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借題問,如果換成年紀差距,是分手正當理由嗎?
A男已出社會,B女還在唸書,兩人相差15歲,
B女表示,從小就一直想找年紀大的男生當對象,覺得成熟穩重,會照顧人,
對比同時期的媽寶男生,稍嫌幼稚;未來希望早點定下來。
A男了解後覺得,B女家庭因素的關係,父母離異,因而從小缺乏父愛吧;
不過兩人既然有共識,聊得來,且A女在學業及未來上,知道自己要什麼,
好像也算成熟、獨立吧,認識看看也無訪。
相處過程愉快,互相喜歡,好來好去,直到對方家長有意無意發現男方存在,
媽媽對B女透漏,年紀差太多男方走得早、觀念會差很多啊等訊息,希望她分手。
期間B女媽媽也有主動找A男一起吃飯,看看對方。 (鴻門宴?)
之後B女出門去哪會一直被干涉、媽媽每天唸什麼的,漸漸也覺得分手比較好,
等之後有機會在相聚。最後妥協聽媽媽的,雙方溝通完,便分開了。
老夫仔細想想也是啦,就這麼一個女兒相依為命,都還沒出社會就要被拐走,沒門!
親情凌駕感情,嗯嗯嗯,人之常情;除非對方跟周董一樣?
B女因媽媽覺得A男年紀差距大就提分手,
大家覺得可以接受嘛? (這樣算媽寶?)
這理由正當嗎?
大家怎麼看?
理性、討論、勿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