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買房給對方就是作死

作者: PTTLikeshit (批踢踢向駛)   2021-11-01 23:35:49
上一篇教大家在房間拉屎的文章好像滿多人喜歡,雖然我是不太知道為什麼大家這麼喜歡
屎屎尿尿的...但好像滿多人在問到底為什麼不建議婚後買房在一方名下。
執業了一段時間,因為大部分都在處理感情事件,各種亂七八糟的感情糾紛大概都見過了
,今天就來講一個買房在老婆名下的悲劇,來逃避編輯的催稿。
喔對了,不用猜故事是不是真的。
我的案例鐵定改編到連當事人都認不出來是自己,我可不想違反律師倫理。
就當作聽我話唬爛就好。
*補充:這個故事性別對調也一樣,跟男女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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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台男,他叫阿綠。
阿綠為了討老婆開心,或是為了節稅,或是要讓老婆有安全感,管他什麼理由反正就把房
子買在了老婆名下。
阿綠當時覺得也沒關係嘛,反正房貸都是自己在繳的阿,到時真的出了什麼事,房子很明
顯是自己買的嘛,最後一定是我的。
然後他就真的被綠了,慘。
兩人離婚之後,阿綠本想說自己已經退讓,讓老婆可以去跟小王私奔,老婆總不會把房子
給吃了吧,就跟老婆講說希望把房子登記回自己名下,人家當然不鳥他。
阿綠氣不過就提告老婆,說房子其實是自己的要老婆把房子還他。
他提出了所有匯款金流,成功證明了那棟房子確實是自己百分之百出資的,阿綠得意洋洋
的以為自己痛宰了老婆(還有小王,因為小王在阿綠被趕出門後,搬進了房子)。
然後他就被打爆了,慘。
法官說,你們兩個之前是夫妻,本來就財產會常常混在一起,也有可能是你們當初有協議
說為了讓老婆安心才買給老婆,或家庭分工就是老婆操持家務、阿綠負責金錢,所以沒辦
法只因為房子都是阿綠出錢買的,就說房子是你的,畢竟你也有可能就是愛老婆才登記給
她的阿!
阿綠不僅頭頂,臉他媽都綠了,只好來找律師幫忙。
中間過程不談,花了一年的時間慢慢舉證,二審竟然打贏了,法官認定當時確實沒有把房
子送給老婆的意思,判決老婆必須把房子還阿綠。
連我自己都很驚訝,以阿綠提出的鳥證據,我竟然打贏...
你以為結束了?律師的故事是沒有happy ending的,都馬血流成河。
老婆馬上出了第二招,他看到輸了就立刻提起「剩餘財產分配」的訴訟。
大概意思是:「婚後增加的財產要互分一半」
老婆說,好啊,既然現在房子是你的嘛,但畢竟也是婚後才買的,那依法你就要分阿,我
管你誰出錢的,反正在你名下就要分我一半的房價。
阿綠開庭時氣到差點把被告席給翻了,哪有人這樣的,討客兄就算了,林北買的房屋還要
跟我搶一半?
那時法官是中年大叔,他用彷彿看死人一般的看著阿綠,萬般同情的提醒他可以告侵害配
偶權求償,但也跟他說就算對方討客兄,婚姻財產可以互分一半是法律定死的,這沒得談

最後,阿綠真的就噴了相當於一半房價的錢給老婆,讓他跟小王快活了。
這就是婚姻中買房給對方的現實。
你第一個訴訟沒打贏,就是整棟送給對方;就算打贏了,對方也可以告你剩餘財產分配拿
差不多一半(最近有修法,稍微好一點點,但還是會噴一堆錢)
你說阿綠可以告對方侵害配偶權阿?
