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第二十二屆台大盃全國橋藝錦標賽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5-01-13 20:12:23
一、活動名稱:第二十二屆台大盃全國橋藝錦標賽。
二、活動宗旨:為培養學生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大專院校間橋藝交流,提升學生
橋藝水準,特舉辦此比賽。
三、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橋藝社。
四、參加對象:
1.台大盃主盃 :全國大專院校及國高中在學學生。
2.台大盃副盃 :全國大專院校及國高中在學學生。
五、比賽時間:
1.台大盃主盃:民國104年1月21日(三)上午8:30,至104年1月23日(五)下午4:30,
1/21、1/22賽程至17:30。
2.台大盃副盃:民國104年1月22日(四)下午1:00,至104年1月23日(五)下午4:30。
各圈賽程詳見賽程表。
六、比賽地點:國立台灣大學第一學生活動中心地下室。
七、報名費:
1.主盃:限同校組隊,但每隊可有一人滿足(#1)條件之非同校賽員。
若採通訊報名,每校第一隊1400元,第二隊1200元,第三隊以
後每隊1000元,若有兩名以上大一學生,再減免200元
若採現場報名,每隊1600元。為鼓勵國高中生參加,不論採通
訊報名與否,一律優待為每隊800元,亦可跨校組隊。若隊伍同
時有國高中及大學生,報名費基準視同大學生隊伍,隊中每名高
中生酌減100元報名費.惟國高中生不受前列同校組隊限制。此
外參賽每隊需繳交500元保證金。若有違規或中途棄權的隊伍,
主辦單位得依大會手冊上之規定沒收保證金,其餘則於賽後歸還
各隊。
(#1) 若有固定同伴非同校之情形,可容許一非同校賽員入隊。該賽員於
賽事全程僅能與同一人搭配上場,禁止混搭.惟此限制並不及於與其
搭檔之賽員.
(#2) 若研究所以上之賽員所就讀學校無橋藝社,其參加原就讀大學之隊
伍時,視同同校賽員.
2.副盃:不限同校組隊。已報名主盃之隊伍,維持原隊賽員四人以上者得
免費參加副盃,其保證金由主盃保證金轉移,其餘每少一人次,
酌扣保證金200元為報名費;未報名主盃之隊伍,每隊報名費
500元,並另需繳交500元之保證金。
八、報名辦法及規定:
1.通訊報名:
即日起至103年1月19日止
請至台大盃網站下載並填妥報名表
內容包含:隊名、學校、隊長、隊員、隊長聯絡電話、轉帳人姓名、轉
帳人帳號、轉帳日期並寄至[email protected]
報名費部分以轉帳匯款方式報名,轉帳費用為報名費以及保證金之總和
戶名:國立台灣大學橋藝社 局號:000123-6 帳號:055540-4
2.現場報名:104年1月21日比賽當天,8:00至8:30將開放主盃現場報
名,額滿為止,原則上以 32 隊為上限,主辦單位可視隊數決定是否接
受報名。
副盃報名至104年1月22日中午12:30為止。
3.台大盃主盃及副盃每隊人數上限為6人,所有參
賽人員需具有學生身份。主盃限制以校為單位,採團體報名,隊員除滿
足前列(#1)條件者外,其餘必須具有該校學生身
4.有(#1),(#2)身份之賽員,務必使用通訊報名且在E-mail中請另請註明
否則主辦單位得視狀況取消該賽員資格或沒收保證金。
5.國高中賽員無同校組隊之限制。
九、報到時間:
1.台大盃主盃 :104年1月21日上午8:10至8:40。
2.台大盃副盃 :104年1月22日中午12:20至12:40前。
3.台大盃將準時於8:50召開領隊會議,完成分組;敬請各隊務必守時,以
利比賽順利進行
十、比賽方式:
主盃:將隊數依抽籤平分2組,分組打大循環(最多10輪)
原則上同校不會分到同一組
分組前4名進入8強,前2名對上另外一組3.4名,第一名可以先挑(二選一)
8強以後採單淘汰,兩組第一名可決定是否要成為4強可能對手,
