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青增格西:中論-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11

作者: ykkdc (ykk)   2022-10-21 17:54:17
(接續前篇)
轉自: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佛學課
摘自:《中論釋-正理海略講》見悲青增格西
卯三、自宗無此過之理
接下來講月稱論師破清辨論師,還原佛護論師的說法。
應成論式又可稱為他許應成論式,或自許應成論式。應成派會說只要以他許因明論式
,來打敗他就行了,不需要自方承許,又說應成論式是自許因明論式,這樣會不會有衝突?
「他許」是他方承許。「自許」的意思是,不是我方承許的,而是你自己承許的,所
以「他」和「自」都是指敵方,他許應成論式與自許因明論式是同義。
除了應成論式與因明論式的差別,下面還會牽涉到自續因明論式。
所謂自續因明論式,牽扯到自相有。自續派以下(包括中觀自續派、唯識宗、經部宗
、毗婆沙宗)認為:
對瓶子沒有錯的認知才能認識瓶子。通常會這樣說:認識瓶子時,這個認知必須要對
瓶子的自相不欺誑(或說無害)。
也就是,自續派以下,對瓶子不錯亂,其實就會對瓶子的自相不錯亂;對瓶子的自相
不錯亂,其實就會對瓶子不錯亂。
因為自續派以下有這樣的概念,所以他們認為自方與數論師之間也要如上面所說的,
如數論師對瓶子的認識如此,自方對瓶子的認識也要如此,有共同所現有法,根據這個才
繼續談下去,只有用自續(因明)才能打敗他方。
應成論式就不是這樣,應成論式是用他人的矛攻他人之盾,因為他方有什麼想法,這
個想法和他自己某一個想法矛盾,所以根本牽扯不到自方的任何立場、看法,因此也就不
需要共同的東西。
在這種概念下,就會有「只破他宗」的句子出現,只是用他宗的概念去破他宗,這裡
面不涉及自方承認什麼、不承認什麼。
總之,「苗為有法,復生應無義,已有故」,這個論式是他許應成論式。他許應成論
式就是自許應成論式。
「苗為有法,復生應無義,已有故」,把「應」字拿掉是因明論式,但不是自續因明論式。
因明與自續因明不一樣,但在自續派以下來說,因明與自續因明是一樣的。
自續因明是宗、因、喻都由不損害的識安立,如瓶子有法,通達瓶子的識要對瓶子的
自相無損,也就是承許有自相有。
當然,應成派不承許有自相,所以佛護論師、月稱論師講的因明論式,不可能是自續
因明論式。
認為有自續因明的是自續派以下,他們說必須用自續因明論式來講理,為什麼?沒有
共同所現有法、因、喻等,要如何和他人討論!
第一、針對沒有正因和正喻。
《正理海》:月稱如何破如是之說?由說復生有義及有二者是相違的應成,能破自生
,若其不能,自續因亦不能,故不須說自續因喻。
對於佛護論師的「苗為有法,應不自生,以生無義、無盡故」,清辨論師解讀成「苗
為有法,不自生,以生無義、無盡故」。清辨論師解讀錯了,那不是佛護論師的意思。
佛護論師在那個論式後,還有比較長的論式「苗為有法,復生應無義,已有自體故;
苗為有法,應無窮盡再生,以生還須生故」,在這個論式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加了「再生
」(或「復生」)。
月稱論師是把佛護論師前面那個論式當成略說,後面這個論式當成是廣說。因為廣說
中有「再生」,所以略說中也要加「再生」,這才是佛護論師的意思。
月稱論師反駁清辨論師所說的第一個過失:佛護論師寫的應成論式,是講復生與生之
間的矛盾,而不是其他。
生與復生是矛盾的(有與再有是矛盾的),指出這個矛盾的應成論式是可以破除自生
。若這個應成論式破不了,即使再用自續因明論式也破不了。
也就是,針對清辨論師所說沒有(自續)因喻之過失,自宗的回答是:根本不需要自
續因喻。
清辨論師主張有自續因明,所以他說佛護論師沒有講因喻,不會是指沒有講他許因喻
;然而佛護論師是說他許因喻。
月稱論師看出這一點,就反問:所謂沒有講因喻是指沒有講自續因喻?還是沒有講他
許因喻?
