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6.13"一人一車開上交通部"活動

作者: s911150 (yjhuang)   2017-06-07 21:29:01
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
發起6.13一人一車開上交通部活動
無限期抗爭 直到滿意回覆
七大訴求
一、客運不得跨界包車業(全面退出遊覽車業)。
二、牌照税,燃料税減免。
三、對他們所謂老舊車輛以市價回收。(因為老舊之說是源自交通部)
四、把公路法,及運管條例,由業者主導進行修法。(尤其十年内所訂的任何法規)
五、大客車駕駛員的培訓,列入特殊技能訓練,所需經費全額甴國家支付。
六、即刻執行總量管制。對擁牌六個月以上未掛者,一律徹消其擁牌權利
(含新公司成立所申領。財稅增車及汰舊換新)
七、由於交通部及公路總局,長期的怠惰和不當作為導致遊覽車業無法營生而崩解。
故,特別請求部長和局長請辭下台。
意者請洽
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41之7號9樓
(02)86721722
作者: kutkin ( )   2017-06-07 21:35:00
遊覽車業也可以跨過來客運業呀 XD歡迎遊覽車跨過來 成立統聯2.0 自己要的人自己養
作者: WeAntiTVBS   2017-06-07 21:38:00
又要一人一車來癱瘓仁愛路一段了.....第四項 業者定義呢?公總局長也因為蝶戀花才「被拔掉」一個 現在再來喔?
作者: pccat   2017-06-07 22:01:00
燃料稅隨油徵收啦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7-06-07 22:04:00
桃客表示: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2:12:00
一,換個牌照又是一尾活龍;四,他們忘記還有立法委員而且遊覽車跨過來客運業的也不少,例如新竹美樂家、臺中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2:13:00
運管條例是什麼嗎?有人可以指點一下嗎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2:14:00
豐勢通運購併豐榮客運,更早還有花蓮華聯,如果不講野雞轉型就有這些案例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2:14:00
那客運業是不是也要請遊覽車業退出免費公車的市場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2:16:00
如果免費公車是租車性質,那本來就是遊覽車業的主場
作者: WeAntiTVBS   2017-06-07 22:16:00
租綠牌車當免費公車(F2xx之類)只能跑他有路權的範圍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2:17:00
如果只看訴求,我還以為是公司為會員的「公會」來提出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2:18:00
免費公車有固定路線和班表,載的是不特定乘客,怎麼看都不像是租車啊
作者: s911150 (yjhuang)   2017-06-07 22:19:00
免費公車是區公所承租的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2:19:00
因為很多遊覽車都是司機買的再靠行的關係吧在這一行司機和老闆的分界本來就不明顯免費公車名義上當然是租的,但是做的生意卻不像租車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2:20:00
講起來就是規模只能靠行的小老闆公會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2:21:00
其實這是一個法規的模糊空間,為什麼地方政府出面租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2:21:00
如果是百貨、醫院等業者租的接駁車也是固定路線站位班表
作者: Chungli28   2017-06-07 22:22:00
私人租可以啊,百貨公司和大賣場不就一堆?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2:23:00
是啦,關鍵確實是錢,但百貨算有營利的我也不知道給紅牌好還是綠牌好,不過也許不要分紅綠
作者: Chungli28   2017-06-07 22:24:00
還有社區巴士啊,案例很多,可以瞭解再來談嗎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2:24:00
牌可能會比較好
作者: WeAntiTVBS   2017-06-07 22:25:00
因為只要有遊覽車工會提出抗議 每一年同樣的都要拿出來再炒一次.......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2:25:00
我印象中社區巴士不是不能給外人坐?