當他想起這件事情的時候,早就已經過時效了。
大家一起幫阿綠寫個慘字吧。
現在可以用這種嘻笑怒罵的方式來寫這些故事,但大家可能沒辦法想像當案件正在進行時
,當事人負能量有多重。曾經至死不渝的兩人,或許也許下了生老病死不分離的承諾,但
最後對簿公堂的理由,大多都跟情愛無關。
婚姻解消後,只剩金錢的算計而已。
一路以來,拆散這麼多對夫妻,雖然算計已經成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但看了還是依然不
勝唏噓。
不管你是男生還是女生,我都真心希望你不要當阿綠。
否則除了被配偶海削一頓外,還要被我扒一層皮。
律師的生活,往往就是這麼樸實無華,且枯燥。
作者: ants8069 ((<ゝω・)~吶吶)   2021-11-01 23:59:00
阿綠真的ㄉ慘
作者: NewbieShiba (Newbie)   2021-11-02 00:06:00
笑死,看看女拳版+媳婦版推崇把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這就是她們想看到的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21-11-02 00:27:00
女人要房車作為婚姻保障,只有傻B台男才會無償過戶
作者: GBRL (寨主夫人)   2021-11-02 00:35:00
新的知識又增加了,幫阿綠QQ
作者: kangta0512   2021-11-02 01:13:00
約定分別財產制的話,是不是就可以避免這種情況了?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1-11-02 01:13:00
房價沒扣除貸款額嗎?
作者: kangta0512   2021-11-02 01:14:00
阿綠如果當初買自己名下的話,對方應該還是可以請求婚後財產對半?
作者: Namukab (不要問)   2021-11-02 01:17:00
好像要結婚前買吧? 有念法律的可以幫忙解釋嗎
作者: deathly (隱者)   2021-11-02 01:25:00
謝謝分享
作者: abc32521 (abc32521)   2021-11-02 01:30:00
婚前買 好像也沒用 除非是被贈與或繼承因為一般人即便婚前買 也大多有貸款 婚後貸款減少的部分變成夫妻共用的資產 另一方即便不忠 也有請求權但看之前新聞侵害配偶權的案例 有罰跟沒罰沒兩樣現代法律對於婚姻 鼓勵夫妻雙方AA制 多出錢的比較吃虧的樣子 對家庭較不負責的一方 依舊主張用家庭勞務等無形付出去請求阿綠的資產
作者: winken2004 (新竹肥宅)   2021-11-02 02:01:00
推...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02 02:05:00
總之呢,現在法律教我們不要結婚,或是結婚後也要小心哪天另一半想搞事你身家直接蒸發
作者: CycleEnergy   2021-11-02 02:05:00
哀 還是放棄八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21-11-02 02:08:00
有一種東西叫做婚前協議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1-11-02 02:16:00
推,裝大方是要付出血的代價的。而且結婚真的建議一律約定分別財產制,看夫妻或曾經是夫妻的兩人到法庭上把隱私事一件一件拿出來當作談判籌碼互撕真的很難看…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21-11-02 02:16:00
假如是婚前男生買的房子婚後男生自己扛全部貸款而女生完全沒工作靠男生養也能要求剩餘財產分配?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02 02:18:00
女方能聲明自己是家庭主婦阿,對家庭有貢獻怎麼不能分了除非你婚前的房子事已繳清,不然婚後繳納的沒用分別財產應該都會能分像你名下有的祖產之類的就不會被分到,因為是真正的婚前資產
作者: NSRC (ATB)   2021-11-02 02:55:00
台女日常 ... 台男悲歌 QQ~~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21-11-02 03:03:00
家庭主婦對家庭有貢獻要如何舉證?
作者: jhct110 (brownandcony)   2021-11-02 03:08:00
律師的生活都在看八點檔人比鬼可怕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21-11-02 03:08:00
不過其實只要婚前協議就都能解決了不簽就別結婚很難嗎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02 03:16:00
這個舉證細節可能要給律師說明比較清楚,但就我查過得資訊,一般是賺錢方舉證另一方不務正業沒貢獻,來消減對方的財產分配額度應該是比較少有舉證自己是家庭主夫婦時有無貢獻吧而一般身為家庭主夫婦方通常是財務弱勢方,那想消減其權益則是由經濟優勢方來舉證才對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1-11-02 03:26:00
看不出特別在哪 中國法律不就降...
作者: eva19452002 (^^)   2021-11-02 03:31:00
不管,我嫁給你做牛做馬,就不能過戶一棟房子給安全給我安全感嗎?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21-11-02 03:45:00
家庭主婦如果不生小孩不工作對家庭有什麼貢獻?
