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碰就不碰
分享一個實例
我女友的朋友就是當小三 前一陣子被拋棄(持續了2年)
對象是他公司CEO(已婚有小孩) 2人相差30歲
(我對這位朋友非常不爽 直接表明希望女友斷交)
一開始男方要女方等她 她會跟他老婆離婚(但是有小孩)
可是啊.......每次約會行程就是吃吃喝喝...然後打炮
被拋棄後 開始瘋狂使用交友APP 平均一週見10個網友以上
然後呢 帥的被說一看就知道是渣男
醜的被說醜八怪配不上我
問題是......他自己本身除了年輕 我她媽的找不到任何優點(奶不大也不正 個性又78)
有啦.......唯一優點是他老爸老媽很有錢 (可是出門還是男方錢要全出)
那這種人你要嘛?
通常會當小三 就是人格有問題(這邊先扣除被男方欺騙不知道的人)
你跟這種人當男女朋友 哪一天蹦出個8+9砍你 或是被告性侵上法院我都不意外
※ 引述《koil (雞兔哥)》之銘言:
: 最近我朋友跟一個女生穩聊
: 女生說他之前當過小三
: 想請問一下 有女生當過小三嗎
: 當過小三的女生是不是不能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