如果是指自續因喻,的確沒講,但那並沒有過失,中觀宗不應該承許自續因喻,承許
自續因喻反而有問題。
如果是指他許因喻,是清辨論師自己沒有看出來而已,如前所說,佛護論師其實是有
說的。
第二、針對無法反駁數論師的反難。
《正理海》:中觀師不應承許自續因,故不須為自續宗及因斷除他人所說過失。
前面提過,所謂自續因明,其實就是自相有的宗、因、喻。
以應成派來看,如此就失去了中觀的意義,只要是中觀師,是不可以承認自續因明的
。所以針對自續的宗,他人會妨難,我們根本不需要回答。
也就是,清辨論師說他宗妨難時佛護論師無法回駁,對此的回答是:根本不需要回答
。為什麼?因為中觀師根本不可以去承認自續的宗。
自宗不承許自續因明論式,他人就算找這方面的碴,自宗也不需要回答。
他人說:雖然如此,仍須用數論師自許的內容來破數論師自己的主張,佛護論師並沒
有用他許的宗因喻令數論師離過,所以仍有過失。
答:並不一定要對所有敵者都說他許比量,但有需要時可以說。
而且此處也有說:佛護論師說「諸有自之體性之法,復生無必要」是「彼等之」的解
釋,因此,「有」是因,「復生無義」是所立,即「苗為有法,復生應無義,已有故」。
這個論式講清楚就是:「隱藏的苗為有法,復生應無義,已有故,如顯現的苗。」
佛護論師指出數論派的矛盾,什麼矛盾?生與再生是有矛盾的,生就不需要再生。基
於這個矛盾,所以他很明顯是講:「隱藏的苗為有法,復生應無義,已有故,如顯現的苗
。」
數論師得好好想一想:為什麼顯現的苗不需要再生?因為它已經存在了,存在了就不
用再生。這個想通了,隱藏的苗也一樣,因為隱藏的苗已經有了。
講「苗為有法,……」,如果不講清楚,他人可能會再找麻煩:「若是指顯現的苗…
…;若是指隱藏的苗……」,然而講的是「不顯現的苗為有法,……」,這個他人就沒有
追問的空間,清辨論師所說的第二個過失自然就不存在。
第三、與龍樹菩薩所講四無生都是遮無的想法衝突。
清辨論師說,應成論式要轉化成因明論式。
能立轉化時,所立也要轉化。轉化後的因明論式自宗要承認,就不只是「不是自生」
而已,「只是無自生之生」,如此就不是遮無,而是遮非,這就與龍樹菩薩的想法不一樣。
對此,月稱論師於《顯句論》中說:「所轉義只與他方有關,與我自方無關,我沒有
此宗。」
宗喀巴大師談到,並不是所有應成論式轉成因明論式之後的內容,中觀宗都不接受,
其實很多是自宗可以接受的。這邊是指,上面所講的應成論式轉成因明論式的內容,自宗
不接受。
如果(應成)論式是「苗為有法,應該不是緣起,以是自性有故」,它轉成因明論式
是「苗為有法,是自性空,以是緣起故」。
轉化後的所立—「自性空」,及能立—「以是緣起故」,自宗都能接受。所以很多的
應成論式轉成因明論式的內容,中觀宗都能接受。
「轉化的內容只跟他方有關,與我無關,我沒有此宗。」此處指的是破自生的應成論
式。而且那個應成論式的所立法也不是「生無義、無盡」,而是「復生無義、無盡」,清
辨論師搞錯了。
「復生無義、無盡」,反過來是「復生有義、有盡」。自宗是不承認復生有義、有盡
的,因為自宗不接受再生的說法。
自宗沒有這個概念,所以這個與自宗無關,只有數論師會承認。
數論師承認復生有義嗎?種子裡頭已經有苗,還要再生苗,所以他有這個意思。只有
數論師才會承認,自宗不會承認,因此沒有與龍樹菩薩的宗相違的情況。
「轉化的內容只跟他方有關,與我無關,我沒有此宗」,很多人會用它來說中觀宗只
破不立。但它並不是指所有的應成論式。
剛才轉化後的意思是「復生有義」,自宗不接受這個轉化後的意思;其他的情況,另
當別論。所以它不是針對整體而說的話,而是針對前面的論式而說。
佛護論師講復生無義,提到「復」,其意是說,種子時,苗的自體已經在裡面了,自
體已有還要生的話,就會變成復生。
《顯句論》中也談到「復」的句子,《入中論》也說「若計生已復生者」。總之,佛
護論師、月稱菩薩的《顯句論》、《入中論》都談到復生。
有與復生是相違的,有的話不需要再生,有與生則不相衝突。生指的是苗的有,苗的
有就是苗的生,苗有與苗生沒有衝突,苗有與苗復生有衝突。
清辨論師最大的誤會是沒有看到「復」字。「生無義」與「復生無義」差別很大,佛
護論師明明有說復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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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佛教大乘行者主要的所修:菩提心與空正見
前面po過系列文"菩提心是愛他勝過愛己的發心"。除了菩提心,還要有空正見(了解
空性的智慧)才能圓滿菩提道,本系列文"中論-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闡述空正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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