作者: nutta (nutta)   2021-11-02 03:47:00
有點不懂,按照婚後財產互分一半的邏輯,就算阿綠登記在自己名下,不是一樣會被提訴訟要走一半嗎?那不是怎麼登記都無解?https://i.imgur.com/uNDMf5N.jpg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21-11-02 03:48:00
家庭主婦不生小孩不工作然後外遇要離婚還可以要求男生婚前買的房產分配?我雖然法律念的不多但怎麼想都不合理啊,那如果男女對調呢?要求分配房產ok啊但女方至少要舉證自己的貢獻吧?要男生舉證女生沒有貢獻不是很好笑嗎沒有的東西是要怎麼舉證?
作者: nutta (nutta)   2021-11-02 03:51:00
法律真的很常讓人感覺在翻開覆蓋的陷阱卡欸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21-11-02 03:52:00
奇怪中華民國法律遇到女權就變成有罪推定了?
作者: nutta (nutta)   2021-11-02 03:53:00
是說當初為什麼婚後財產一定要訂一個規範出來?不能都不要規定,用一句自己選的自己負責打發嗎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21-11-02 03:55:00
子女要求遺產特留分也是一樣要舉證有盡到撫養義務啊!難道可以跟法官要求請父母舉證子女沒有撫養的證明嗎?
作者: nutta (nutta)   2021-11-02 03:58:00
是不是婚姻中只顧自己爽的人最賺XD儘量把錢花一花等離婚再把為家庭增加資產的那一位的一半付出拿走繼續自己爽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21-11-02 04:00:00
我只能說如果男女收入相差太大那婚前協議一定要簽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21-11-02 04:57:00
結婚之前可以有婚前協議財產分開制啊 只是你這條拿出來很多女的會翻臉 因為通常都是女性比較窮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1-11-02 06:09:00
這是個女權大勝利的故事
作者: havehappy (orange)   2021-11-02 06:32:00
長知識,就算提的出匯款證明,要打贏也是要憑運氣嗎(驚),那登記對方名下,到底要提出什麼證明才可以證明是自己付的呢?
作者: JoyceTong   2021-11-02 06:48:00
不懂為何婚姻版大多出於自利發言這明顯就是女的不忠,才會牽扯到錢的問題要結婚麻煩請找正常人==留言搞得好像是,利用結婚來賺錢似的發言感覺防伴侶跟防外人一樣當初就不要結婚嘛==一堆留言蠻奇怪的
作者: havehappy (orange)   2021-11-02 06:56:00
沒有人結婚是為了離婚的吧,少數可能有(?,但你無法保證人心不不變呀
作者: ricefish (米米)   2021-11-02 07:01:00
同意樓上 如果今天是男方外遇女生跟男生要財產 大家就會覺得合理了吧法律就是預設婚姻本質是夫妻互相付出(不管你認為實際是不是)所以才會這樣分 避免離婚後弱勢的一方什麼都沒有
作者: joybarbarian (野人)   2021-11-02 07:05:00
我沒在怕的,車房都在老婆名下
作者: adolf111 (adolf)   2021-11-02 07:28:00
這就是紅藥丸談的女本位社會 連法律也是 可憐吶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1-11-02 07:52:00
所謂的「為家庭的付出」真的有半棟房子的價值嗎?更何況女方還是討客兄..... 唉 法律保障的是女人當男人就是該死
作者: angelafreet (小弈)   2021-11-02 07:57:00
講婚前協議的腦袋在想什麼?真的呵呵
作者: adolf111 (adolf)   2021-11-02 07:57:00
大法官應該都要有紅藥丸觀點 導正法律適用的結果極度女傾的不公平現象
作者: RachelMcAdam (瑞秋賣燈絲)   2021-11-02 08:03:00
用這個案例戰男女的人邏輯到底在哪?性別對調結果也是一樣。婚後收入預設值就是平分,不爽真的不用結,也沒人逼你結婚還法律保障女人勒,笑死
作者: cji4284503 (HearMe)   2021-11-02 08:06:00
如果阿綠打輸第一場官司,同理不是也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嗎
