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讀經] 雜阿含經:無明於蘊體見是我、異我、相在-7

作者: ykkdc (ykk)   2022-06-22 19:06:27
*<心類>薩迦耶見
摘自:《心類學》雪歌仁波切
我們現在學習的是《大乘五蘊論》與《大乘阿毗達磨集論》裡的「心所」這部分。心
所,非常重要。因為,補特伽羅生生世世無始無終就有一個我,我這個續流(我屬於續流
法),依靠什麼?依靠的是心(我的續流依自心的續流安立),心包括心王及心所,心所
會影響心王。所以說,我的好壞是靠心所的好壞決定。我們必須好好學習心所這一塊。
《大乘阿毗達磨集論》(玄奘法師譯)云:「於五取蘊,有二十句薩迦耶見,謂計色
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如是計受、想、行、識是我,我有識等,識等屬
我,我在識等中。於此諸見,幾是我見?幾是我所見?謂五是我見,十五是我所見。何因
十五是我所見?由相應我所故,隨轉我所故,不離我所故。薩迦耶見當言於事了不了耶?
當言於事不得決了,如於繩上妄起蛇解。」P12-13
首先,我們要抓到的重點是「薩迦耶見乃輪迴之根本」(輪迴之根本是集諦所攝十二
緣起支的初支無明,即我執無明薩迦耶見)。這個輪迴的根本(我執無明薩迦耶見),會
一直不讓我們脫離五取蘊的狀態。換言之,只要有我執存在,就無法脫離五取蘊的宿命。
五取蘊的取,即「輪迴」之意,也可以說「受到業與煩惱的控制」、「由業與煩惱造
出來的」。
由業與煩惱造出來(引生取得的)五蘊(屬有漏的近取五蘊)之後,它(即有漏的近
取五蘊)是我們所要取的、所要成熟的,它是我們要接受的(五取蘊又稱作五受陰,即由
無明我執薩迦耶見造作業與煩惱引生感得我們必須要接受的異熟果報),因此,果報(有
漏蘊體的異熟果報)出來的時候即變成「五取蘊」。
五取蘊的「取」字,有時我們解釋為「所取」,有時則解釋為「能取」,本身這二種
都可以解釋。
(1) 「所取」而言,(由補特伽羅自心當中)業與煩惱造出來(引生)的五蘊(屬有
漏的近取五蘊),即曰所取。(由業及煩惱之力所引生異熟果報的有漏取蘊,屬苦諦。)
(2) 「能取」而言,業與煩惱造出來的這個有漏的五蘊本身有一種體性,即「會不斷
的再給我們有漏的五蘊」、「會不停的讓我們造業、生起煩惱」,此有漏的五蘊本身就有
這種(能取)體性。因為有這種(能取)體性,所以,它的後面一定會有所取的五蘊。
五取蘊,既是所取(果),也是能取(因),意指它是因,也是果(既是因也是果,
並不是說因果同時,而是說我們的五取蘊作為所得到的異熟果報之後,它本身又可以作為
取得下一個五取蘊異熟果報的因;下一個五取蘊異熟果報引生出來的時候,那個所得到異
熟果報的五取蘊,又會以它為因,繼續造作業和煩惱引生下一個五取蘊的異熟果報)。
又是因(能取)又是果(所取),就變成永遠沒有一個結束(由能取的因感得所取的
果,復由所取的果成為能取的因,再感得所取的果…如此不斷地流轉下去),也就是「會
不斷再輪迴」之意。
因此,從五取蘊的「取」字這裡,即知它又是因(能取)又是果(所取),也就代表
「輪迴」的意思(五取蘊的取,既是所取也是能取,補特伽羅自心由業和煩惱感得所取的
近取五蘊之後,這個五取蘊本身又能夠作為造作業與煩惱的能取,再去引生取得下一個異
熟果報的五取蘊,如此不斷結生相續的流轉下去)。此即五取蘊的意義。
(註:補特伽羅自心相續所攝的有漏蘊體,是由集諦的業和煩惱之力引生有漏取蘊的
苦諦,如此的有漏取蘊,是所取的苦諦和能取的集諦不斷的流轉——
由集諦(即無明我執造作業和煩惱)引生苦諦(有漏蘊),又由苦諦(以有漏蘊的果
