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讀經]相應部 六處相應 趣相應 經十 :摩尼朱

作者: EvolutionWin (Mindfulness)   2017-07-05 14: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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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olutionWin (Mindfulness) 看板: Buddhism
標題: [讀經]相應部 六處相應 趣相應 經十 :摩尼朱
時間: Wed Jul 5 14:03:39 2017
《相應部‧ 六處相應‧ 趣相應‧ 經十:摩尼朱拉迦經》
( Samyutta Nikaya, Salayatana Samyutta,
Gamani Samyutta, sutta no.10: Maniculaka Sutta)
提到:
「一時,佛在王舍城,松鼠與群鳥棲息的一處林園,
名:竹林精舍(Veluvana)。
彼時,在王宮中,國王的隨從們聚會而議論:
『對於佛子(釋迦族王子之子;佛陀之子)比丘們,金、銀與錢是被允許的;
佛子比丘們認可金、銀與錢的納受;佛子比丘們接受金、銀與錢。』
此時,在座中的摩尼朱拉迦村長,對聚會的大眾說:
『諸賢,莫作是說。對於佛子比丘們,金、銀與錢是不被允許的;
佛子比丘們不認可金、銀與錢的納受;佛子比丘們不接受金、銀與錢;
佛子比丘們已經捨棄了金銀珠寶,捨棄了錢。』
然而,摩尼朱拉迦村長並無法說服聚會的大眾。
於是,摩尼朱拉迦村長前往佛陀之處,頂禮之後,坐在一面,報言:
『世尊,在王宮中,國王的隨從們聚會……(他重複上述所有的談話)……然而,
世尊,我無法說服聚會的大眾。
世尊,我如此解釋是否依照佛陀所說的而說﹖
或者我錯誤地聲稱了佛陀的話?我是否依照佛陀的教法而回答?
或者依照佛陀教法而言說的人會如法地責難我?』
『如是,村長,如此的解釋乃是依照如來所說的而說,
不是錯誤地聲稱如來的話。
你已經依照如來的教法而回答,依照如來教法而言說的人不能如法地責難你。』
『村長,對於佛子比丘們,金、銀與錢是不被允許的;
佛子比丘們不認可金、銀與錢的納受;佛子比丘們不接受金、銀與錢;
佛子比丘們已經捨棄了金銀珠寶,捨棄了錢。』
『村長,無論對於任何人,如果金、銀與錢是被允許的,那麼,對於他而言,
五種感官欲樂是被允許的。
對於任何允許五欲之樂的人,你可以確定,他不具備比丘的本質,
不具備佛陀之子的本質。』
『村長,如來雖曾如是說:比丘需草者,草可求得;
比丘需木者,木可求得;比丘需車者,車可求得。
然而,村長,如來亦說:
比丘絕無可能被允許接受或尋求金、銀與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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