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台大盃橋藝錦標賽比賽辦法

作者: stanleysu (士唐)   2012-12-10 21:50:58
一、活動名稱:第二十屆台大盃全國橋藝錦標賽。
二、活動宗旨:為培養學生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大專院校間橋藝交流,提升學生橋藝水準
,特舉辦此比賽。
三、主辦單位:台大橋藝社。
四、參加對象:
1.台大盃主盃:全國大專院校及國高中在學學生。
2.台大盃副盃:全國大專院校及國高中在學學生。
五、比賽時間:
1.台大盃主盃:民國102年1月23日(三)上午8:30,至102年1月25日(五)下午5:00,
1/23、1/24賽程至19:00。
2.台大盃副盃:民國102年1月24日(四)下午1:00,至102年1月25日(五)下午5:00,
1/24賽程至16:50。
詳見賽程表。
六、比賽地點:國立台灣大學校總區學生第一活動中心。
七、報名費:
1.主盃:限同校組隊,但每隊可有一人滿足(#1)條件之非同校賽員。
若採通訊報名,每校第一隊1400元,第二隊1200元,第三隊以後每隊1000
元,若有兩名以上大一學生,再減免200元
若採現場報名,每隊1600元。為鼓勵國高中生參加,不論採通訊報名與否
,一律優待為每隊800元,亦可跨校組隊。若隊伍同時有國高中及大學生,
報名費基準視同大學生隊伍,隊中每名高中生酌減100元報名費.惟國高中生
不受前列同校組隊限制。此外參賽每隊需繳交500元保證金。若有違規或中
途棄權的隊伍,主辦單位得依大會手冊上之規定沒收保證金,其餘則於賽
後歸還各隊。
(#1) 若有固定對家非同校之情形,可容許一非同校賽員入隊。該賽員於賽事全程
僅能與同一人搭配上場,禁止混搭.惟此限制並不及於與其搭檔之賽員.
(#2) 若研究所以上之賽員所就讀學校無橋藝社,其參加原就讀大學之隊伍時,視同
同校賽員.
2.副盃:不限同校組隊。已報名主盃之隊伍,維持原隊賽員四人以上者得免費參加
副盃,其保證金由主盃保證金轉移,其餘每少一人次,酌扣保證金200元
為報名費;未報名主盃之隊伍,每隊報名費500元,並另需繳交500元之
保證金。
八、報名辦法及規定:
1.通訊報名:
即日起至102年1月17日止
請至台大盃網站下載並填妥報名表
內容包含:隊名、學校、隊長、隊員、隊長聯絡電話、轉帳人姓名、轉帳人帳號
、轉帳日期並寄至bridge.ntucup@gmail.com
報名費部分以轉帳匯款方式報名,轉帳費用為報名費以及保證金之總和。
戶名:國立台灣大學橋藝社 局號:000123-6 帳號:055540-4
2.現場報名:102年1月23日比賽當天,8:00至8:30將開放主盃現場報名,額滿為止
,原則上以 32 隊為上限,主辦單位可視隊數決定是否接受報名。
副盃報名至102年1月24日中午12:30為止。
3.台大盃主盃及副盃每隊人數上限為6人,所有參賽人員需具有學生身份。
主盃限制以校為單位,採團體報名,隊員除滿足前列(#1)條件者外,其餘必須具有
該校學生身分
4.有(#1),(#2)身份之賽員,務必使用通訊報名且在E-mail中請另請註明
否則主辦單位得視狀況取消該賽員資格或沒收保證金。
5.國高中賽員無同校組隊之限制。
九、報到時間:
1.台大盃主盃:102年1月23日上午8:30至9:00。
2.台大盃副盃:102年1月24日中午12:00至12:30前。
3.台大盃將準時於9:00召開領隊會議,完成抽籤;敬請各隊務必守時,以利比賽順
利進行
十、比賽方式:
主盃
1.採四人隊制國際序分賽。
2.初賽採全場「現打現排」SWISS,取八隊進入決賽。
最後一圈依照當時名次,按1-16、2-15、3-14、...、8-9安排對打;
最後一圈前未進入前16名之隊伍不得進入八強。
3.初賽使用電腦牌局共牌,並於初賽結束後,發給各隊初賽之每牌牌局及各桌成績對
照表。
4.決賽使用電腦牌局共牌,以單淘汰方式進行,並有大螢幕實況轉播。