報為基礎)造業,復又由集諦(因)引生苦諦(有漏蘊的果),如此不斷流轉就是輪迴。
如是,輪迴的施設處,即補特伽羅自心相續所攝的有漏取蘊,不是外在的法。)
那麼,該如何解釋五蘊(補特伽羅自心所攝的五蘊)與我(即補特伽羅)之間的關係
呢?五蘊(補特伽羅自心所攝的五蘊)與「我」(補特伽羅)有關,但是,這個關係是「
依五蘊(依賴觀待補特伽羅自心所攝的五蘊)上假名安立一個我」的關係。
我(補特伽羅),只是假名安立,而非自性存在、非能獨立實質有。然而,雖然我(
補特伽羅)的體性是非自性存在、非能獨立實質有,但凡夫眾生如我等,卻不如此看待。
我們總是誤解了我跟五蘊(我們自己的五蘊)之間的關係。因為誤解,所以很執著;
因為執著,結果就一直不停的流轉生死輪迴,一直不斷地取這個五蘊,故曰五取蘊。
由此可知,我執(無明我執)與五取蘊有關係。關係是什麼呢?即我執所緣的我,與
五蘊(我們自己的五蘊)中間有一個關係,但我們(因為無明)在完全不清楚的情況下而
錯認了它們的關係,這種認錯的見解,即薩迦耶見。
薩迦耶見,也有人譯為「壞聚見」。五蘊就叫「壞聚」。聚,即五蘊是因緣聚合之法
;而壞,則是五蘊是無常壞滅之法。薩迦耶見,即錯誤之意,怎麼樣錯呢?也就是把五蘊
看成是很堅固、不容易壞滅的,而且,也將依五蘊而存在的我視為能獨立實質有、有自性
的一種我,這種錯誤的見解,即曰壞聚見(薩迦耶見)。
(註:我是依自己的五蘊而存在沒有錯;但是,薩迦耶見將依五蘊而存在的我視為是
能獨立實質有、有自性的一種我,這種看法卻是錯誤的。)
摘自:達賴喇嘛尊者《覺燈日光》
接下來說"見煩惱"(或稱煩惱慧)部分:第一、壞聚見,也就是薩迦耶見。
緣我和我所產生(緣著依於自己的五蘊安立的我和我所隨一產生)的自性執著,就叫
作壞聚見(薩迦耶見)。為什麼取名「壞聚」?因為,我和我所,是壞,也是聚。
為什麼稱為「壞」?因為無常的緣故。為什麼稱為「聚」?因為眾多因緣所聚的緣故
。由緣壞聚的我及我所,所產生的真實執著(自性執著),稱為壞聚見。
多加「壞聚」二字,有另外的意思,因為有「壞聚」二字,我們自然可以了解到:原
來我也是無常法,因為壞故;我並非常一自主的補特伽羅,因為聚故。
壞聚見(薩迦耶見)的所緣是什麼?(依自己的蘊體安立的)我與我所。「染慧為性
」,(薩迦耶見)看似智慧,但實際上是一種邪慧。為什麼它(薩迦耶見)具有慧的作用
呢?因為它具有觀察的作用。然而這種觀察是顛倒觀察,稱染慧或邪慧。)
換言之,薩迦耶見所想的(安立我和我所的)「五蘊」或「聚」是堅固的、不會壞的
,但實際上,這五蘊很容易毁壞,一點都不堅固啊。現在你們懂了吧?薩迦耶見是完全不
清楚五蘊與我之間的關係而有的一種錯誤見解,故名壞聚見。
(薩迦耶見執我為不需要依賴觀待自己的蘊體安立,就能夠實質有的存在、自性有的
存在,執有個實質有的我、自性有的我為堅固不壞。實際上我是依自己的蘊體施設安立,
我所依的蘊體是無常的,所以我也是無常的,我並不是自性有、實質有、常一自主。)
壞聚見(薩迦耶見)會帶來一種…不好的夢!哈哈,或者說是一種幻覺,此即輪迴。
首先,薩迦耶見錯認了五蘊與我之間的關係,而無始以來此執著的因不斷的一直種下去,
最後就結果出這樣一個「奇怪的輪迴」、一種「幻覺」!平時,我們多把輪迴比喻為「如
幻化」,意思就在這裡。
如何終結這幻化的輪迴?《廣論》毗婆舍那有關「趣入真實性的方法」的段落裡,談
到應先辨認何謂真實性與不真實性。
輪迴,不是真實性(產生輪迴的無明我執,沒有正理的依據),它是像夢般的幻覺(
輪迴的因是我執無明,由我執無明的錯覺顛倒執取產生輪迴)。雖說輪迴是幻覺,但不代
表它不存在喔!輪迴在量中也是存在的(輪迴是所量、所知)。
那麼,該如何結束輪迴幻覺呢?首先要去除薩迦耶見。輪迴的根源,就在於「沒有認