作者: Chungli28   2017-06-07 22:26:00
散客現場付費和預約包租的概念請先釐清,計程車亦同你出錢不想給誰坐,是你的權利,跟紅牌綠牌無關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2:27:00
原來如此,謝謝chungli28大提點,我弄錯了汽車運輸業法規長期重視規模,一二台車是弄不到營業許可,大家鑽漏洞之下才弄出靠行這玩意不知道像計程車一樣開放個人經營可不可行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2:47:00
不含駕駛,計程車最多4條命,遊覽車隨便20起跳,個人經營保障在哪?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3:07:00
配套至少要是驗車加保險,現況似乎也沒比較有保障?不然是不是應該強制禁絕靠行呢?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3:10:00
現況至少還可以拿公司的資產來賠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3:11:00
我是認為安全的問題上,加強監理的強度才是正解,嚴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3:11:00
公部門任何一張表格都沒有靠行這個選項,也就是車輛領牌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3:12:00
跟駕駛僱用都跟公司自購自僱無異,難道要說公司跟小老闆聯合偽造文書?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3:12:00
事故賠償的問題利用保險的方式,給保險公司來處理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3:14:00
靠行事實上是種脫法行為沒錯啊,實際上公司對靠行的不會有僱佣的指揮監督行為如果賠不起就是要增加保額,這方面也許可以定最低保額的方式,如果保險公司認為你風險高費率就會高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3:17:00
有一個法叫做汽車運輸業行車事故損害賠償金額及醫藥補助費發給辦法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3:18:00
現在的監理強度我認為太低了,提高才合理
作者: magic940058 (q/6q/6)   2017-06-07 23:21:00
老實說,我真的覺得第一點根本沒差,有些客運的車甚至保養比遊覽車行還好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3:23:00
這個辦法說請求權人能證明所受損害較高者不受其限制還有所定標準不影響請求權人之訴訟請求權應該是要把這個限額拿掉,保額也可以提高比較好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3:26:00
保額提高,個人車行能負擔嗎?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3:27:00
這給市場機制去處理就好吧,紀錄好的費率就會低或者說要小規模經營就要去負擔這一塊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07 23:29:00
老話一句,保險是風險部分轉移,不是全吞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07 23:34:00
這個"部分"要多大是可以討論的,如果以那個規定裡的死亡最高250萬元來說是不是太低了呢?我的想法是可以把這個業界的門打開一點,但要管得嚴比起現在監理不周到又一堆脫法行為要好
作者: sayin ( )   2017-06-08 07:34:00
靠行 被靠的車行就有責任 之前有靠行貨車罰單問題 車行訴願是靠行司機問題 還是被判要代繳
作者: dickkdickk (ls)   2017-06-08 17:54:00
客運出的事找的到公司,遊覽車出事會推給司機...第五點,以後失業不是去開計程車,會全部跑去開遊覽車
作者: EMU300 (生涯演出累計137場)   2017-06-08 17:58:00
完全沒重點,就是"老子要賺錢,你不准限制我"而已
作者: sayin ( )   2017-06-08 20:45:00
訴求 戰場開太大 不會過的 從客運業 戰到主導法規 限縮供給 福利保障 官員下臺 這七個是要主打那一個啊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7-06-10 11:34:00
希望你們待久一點,分點生意給中南部
作者: Guis (Water Water)   2017-06-11 20:51:00
一個遊覽車主資產有多少?不就一台遊覽車,了不起再多幾棟房子出了事不要說整車啦...10個就好,至少也要賠6000-7000萬這槓桿會不會太大...保險公司保費要增加到多少...不講付出只講對自己有利的...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7-06-11 22:41:00
第五點,失業拿到大客車駕照,也不見得有錢貸款買車而且遊覽車出事,在法律上還是公司要扛,這跟客運公司無異,不要被第一時間遊覽車公司亂講的新聞騙了如果保險全包,我看那些個人車行也保不起,到時候要不要再上街吵一次國家全額負擔?
作者: WeAntiTVBS   2017-06-11 22:47:00
不管啦,其實不管這些人有沒有上街頭,陸客不來還是一樣不來阿,一樣載不到阿,狀況基本上也不會變阿憑什麼要人家把客運遊覽部收掉或禁止綠牌包車?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6-12 10:44:00
如果風險大到保不起的話,那確實不該進來做這行啊我認為這也反映了現在大客車肇事率過高的事實總之不會有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這種便宜事正本清源之道還是保養好車子請足司機守規矩降低風險
作者: jas2902 (THE END)   2017-06-12 13:35:00
我點出幾個問題1.保險不一定有辦法足額理賠2.保險有不賠事項3.駕駛與被靠行的公司之間的關係是否屬雇傭關係一旦不屬雇傭關係,可能就無勞基法適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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