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串要註明欸
房子要登記女方,瘋了嗎?
這樣
房子權利你跟女方一人一半
到最後女方一直鬧要離婚了,
妄想你房子一半的錢
你要賠償女方房子一半的錢
你要給嗎?你給的起嗎?
為什麼男方就要妥協你,要女方妥協就這樣?真的現實的可以
所以我才討厭,甚至厭惡這種公主癌女生
除非生小孩,真的有心為家庭努力
我才會讓女方登記名下
男生就要跟牲畜一樣低賤來服侍這種公主癌的女生,不要笑死人了
要是我直接分手
我寧願單身一輩子
也不要因為女方任性影響到我的生活
甚至影響到家人的生活
要罵我媽寶就罵吧~
別人對你家人這樣罵你不會不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