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ya1230 (夢夢)》之銘言:
: 大家好
: 人生還沒三十歲 就被逼著買房
: 好無奈
: 還有拋棄繼承的契約我真的要簽名嗎
目前只有一個解法:
妳趕快買房,房子房貸掛妳身上
測試一下男友對妳是真心喜歡願意幫妳分擔還是玩玩
婚前買房財產都算妳的,男友如果還願意應該就沒問題可以結
婚後真的出問題要離婚,至少妳有房子不用怕
男友搶不走,頂多歸還他這幾年幫忙繳的部份。
至於男友那部份我也不太喜歡
沒錢還買重機的心態,妳覺得這是妳要的東西?
一起騎重機出去浪漫?
現在外勞月薪都能6萬以上,
8+9超商打工月薪基本都能3萬
你覺得男朋友真的有很想很努力賺錢嗎......?
拋棄繼承的部份不予置評,
妳自己有賺錢能力會在乎家裡這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