作者: inuwanwan (史嘟)   2021-11-02 08:07:00
為何身為本案律師,你不提侵害配偶呢
作者: adolf111 (adolf)   2021-11-02 08:10:00
法律難道不會有違憲嗎 那要大法官何用 都快有憲法裁判訴願了
作者: AxelGod (Axel)   2021-11-02 08:15:00
婚前協議的重要性,不要供養女人 當舔狗
作者: dianwei6599   2021-11-02 08:16:00
這能怪誰呢臺灣這種女人多不多我是不清楚不過對岸蠻多的
作者: ricefish (米米)   2021-11-02 08:16:00
為什麼推文要把一方外遇講得像是常態啊= =覺得另一半對婚姻沒付出或不值錢 當初又何必結婚 請個傭人不是更實際
作者: adolf111 (adolf)   2021-11-02 08:20:00
外遇當然不是常態 至少法律應制定成外遇構成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失權的法定事由
作者: meishan31 (邊緣人)   2021-11-02 08:26:00
想到NBA的Jackson婚前協議的故事
作者: benny3579 (阿斯)   2021-11-02 08:32:00
所以知道為什麼一堆台女發現男生沒要娶自己就崩潰跳腳狂罵了吧
作者: AxelGod (Axel)   2021-11-02 08:33:00
看看最近新聞男補教老師吃學生外遇,女方現在也求償不了多少 性別對調也是這情況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1-11-02 08:36:00
所以找男人就是要找比自己強的,戴綠帽還可以再薛一筆
作者: win55135 (菇菇)   2021-11-02 08:37:00
另一半是無法控制的,所以做什麼決定前都得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adolf111 (adolf)   2021-11-02 08:41:00
大部分男性是向下擇偶 所以註定拿不到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女性是幕牆擇偶 所以拿得到 結論是這個法律表面上中立 但實質上極度不公平的立法 因為立法者沒有考慮社會已轉變成女本位的現象
作者: ricefish (米米)   2021-11-02 08:45:00
錢多的分給錢少的是不公平嗎XDD我同意上面推文講的可以訂定請求財產分配的失權事由但真的沒必要一竿子把所有人打死
作者: gymfantasy (nogymnodream)   2021-11-02 08:46:00
以後男生求偶策略是整的帥帥的來給女人包養
作者: Expend (DEITY)   2021-11-02 08:47:00
之前不就有新聞案例,台積男離婚前把財產脫產到國外最後嬯無奈賠不到東西哭哭嗎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1-11-02 08:48:00
別再幻想可以婚前協議或借名登記契約了,會被另一半用「把財產登記我名下給我安全保障」的藉口攥住財產的人,會有勇氣或智慧要求對方先簽,是不是想得太美好,那你恐怕不用等到用到那張協議或契約他就先跟你一哭二鬧三上悠…上吊了
作者: adolf111 (adolf)   2021-11-02 08:51:00
錢多分給錢少當然是ok的 但是用平分這種粗暴的分法 顯然是無法通過憲法比例原則的檢驗
作者: Expend (DEITY)   2021-11-02 08:52:00
作者: adolf111 (adolf)   2021-11-02 08:53:00
所以各位有錢的男性 結婚決定是弊大於利 要慎思考
作者: VoV (VoV)   2021-11-02 08:56:00
女權自助餐不意外吧,媳婦板也常用房產登記來要脅老公,這就是女權打的如意算盤,她們不是為了愛結婚,而是為了錢結婚
作者: adolf111 (adolf)   2021-11-02 09:00:00
樓上的案例台男真的要學起來當自保的手段 不求傷害人但要學會自保
作者: dreaback (宋本)   2021-11-02 09:15:00
剩餘財產本來就可以請求分配差額登記在啊綠名下也是可以請求一半本案就只是單純分配請求跟登記在誰名下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TOEY (RESOL × RENNIW)   2021-11-02 09:15:00
這故事告訴我們一定要先告侵害配偶權(笑)第二是如果可以,先簽好婚前協議(?)