如有一隊不願意則與另外一組第2成為4強可能對手
初賽一輪8牌 8強以後一輪12牌
副盃一輪8牌
(左邊為主盃賽程 右邊為副盃賽程)
DAY1(1/21)
0900-1000
1010-1110
1120-1220
1300-1400
1410-1510
1520-1620
1630-1730
DAY2(1/22)
0900-1000
1010-1110
1120-1220
8上1300-1430 1300-1400
8下1440-1610 1410-1510
4上1630-1800 1520-1620
1630-1730
DAY3(1/23)
4下 0900-1030 0900-1000
名次 1050-1220 1010-1110
1300-1430 1120-1220
1440-1610 1300-1400
1410-1510
1520-1620
副盃
1.副盃採Board-a-Match制序位賽,每圈牌號皆為1-8。
2.對戰採打現排,累積成績第一名對第二名、第三名對第四名,以此類推。
3a.副盃第1~3圈,每牌VP皆為2VP(每圈總VP16)
3b.副盃第4~6圈,每牌VP皆為3VP(每圈總VP24)
3c.副盃第7~10,每牌VP皆為4VP(每圈總VP32)
十一、獎勵辦法:
1.台大盃主盃 :取前四名冠、亞、季、殿軍各頒贈獎牌。
2.台大盃副盃 :取前四名各頒贈獎盃,另有副盃特別獎兩隊。
十二、注意事項:
1.每校不限隊數;每隊4~6人,於開賽後第一場結束前完成確認,之後不得要求更換
賽員。
2.本次大會不發放每隊秩序冊,僅提供十份於報名櫃台供各隊查閱。強烈建議各隊
事先於大會網站下載秩序冊,並詳加查閱比賽事項,若有問題或錯誤請於隊長會
議召開時提出及更正,比賽開始後始發現有誤者後果自行負責。
3.參賽各隊之隊員,請隨身攜帶蓋有本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身份證明文件,作
為賽員身分確認之用,如有資格不符或無法出示證明者,不得出場比賽。違者將取
消該隊參賽資格,並報請中華民國橋協予以紀律性處分。各隊報到時請攜帶每位賽
員的學生證或學生證影本,缺少此項證明者每一人次扣該隊保證金100元;少於四

學生證,該隊不得報到。
4.為使大會順利進行,請各隊務必遵守大會之規定及服從大會裁判之判決。
如對比賽規定持有疑惑或建議時,請於隊長會議中提出。
5.由於比賽時間有限,請配合大會之賽程安排,以免影響會場秩序及比賽進行。賽
員若判斷在比賽時間內無法完成賽程,得以向裁判報備,裁判將視情況劃牌;賽員
不能私自劃牌。
6.副盃採全場「現打現排」。因配合賽制,在每場比賽時間結束後的5分鐘內必
須將比賽結果送交大會,以便大會安排下一場比賽的賽程
7.使用HUM(較特殊的制度,如強PASS制)以及Brown Sticker者,必須在開賽一週
前提出整套完整之制度給大會。
8.主盃及副盃每隊均須隨報名繳交500元保證金,於比賽結束後全額退還;若中途棄
權、私自找人代打、不到及妨礙賽事進行者,得沒收保證金不得異議。
9.會場全面禁煙。違者予以紀律性處分,請各隊配合。
10.為維護會場之清潔,讓大家擁有舒爽的比賽空間,請勿將垃圾隨意丟置。違者予
以紀律處分。
11.若隊名太長或不雅,大會保留更改隊名之權利。
12.其他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新頒之橋規辦理。
十三、連絡方式
台大盃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總召:黃孝天 [email protected]
0912-212612
副召:張耿健 [email protected]
0937-6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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