到底結束沒?並發報黑通知。
5. 是否已在三天前通知對方將提報黑名單:是
第一次寫信給對方通知要黑人的日期: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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