識自己」、「不了解真正的我是什麼樣子」。我,並非如薩迦耶見認為的那樣自性存在或
獨立實質有。真正的我,(本性)是「自性空」。雖說我是自性空,空,並不代表我不存
在喔。我們不能說空等同於不存在、沒有。(說某一法自性空,並非否定他的存在,而是
說他並非自性有的存在。)
心的本性或我的本性,是一種「無我」(本性無自性、自性空)。所謂無我(無自性
),即超越我(遠離我執)的情況,…要還原心的本性(由無我的智慧淨除無明我執帶來
的垢染,不會再有自性有的我執執取,才能還原心的本性),必須去除薩迦耶見(屬無明
我執)。如果我們仍保有薩迦耶見錯誤顛倒的見解,將無法脫離五取蘊的狀態。
你們要知道,有時我用「五取蘊」,有時則用「五蘊」,這二個不一樣喔!有些人會
誤以為五蘊和五取蘊是一樣的,其實不然。
(「五取蘊」和「五蘊」二者不是同義,二者三句差別。凡是五取蘊周遍是五蘊,但
是,五蘊不周遍是五取蘊。例如,凡夫的五蘊,是五蘊也是五取蘊,經典提到凡夫所依的
五蘊,與五取蘊同義。但是,佛果法報化三身所依的五蘊,是五蘊但不是五取蘊。)
五蘊而言,佛也有五蘊,因為佛也是補特伽羅(補特伽羅是依自己的五蘊安立);但
五取蘊來說,則只有輪迴裡面才有。因此,講補特伽羅,就代表是五蘊,而非五取蘊。
(補特伽羅的定義,依著自己的五蘊隨一而施設安立的士夫。補特伽羅的例子:佛聖
者、菩薩、獨覺、聲聞、六道眾生隨一,各自都是依自己的五蘊安立的補特伽羅。)
但現在,我們是五蘊跟五取蘊都連在一起…(沒有仔細區分清楚而混為一談),但這
不代表五取蘊結束時,五蘊也一併結束。五蘊一直會在(補特伽羅自己所依的五蘊的續流
既無始亦無終),但五取蘊(屬於輪迴)則有結束的一天。
總之,我們對「我」執著,視之為有自性、能獨立實質有,這個時候,我們是先在五
蘊上執著,接著在我上執著,而且,二種執著是連結在一起的,並非前面是前面,後面又
是另外一個新的東西。不是這樣子的。
五蘊上的執著與我上的執著連在一起,是什麼樣子呢?《大乘阿毗達磨集論》談到了
四個,即「色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
色、受、想、行、識五蘊裡,每一蘊都是如此。以色蘊為例,我與色蘊,都是在(我
與自己的色蘊)有關係(體性一)的當中執著,而不是沒有關係下(體性異)的執著。
《入中論》科判裡,你們有注意的話會發現,我與蘊在體性異(我與蘊沒有關係)的
情況下也會有一種執著、我執。
所以,《入中論》就提到了五種我執,第一「色是我」,第二則是「我與蘊體性異之
下的一種我執」,第三是「我有諸色」,第四是「色屬於我」,第五是「我在色中」。
其中,第二種「我與蘊體性異之下的執著」,乃外道的主張,他們認為我與蘊體性異
的情況下我是有自性的(屬外道才有的遍計我執)。
因為這(執取有個與蘊體性異的常一自主之我)屬於外道的看法(屬學習外道宗義才
會有的無明遍計我執),所以,《集論》就沒提這點,僅談到我與蘊體性一之下的四種我
執(屬無明俱生我執),即「色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
(註:無明我執薩迦耶見分二:遍計我執、俱生我執。此二者當中,遍計我執的根本
是俱生我執,遍計我執是由俱生我執增益而來。所以,只斷除遍計我執,並未斷除俱生我
執;若斷除俱生我執,則遍計我執也會跟著斷除。
遍計我執和俱生我執都是要斷除,此二者的對治,以俱生我執為根本,當現證俱生我
執的相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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