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23-10-16 21:35:16: 「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等五境屬色法;「觸心所」屬心法(覺知)。
: 《雜阿含68經》:「緣眼(眼根)及色(色處),眼識(眼知的心王)生,三事和合生觸(心所)
: ,緣觸生受,....如是,緣耳鼻舌身意,緣意及法生意識,三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
: (同樣,緣耳(耳根)及聲(聲處),耳識(耳知的心王)生,三事(根境識)和合生觸(心所)..)
: 《百法明門論》(玄奘法師譯):「心所有(心心所的心所法)略有五十一種(51心所)…
: 遍行五者: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任一心王皆具這五種心所,故曰遍行。
補充:遍行心所--觸心所,摘自:《心類學顯要》倉忠仁波切 單元:略釋五十一心所
五遍行心所:受、想、思、作意、觸。此中「遍」,意謂遍隨於心王。
心必定伴隨此五種心所,故名為五遍行。例如,資糧道菩薩相續中的菩提心屬是心王
(意識心王),故彼必定伴隨有五遍行心所。又如,資糧道菩薩相續中的通達無常之意識屬
是心王,故彼必定伴隨有五遍行心所。
具「境、根、識三者相觸」之作用的了知(覺知),是觸的性相。
與心王相應的具「根、境、識相觸」不共作用之了知(覺知),就是觸心所。
例如,由所緣境色處、不共增上緣眼根而產生第一剎那執色之眼識,當下產生該眼識
之時,前一時位的所緣境、不共增上緣(因位的色處、眼根)已然消滅,但是,與第一剎
那執色之眼識同時位的色處、眼根,彼等是存在的。
如是,第一剎那執色之眼識、與彼眼識同時位色處、與彼眼識同時位眼根,彼三相觸
作用之認知(覺知),就是與彼眼識相應的觸心所。
或有將其性相安立為:具「境、根、識三聚合後能令根產生轉變」之不共作用的心所。
此中「根轉變」,意謂由觸心所的不共作用(境、根、識聚合作用),而使根轉變成為
苦、樂、捨等受的所依根,並由此而言苦根與樂根。總言之,由境、根、識三者相觸作用
而有諸受之差別。
又,此中「令根產生轉變」,意謂使後續的受之所依根產生轉變。例如,由第一剎那
觸而使「第二剎那觸的所依根」為苦受的所依,並非意謂使「與第一剎那觸同時存在的所
依根」成為苦根,因為,觸、受、所依根,彼三是同時位的果。如是,由「第一剎那觸」
而使後續的苦受所依根產生轉變,後生苦受所依根就是以果位而言。
分類有六: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因為心王區分有六,故必定有六
種與其相應的觸心所。如是,「眼識相應之觸」乃至「意識相應之觸」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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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文說過,五欲的「觸處」和「觸心所」不同,此處補充「觸心所」。「觸心所」屬
遍行心所,任一心王皆有,例如,佛陀的心也具有「觸心所」等五種遍行的心所法。
(註:五欲的「觸處」,遍行心所的「觸心所」,十二緣起支的「觸支」,各不相同)
[2] 本文提到,觸心所分類有六: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因為心王區分
有六,故必定有六種與其相應的觸心所,如是「眼識相應之觸」乃至「意識相應之觸」
六種觸:「眼識相應之觸」不是「耳識相應之觸」乃至不是「意識相應之觸」,同樣
的,「耳識相應之觸」不是「眼識相應之觸」乃至不是「意識相應之觸」、「鼻識相應之
觸」不是「眼識相應之觸」乃至不是「意識相應之觸」....以此類推,有六種觸的差別。
[3] 《心類學》學習:量與非量、分別心與無分別心、自證與他證、心王與心所等單元。
[4] 《攝類學》:有誤以為五欲是五蘊,非也。五欲色聲香味觸,和五蘊色受想行識,差
很大。色聲香味觸屬五蘊的色蘊,且屬色蘊的外色,眼耳鼻舌身五根則屬色蘊的內色
為何誤以為色聲香味觸是五蘊?因為誤將色聲香味觸的色等於色蘊,然而,色聲香味
觸的色指色處,色處屬色蘊(色法),餘聲處、香處、味處、觸處亦都屬色蘊(色法)。
(五蘊的受蘊、想蘊則是遍行心所的受心所、想心所,屬心法(覺知),佛陀的心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