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部〉被貼文指BRT案造假 交通局報警

作者: Galvus (高糖優適)   2016-04-22 00:07:19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BRT已在去年七月八日改為優化公車,日前有人在優化公車
站內張貼告示,指稱BRT案交通局多處造假,並向監察院承諾儘速恢復機電設備使用。
內容引起民眾討論,交通局長王義川對此表示,該內容屬惡意造謠,企圖影響台灣大道公
車秩序,他嚴正斥責此惡劣行為,並已向警方報案,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有民眾在臉書PO照片指出,優化公車站進站處被張貼告示,不知內容真假。告示內容為「
監察院調查BRT案,發現交通局有諸多造假之處,因此交通局向監察院承諾,將於近日
儘速恢復BRT機電設施使用」,還說「交通局在此致上最大歉意」。
王義川表示,目前並未收到監察院對BRT的任何調查案件,所謂「承諾儘速恢復機電設
施使用」之說,完全是子虛烏有,為了讓市民安心搭乘優化公車,交通局已向警方報案,
並將散布該照片當事人資料交給警察局,後續也將會同警方積極查證,揪出蓄意散播不實
謠言的真凶。
去年優化公車通車後,曾有不滿者破壞公車路線圖,經檢察官起訴後,被判刑四個月。交
通局指出,此次在優化公車站張貼的內容,不只破壞公物,也是在公開場所惡意散播侮辱
市府造假的不實資訊,已符合刑法第一四○條對於公署公然侮辱罪,可處六個月有期徒刑
;此外,該行為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機關名譽,也構成誹謗罪,依據刑法
第三一○條可處一年有期徒刑。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81447
(自由時報 105/04/21)
作者: imrt (0830)   2016-04-22 01:42:00
「破壞路線圖」判刑四個月,但先前貼公告的人有判刑嗎?
作者: abcde509 (喇牙)   2016-04-22 08:27:00
_色恐怖
作者: abian746 ( )   2016-04-22 09:17:00
作者: odkmse (朝鮮鐵道省)   2016-04-22 10:34:00
這東西算黑函了吧http://imgur.com/HHOIPds假冒官府被告,剛好而已,不知道是哪個還在幻想的公車迷
作者: blur13 (認識你自己)   2016-04-22 13:35:00
造假不可取 不管是官方還是民間
作者: abian746 ( )   2016-04-22 13:44:00
會不會是某社團的成員啊?
作者: LuIsAnDrUw (An)   2016-04-22 15:21:00
一定是XD
作者: imrt (0830)   2016-04-22 17:53:00
台中市交通局的確放出很多失真的資訊。這函哪裡黑了?有人夢到看到這張的路人被警察用「電話」通知到案說明,還按指紋。
作者: bw212 (borand)   2016-04-22 17:55:00
怎麼看都像那一群XD 但覺得這種混淆視聽居多的謠言很難告成
作者: AMDX6 (AMD-X6-1055T)   2016-04-22 21:11:00
查水表了吧?之前不是也鬧出說某單位去查逢甲的水表?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4-22 22:05:00
張貼到車站已經是逾越界線等級啦
作者: ZachFH2016 (Zach Filmland )   2016-04-23 05:50:00
https://goo.gl/AKuPuW 警方偵辦是一回事但有無過當?
作者: odkmse (朝鮮鐵道省)   2016-04-23 06:06:00
樓上....警局太扯,拍照的被當犯人審問我會不會被查水錶啊....
作者: ZachFH2016 (Zach Filmland )   2016-04-23 16:07:00
照律師見解警方在刑度一年以下本案根本是違例調查證人臉書個資
作者: WeAntiTVBS   2016-04-23 16:12:00
實在是因為抓不到張貼的犯人(因為那張張貼的沒有署名)警方為了求快速破案 所以把拍照上傳的視同主嫌..當初貼圖的時候一定沒有附上不自殺聲明(?
作者: ROCAF (宅宅軍曹)   2016-04-23 16:16:00
台中都換明鏡洞當家了還在黨國思想遺毒用溝明洞的爛招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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