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宗義] 《宗義寶鬘略講》(67)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9-08-15 13:23:46
....接續 #1TJhr8PP《宗義寶鬘略講》(66)
摘自:《宗義寶鬘略講》見悲青增格西
轉自: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佛學課
http://chienching.blogspot.com/
3.能詮聲
能了知自所詮義的所聞聲,就是能詮聲的定義。
從所詮的內容方面分,有二類:詮類聲與詮聚聲。第一類(詮類聲),如說「色」之聲
;第二類(詮聚聲),如說「瓶」之聲。
從表詮的方式分,能詮聲也有二類:詮法聲與詮有法聲。第一類(詮法聲),如說「聲
無常」一語;第二類(詮有法聲),如說「無常之聲」一語。
能詮聲指的是有內容的聲音。像水聲、火聲就不是能詮聲;然而淨土的水聲也是能詮
聲,因為它會發出「阿彌陀佛」等聲音。
分類方面,能詮聲有二種:詮種類之聲與詮聚合之聲。
只要詮的內容是四大組合的東西就叫詮聚合的,如詮桌子等。
詮種類的意思是說詮的內容可以再分類的就叫詮種類的。如詮瓶子之聲,是詮種類的
,也是詮聚合的。詮心識之聲,是詮種類的,但不是詮聚合的(因為心識不是由四大組合)
。詮恆常法之聲,也是詮種類的,而不是詮聚合的。詮瓶柱之聲,詮聚合的,但不是詮種
類的。
「詮法聲與詮有法聲」:具有法者即具有特色者,法指的是它的特色。如桌子的無常
,桌子是題材,無常是它的特色,所以無常是它的法,桌子是具有這個法的有法。
(二)道的主張
(1)道之所緣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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