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讀經] 佛誕節-《釋迦佛讚偈》、《浴佛功德經》-6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8-05-30 16:34:50
: 註3:信為欲依,欲為勤依
: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無著菩薩/玄奘譯):「何等為信(心所)?謂於有體、有德
: 、有能,忍可、清淨、希望為體,樂欲所依為業。」《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何等為
: 欲(心所)?謂於所樂事彼彼引發希望為體,正勤(精進)所依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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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別境心所之「欲」心所
《百法明門論》:「心所有(心所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別
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根本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摘自:《心類學顯要》 倉忠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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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講說五別境
五別境的群組,有:欲、勝解、念、定、慧,五者。
為何此五者稱為「別境」?
答:「『有能力分別境而作決定』之作用的心所,故如是稱。」
「五別境」心所有五:欲、勝解、念、定、慧。這是以總相而取名「五別境」,並不
決定都是正確通達境的認知。
如,「慧」心所也有屬於顛倒知的部分。或是,另外一種解釋,以此五心所各自緣境
的不同作用,而取名「五別境」。
「五別境」心所顯現同一個對境,但以「有能力分別對境並作決定」而說「別境」,
也就是,趨入對境之時,各自的不共作用有差別。
此中「有能力分別境而作決定」,就是說明以「分別了解境」的角度而取名「五別境
」,這是以總相而取名。
例如,「所知」不是剎那改變,所以是常;但是,是「所知」不一定是常。如同此一
般,以某一個角度而安立。
又,此中「作決定」的意義,並不是對於一法有正確通達、正確判斷,也就是,「五
別境」不一定周遍是決定境(正確通達境)的認知,因為其中有煩惱、顛倒知的部分,而是
說「五別境」心所有各自對境的不共作用。
如,「定」心所的不共作用是「安住境」,以安住境而言,是由「定」心所的不共作
用而決定。「慧」心所的不共作用是「觀察境」,以觀察境而言,是由「慧」心所的不共
作用而決定,如是,以趨入對境的不共作用而取名。
如趨入「補特伽羅無我」的心,與其相應的「慧」心所、「定」心所皆是趨入「補特
伽羅無我」,同是顯現「補伽羅無我」;但是,「慧」心所的不共作用是「觀察」,「定
」心所的不共作用是「安住」。此中,「觀察」對境,「安住」對境,二者都是有為行法
、動作,但有差別不同。如,觀察瓶與瓶的支分,令心安住於瓶,兩種作用不相同。
總之,《上阿毗達摩論》中安立有「五別境」心所,這是以總相而取名,不一定是正
確通達境的認知,如,「慧」心所、「定」心所不一定是正確通達境。又如《俱舍》中說
,心王必定有相應的「十大地法」心所,也就是,「五遍行」及「五別境」等十個心所,
此等和心王同時趨入對境作用。所以,眼識乃至第六意識,不論量知或非量知,每一心王
(眼識心王、耳識心王、鼻識心王、舌識心王、身識心王等)必定有相應的十個心所。
■ 五別境心所
(一)欲
「欲」的性相(定義):「『發起希求事物』之作用的認知」,是「欲」的性相。
「欲」心所具有「希求」的不共作用。經論中有說「欲」或「欲求」,意義上是相同
,同是指「欲」心所。
定義中所說「事物」,是總相的將「法」取名為「事物」,主要是說:「欲」心所必
定有希求的「自所緣境」。
將「欲求的所緣境」結合「非顛倒知」、「顛倒知」而言,此中差別:
前者,如「欲求解脫」的分別,「解脫」就是欲求心所的「自所緣境」;或如,「欲
求見道」的分別、「欲求菩提心」的分別。
後者,如「執聲常」的分別知,也有「欲」心所,但其所緣境「聲常」並不存在,故
是顛倒知。
有說:「欲」心所是對某一所緣境發起希求,並由此而推動出行為,所以,「欲」心
所的作用是發起「精進」的所依,即所謂「欲為精進之所依」(欲為勤依)。
此中,是否周遍?是「欲求」必定是「精進」的所依?也就是,是「欲求」必定是「
精進」的因?以總相而言,可以這樣安立;但,以周遍性而言,並不周遍,因為,「欲」
心所有善、惡、無記。
如《入菩薩行論》中說「精進是歡喜善」。「精進」一定是善,因為「精進」必定是
趨入善法的心所,所以,前因的「欲」心所也一定是善。
如,欲求解脫,為了獲得解脫而精進於聞思修,此「精進」心所是從前因之「欲」心
所而引生。
但是,「欲」心所不一定引生「精進」心所,如,殺生、偷盜等都有相應的「欲」心
所,此等「欲」心所必定不引生「精進」心所。
「欲」心所,分類有三:欲想過去、不欲分離現在、欲求未來。或又可分為:希求五
欲塵、希求財物、希求見解、希求解脫。
◆ 「菩提心」是由二個「欲」心所推動而有的心王。
定義中說「發起希求事物之作用」,如,我們心續中「希求無上佛果」的認知,就是
造作「欲」心所。
如《現觀根本論》中說「菩提心」的定義是:「發心為利他、欲正等菩提。」此中是
以「欲」心所而安立。所以,某些論中有說菩提心是「心所」、不是「心王」的論證。
總相而言,依「修七支因果」而漸次到修「悅意慈」、修「悲」,再修由我承擔之「
增上意樂」,後再引生「為利一切眾生、希求成就佛果」,這就是透過「欲」心所的推動
,當心續中「希求正等菩提」之「欲」心所任運產生之時,與此「欲」心所相應的「心王
」,就是「菩提心」。
但此中,「菩提心」是由二個「欲」心所推動而有的心王?
此中,先以「希求他利圓滿」(希求一切眾生成就無上佛果)之「欲」心所為前因,
由此「欲」心所,而引生「希求自利圓滿」(希求自身成辦佛果)之「欲」心所,就是為
利益眾生而希求自利圓滿菩提(為了利他而希求自身成辦佛果);當此「希求自利圓滿」
(為了他利圓滿而希求自身成辦佛果)之「欲」心所,透過造作串習而能任運產生之時,
與此「欲」心所相應的心王,就是「菩提心」。
如是(次第),前以「希求他利圓滿」(希求一切眾生成就無上佛果)之「欲」心所
為因,後以「希求自利圓滿」(為了希求他利圓滿而希求自身成就佛果)之「欲」心所為
因,以此二種(前後兩者)「欲」心所而引生「菩提心」(發心為利他,欲正等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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