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語] 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25-03-22 08:05:32
佛教講「諸行無常」,世間萬法既是無常,必然不是常住不變,為什麼唯獨業力卻又
能三世相續,輪迴不已呢?請大師開示。
星雲大師:
有一則寓言說:一隻毒蠍想要過河,就央請烏龜幫個忙,載牠一程。烏龜怕毒蠍,毒蠍說
:「你放心,你背著我,萬一我螫你,你死了,我又豈能獨生?」烏龜覺得有理,於是好
心地背著毒蠍過河。游到河的中央,毒蠍對著烏龜的頭上一螫,烏龜責怪毒蠍背信忘義,
毒蠍滿臉歉疚地對烏龜說:「我並不想傷害你,怎奈我已螫人成習,實在真是對不起啦!

所謂「煩惱易斷,習氣難改」。佛教裡有一位牛司尊者,雖然已是證果的羅漢,但平時嘴
巴總是不停的呶來呶去,因為他在往昔曾經多世生為牛馬,反芻慣了,習氣仍在。另外,
十大弟子之一的大迦葉尊者,雖然苦行第一,但只要一聽到音樂,仍會情不自禁地手之舞
之,足之蹈之。甚至即使是等覺的菩薩,因為一分生相無明未斷,就如十四夜晚尚未圓滿
的明月,此皆因為餘習未斷之故。
談到習氣,平時我們有很多的行為很容易習慣成自然,一旦變成根深柢固的習氣,則生生
世世難以去除。習慣有好有壞,好的習慣,如勤勞、誠信、謙遜、有禮、忍辱等,都能增
長我們的道德,廣結善緣,化險為夷,得貴人助。相對的,壞的習慣不但使我們終生禍患
無窮,並且累劫遺害不盡。譬如一個人脾氣暴躁,惡口罵人,習以為常,則必定人緣不佳
,阻力重重;有的人養成吃喝嫖賭的惡習,不久便傾家蕩產,妻離子散。其他如好吃懶做
、阿諛奉承、欺騙違信等,都是自毀前程的陋習。
煩惱餘習,不但影響我們的一生,甚至和業力一樣,影響及於來生後世。因此佛陀曾經將
「業」比喻為「如種」、「如習」,說明為什麼在無常的定律下,業力卻能三世相續,輪
迴不已。
所謂「業力如種」,譬如一粒黃豆,經由種子、發芽、成長、開花、結果的過程,最後黃
豆雖然凋謝、枯萎了,但是因為有種子保留下來,一旦遇緣,又會發芽、抽枝、開花而結
果。眾生業力的感果,也是這種現象。
所謂「業力如習」,譬如一個裝過香水的瓶子,雖然香水用罄,但是瓶子裡仍留有香水味
在。透過這種「習氣」說,可知業力確實有感果的功能。
業有如念珠的線,線把念珠一顆一顆貫穿起來,不會散失;業維繫著我們三世的生命,從
過去到現在,從現在到未來,生生世世,永無休止的在六道裡輪迴不已。所以,雖然我們
的色身有生滅,但是真正的生命是不死的,就如茶杯,不小心把茶杯打壞了,無法復原,
但是茶水流到桌子上,流到地毯裡,用抹布抹,用拖把拖,茶水在抹布、拖把、地毯裡,
它不會減少。由於業如茶水,是會流轉再生的,所以說「業力不失,通於三世」。
再舉一個例子,如果有人殺了人,殺人的行為雖在瞬息間消失,而殺人的起心動念,以及
殺人的後果,卻會嚴重的影響到未來。這種可以導致未來善惡果報的影響力,就是佛教的
種子思想。透過種子說的成立,建立了三世輪迴與因果循環的道理,告訴我們行為業力(
身、口、意三業)的留存,不論歷經多少劫,都不會喪失其「生果」作用。此即所謂:「
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所以,眾生在生死海裡流轉,生命不斷,就是靠「業」。業力,有「潤生」及「發芽」兩
種力量。譬如我們所播的種子,還要予以澆水、施肥才能生長,而「業力」就是生命的水
分及肥料。所以,有了業力,生命才能繼續存在。
業,有善有惡,善惡果報,均由自己承擔,並非有神仙、上帝可以賞賜福禍,也沒有閻羅
、鬼王司掌懲罰。因此,只要我們能夠確實體認:業是自己創造,不由神力;業是機會均
等,絕無特殊;業是前途光明,希望無窮;業是善惡因果,決定有報。如此則能掌握自己
的命運,開創自己的人生,成為自己生命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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