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生被龍妹亂摸可以告性騷擾嗎?

作者: frogman32a (scp-173)   2023-06-21 05:01:07
※ 引述《tessamaimai (愛問問)》之銘言:
: 男生如果被龍妹碰觸身體 甚至是敏感部位 或者言語上騷擾 對其身材品頭論足
: 因為是龍妹 讓男生覺得不舒服 那龍妹也構成性騷擾嗎?
: 告性騷擾應該不只是女生的專利
: 可是為什麼台灣女生構成性騷擾的判決少之又少呢?
隆梅?這詞有貶低女性的意味在唷。要注意。
如果因為這樣被檢舉,就認了吧。
「沒有醜女人,只有懶女人」
這句話很確實,
但你也可以反過來解讀...
「大部分的女人是裝和妝出來的」
所以有醜女人嗎?
這版建議說是懶女比較合切又不被攻擊。
討論判決先例多寡這件事其實沒什麼意義,
倒是可以討論相反過來的例子,
討論這類事前,
被害者是否有無意思表示很重要。
我覺得不舒服,
可以表示「我不喜歡」,
或是直接離開加害者所在現場。
當然,一定有很多人會提出一些例子,
比方說是兩難,
或是無法迴避等的困境,
當困境構成時,
相對一定有很大的作用力造成無法逃脫,
是情況而定可能就不只性騷擾程度。
而不可置否的,
確實性騷擾情況在男性上是確實比較少,
因為性騷擾成立與否,
也要看能抵抗能力與否,
男性在這件事上不可否認看起來是比較不可能趨於劣勢。
然後關於版主所提的問題,
感覺上比較傾向的是被性騷擾的事實已成這件事,
但如果有在注意社會新聞就會發現,
許多性騷擾案都不是「單一」事件,
也就是明確、要意思表示...等,
有些加害人會利用酒後辨識低落等理由,
所以就連法官都要檢視「有幾次」酒後犯案。
回到一開始的點,
性騷擾要認真談論,
其實範圍很大,
像是批評女性的身材等,
要說也都算是了。
me too雖然有喚起性平等性尊重的意識,
但並沒有很成功,
因為彼此尊重才是重點,
可是現炒作成「對立」甚至有些人會有性恐,
這就偏掉了。
討論這類事,
回歸尊重是初心重點。
討論權力與公平,
通常是討論不出結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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