4a.初賽結束時,第二至四名應立即依序決定,是否願意被全部或部份更高順位隊伍
挑選為八強對手;俟其決定後,即按照初賽排名依序挑選八強賽之對手。
4b.八強賽程決定後,初賽第二名應立即決定是否接受第一名者為可能之準決賽對手
。俟其決定後,初賽第一名之隊伍即應決定:如在八強賽過關後,將以剩餘三場
對戰中那一場的勝隊為準決賽的對手。
4c.八強上半場之優先轉播因考量及可看性,以未能挑選對手之最高位隊伍得享有優
先決定是否上Vugraph權利。其他各節比賽,大會將考量各隊成績與可看性並徵詢
賽員意願之後決定轉播何場。
副盃
1.副盃採Board-a-Match制序位賽,每圈牌號皆為1-8。
2.對戰採打現排,累積成績第一名對第二名、第三名對第四名,以此類推。
3a.副盃第一、二、三圈,第一牌1VP、第二牌2VP,第三牌3VP,第四牌4VP、
第五牌1VP、第六牌2VP、第七牌3VP、第八牌4VP
3b.副盃第四、五、六圈,每牌的VP為3a乘以二
3c.副盃第七、八、九圈,每牌的VP為3a乘以三
4.副盃各圈勝隊除原得VP外,額外給予該圈單牌最高可能得到之VP獎勵
十一、獎勵辦法:
1.台大盃主盃:取前四名冠、亞、季、殿軍各頒贈獎盃一座。
2.台大盃副盃:取前六名各頒贈獎品,另有副盃特別獎兩隊
十二、注意事項:
1.每校不限隊數;每隊4~6人,於開賽後第一場結束前完成確認,之後不得要求更換
賽員。
2.本次大會不發放每隊秩序冊,僅提供十份於報名櫃台供各隊查閱。強烈建議各隊事
先於大會網站下載秩序冊,並詳加查閱比賽事項,若有問題或錯誤請於隊長會議召
開時提出及更正,比賽開始後始發現有誤者後果自行負責。
3.隊號按照報到時抽籤決定,同校可互打.
4.參賽各隊之隊員,請隨身攜帶蓋有本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身份證明文件,作為
賽員身分確認之用,如有資格不符或無法出示證明者,不得出場比賽。違者將取消
該隊參賽資格,並報請中華民國橋協予以紀律性處分。各隊報到時請攜帶每位賽員
的學生證或學生證影本,缺少此項證明者每一人次扣該隊保證金100元;少於四張
學生證,該隊不得報到。
5.為使大會順利進行,請各隊務必遵守大會之規定及服從大會裁判之判決。
如對比賽規定持有疑惑或建議時,請於隊長會議中提出。
6.由於比賽時間有限,請配合大會之賽程安排,以免影響會場秩序及比賽進行。
賽員若判斷在比賽時間內無法完成賽程,得以向裁判報備,裁判將視情況劃牌。
賽員不能私自劃牌。
7.初賽以及副盃採全場「現打現排」。因配合賽制,在每場比賽時間結束後的
5分鐘內必須將比賽結果送交大會,以便大會安排下一場比賽的賽程。
8.使用HUM(較特殊的制度,如強PASS制)以及Brown Sticker者,必須在開賽一週前
提出整套完整之制度給大會。
9.主盃及副盃每隊均須隨報名繳交500元保證金,於比賽結束後全額退還;若中途棄
權、私自找人代打、不到及妨礙賽事進行者,得沒收保證金不得異議。
10.會場全面禁煙。違者予以紀律性處分,請各隊配合。
11.為維護會場之清潔,讓大家擁有舒爽的比賽空間,請勿將垃圾隨意丟置。
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12.若隊名太長或不雅,大會保留更改隊名之權利。
13.其他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新頒之橋規辦理。
十三、連絡方式
台大盃聯絡信箱:bridge.ntucup@gmail.com
總召:蘇士唐 b99901032@ntu.edu.tw
0938-835634
副召:陳昶亦 b99901026@ntu.edu.tw
0912-890956
2013台大盃網站將於近日內上線,造成各位橋友的不便,敬請見諒
作者: stanleysu (士唐)   2012-02-24 2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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