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結婚的理由

作者: violet1024 (一杯百合湯)   2024-03-28 07:48:57
我只有一個疑問
當今天換成一個男的說喝了女生燉煮的上百鍋雞湯
然後享受多年女方精心打理的家務
十年才決定去登記
女權人士會有意見嗎
「交往十年之後,我跟劉先生去登記,在於我也喝了人家燉煮的上百鍋雞湯,享受多年他
精心打理的家務,沒有他的存在,我不可能如此穩定地創作,的確有必要利用婚姻,作為
資產分配的手段。我承諾過,哪日我們沒有在一起了,在一起時的作品的版稅,還是會流
向他的。與愛情無涉,更傾向人跟人之間最基本的尊重。即使激情不成,當年那識於微時
的相濡以沫,感激還是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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