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若造成閱讀上的困難,在此致上萬分歉意。然後因為心情真的很不好,原本差
勁的文筆,這下是差勁再加上糟糕了。
「原本單身的狀態不見了?」,我知道是我自己手賤,幾個月前,我好事的點開了他的臉
書。
應該是交女朋友了吧,我心想,而我至今仍然還未完全放下他。
我因為他造成的失戀是在去年的八月,而我跟他上次聯絡,是在去年聖誕節,因為一些事
,我今天又聯絡他,但果不其然,他交女朋友了。
我真的快瘋了,很多人都說,要忘掉一個對象,最快的方式就是認識新對象,也就是所謂
的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嗎?但別說認識新對象了,我不是遇人不淑,就是根本沒什麼認識
到新的異性。雖然失戀後也是有認識一些曖昧對象,但印象最深刻的,是被對方隱瞞早已
有未婚妻這個事實,再不然就是對方的條件太差。(我知道自己也沒好到哪裡去,但有的
曖昧對象真的個性太差了....)
唉,明明早就猜到他應該是交了女朋友,我今天何必自己揭自己的瘡疤呢?雖然是因為一
些事情不得已才聯絡他。我知道人都要向前看,他都有了新的戀情,我卻還在原地打轉、
深陷泥沼。算了,是命吧,孤獨終老的命,剛剛情不自禁又掉了淚,從失戀到完全放下他
的天數,可能還是會持續刷新中。大家想罵我就罵吧,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