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itan (Kuitan)》之銘言:
: 我目前在東京工作,34歲
: 和中國大陸的女友(安徽人28歲)在東京認識,去年7月開始交往。
: 最近談到要結婚,對方提出禮金10萬人民幣和婚宴在大陸辦,
: 婚宴費用也要由男方支付,另外也要準備三金五金。
: 我家庭也不算富裕,但是父母討論之後覺得既然是對方地方的風俗,
: 我們也就拚一下可以同意。
: 當然房子也要先去看,女友因為換工作,
: 從千葉通勤到東京太遠,所以迫切的想換房子,
: 我們看了快一個月,前天沒有預約碰運氣去看了一間在東京新建的公寓,
: 正好都符合女友對房子要求,通勤距離、南向、隔間、中低樓層、裝潢設備等等。
: 雖然有一些缺點,但是價格低於市價,正好在我能勉強負擔的範圍內
: 也所以昨天就去簽約了。
: 女友工作是契約社員,所以就算在日本登記結婚了也不能一起貸款,
: 我們都沒有永久居留權,我前幾天試著申請了其他家中古公寓的貸款,
: 以我個人名義申請意外的通過了,利率也是能申請到的最優惠利率。
: 但是女友提出房子要共同名義,他佔有資產份額,他說這樣才有安全感。
感情事我先不談,建議您先跟仲介了解一下日本法律上共同持有的問題。
登記上「持分」一人一半的話,條件是總金額真的一人出一半。
例如共同名義貸款,或是頭期款直接出總價一半。
如果你一個人就能貸到的金額,把女友的名字加上去共同貸款應該沒問題。
然後重點在如果她頭期款只用你的錢付了幾十萬,
卻要拿一半持分,然後房貸是你個人名義,
那法律上你借的房貸金額有一半是送給女友,需要繳贈與稅。
https://www.nta.go.jp/taxes/shiraberu/taxanswer/zoyo/4411.htm
日本國稅廳官網的說明是三千萬的房子,夫出兩千萬,妻出一千萬的話,
登記一半持分會產生夫→妻五百萬円的贈與。
而你的狀況是100%自己名義貸款,等於是買了半間房子送給女友,
假設房價四千萬,那就是送了兩千萬給女友,乘以贈與稅率50%=日本國稅廳加收一千萬。
不管這次婚有沒有結成,都建議您先洽詢專業人士,以免收到國稅廳紅信封才發現出事。
供您參考。
追記:如果對方只想要1%或是10%持分,
那可以用你私下送錢給她再各自付款登記的方法避過贈與稅,
只要擔心以後只要對方不同意這房子就不能賣,還有對方可以把持分拿去轉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