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i811247 (OHK)》之銘言:
: 如題,目前計畫買房買車(都我出錢),扣掉房貸車貸大概每個月還有10萬生活費(不包
含
: 女友薪水),女友認為這樣生活品質會不好,女友有論及婚嫁,住北部(非雙北)認真想
問
: 生活費要多少才算好?
我建議分啦
我是個剛離婚之人 婚前有房有車無貸款
前妻真的錢錢錢錢錢 什麼都來跟我討錢
婚前婚後變個人 操你媽盡量不去想 想到就氣
十萬生活費不包含另一半薪水算少 那倒底想怎麼花錢?
每個月一個名牌包嗎?
如果你工作穩定 其實兩三萬生活費就超夠用了
(偶爾蹭公司的午晚餐)
每個月存股七萬存到小孩出生應該也有幾百萬育兒基金了
不願意一起受苦的女方真心要小心
她的錢怎麼運用 沒看你說 但我猜應該是算她自己的
論及婚嫁的話 每月多少幫忙付幾千塊房貸才是對的
不願意的話還是建議放生
不然像我這樣婚後才在痛苦後悔 感覺被騙錢 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