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打了人,打的嚴重手骨折了
對方一定會告我,最後我會傷害罪得坐牢
或我在公司羞辱人,他若是記恨的人
他一定也會找機會差辱我或整我,
總之我某日也會被他弄形成對應的痛苦
以上2個事件具有很強烈的因果關係
所以我們可以說因果報應是合理的
這是種瓜得瓜,完全能理解,且容易真實發生
那麼假設我一直有在捐款幫助窮人
多年不間斷,布施時充滿愛心
幾年後我買房,房價大漲幾百萬
這就沒有因果關係了,是2個獨立事件
是我評估過後去買房的
窮人們也已經遠走,互不認識
這2件事要怎麼說有關係?
要怎麼相信?
就這像是種瓜得瓜
我十年前種在花園的種子,
結果十年後朋友送瓜出現在客廳
這是2個獨立事件吧,瓜也不是同一個了
也可以說是某種巧合而已吧
獨立事件要怎解釋成因果報應?
總不以用一句沒神通
甚深難解就直接停止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