作者: jupto (op)   2021-11-02 09:18:00
其實就婚前協議分離財產制就沒事了吧
作者: sakurak0   2021-11-02 09:19:00
問一下原po,如果協議離婚對方死不簽字怎辦(假設雙方皆無過失比如外遇家暴之類)
作者: kabkglomr (硯硯硯)   2021-11-02 09:19:00
智商稅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11-02 09:20:00
登記在自己名下也一樣要分一半啊 什麼爛標題= =
作者: some7259   2021-11-02 09:23:00
婚姻法律是保護弱者的 至於誰可以從中獲利 自己思考:)
作者: ChikanDesu (癡漢)   2021-11-02 09:27:00
侵害配偶權再離婚就不用吧?不是歸咎於男方的理由幹嘛要平分
作者: jupto (op)   2021-11-02 09:31:00
離婚理由和財產分配沒有直接關係吧 頂多影響法官比例上的判定
作者: jkreg (葛頓哥)   2021-11-02 09:36:00
結婚的眉角真的多,還是軟體好,不會被綠
作者: PECVD (PECVD)   2021-11-02 09:37:00
台灣鬼法律, 婚前各管各的,婚後各管各的,離婚卻突然變成財產是大家的簡直莫名其妙一堆人講結婚再合買也是顆顆買什麼都是獨資,而且要登記在自己名下結婚的時候千萬記得去登記 "分別財產制"人都是會變的, 不要相信什麼愛你一萬年那只有鬼片跟電視劇才會出現
作者: AmaiNeko (生人勿近)   2021-11-02 09:43:00
文筆不錯耶,好好看
作者: NomeL (暱稱是甚麼owo)   2021-11-02 09:47:00
不是本來就要分一半嗎…?阿綠自己不告侵害配偶權的(律師也沒建議告?以結局來說登記在誰名下根本沒差不是?
作者: PECVD (PECVD)   2021-11-02 09:49:00
婚後 "工作所得" 都要分一半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02 09:49:00
可以理解有些推文說的 挑個正常人結婚之類的話..但是我沒記錯的話 離婚率要過50%了 簡單來說就是2對有1對會離婚 而且時間在縮短 沒意外離婚率會再提高(但有上限 因為新結婚的會
作者: some7259   2021-11-02 09:51:00
日常恐女 結婚三思啊 雖然我也結不了XD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02 09:51:00
變少) 從數據上來說 離婚率這麼高的情況下 你要說挑正常人結婚就能避開離婚的風險..這很明顯是不夠的 我不否認婚前篩選 婚後經營 可以降低離婚風險 但是以數據來說50%以上這種數字已經極高風險了.."可以的話" 婚前協議或財產分離 算是個"保險"
作者: mayii1020 (喵迋迋)   2021-11-02 09:56:00
原來婚後還款的部分算是婚後財產 我還以為整個房子市價都會算在婚前財產
作者: s910443ttw (surfer)   2021-11-02 10:00:00
同意你說的,一堆台男舔狗真的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作者: lee79114 (windflute)   2021-11-02 10:08:00
這就大富翁4的均富卡啊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1-11-02 10:09:00
這年頭離婚率這麼高 本來就得把這部分加入風險評估
作者: goodryoko (偶素MM)   2021-11-02 10:19:00
我被女友劈腿 但我認為是雙方問題 我也有錯 他才劈腿但劈腿真的是在感情中最致命的手段我跟他拜託以後不要再用這種方式處理感情問題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21-11-02 10:22:00
樓上你拜託沒有用,還有你錯誤歸因"因為你先怎樣怎樣所以我才劈腿"那種說詞你信?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1-11-02 10:23:00
登記公司用公司名義買不動產好了,省得婚後被整碗端走
作者: devildevil (雷恩)   2021-11-02 10:27:00
我有問題,外遇過失這方也有資格要求分財產嗎?
作者: r30385 (天空藍)   2021-11-02 10:39:00
外遇是要提侵害配偶 跟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應該是兩回事
作者: weihsi (希望天天都是好心情)   2021-11-02 10:54:00
???,其實財產分配也是短期時效欸…
作者: pandadavid (夠痛就會放手了)   2021-11-02 11:14:00
沒有 侵害配偶權真的是悲劇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21-11-02 11:18:00
推文裡是沒看過票據法被關的大老婆吼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21-11-02 11:19:00
這個現實常聽到 其實你也不用改編吧
作者: ojh33622 (驚到了)   2021-11-02 11:25:00
阿綠自此之後內心應該對人性失去信任,餘生的內心折磨恐怕不是金錢可以衡量
作者: heaventear (lin)   2021-11-02 11:36:00
推125樓 所以建議男人找富婆當對象
作者: richardz (卍罪愛卍)   2021-11-02 11:43:00
好文推那在離婚前資產轉移可以ㄇ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02 11:45:00
其實也別說被分錢的部份 光是阿綠知道老婆外遇 這東西就夠嗆了 今天如果阿綠本身對於男女互動形態理解夠深也就罷了但如果阿綠是那種一般傻傻的男人 只懂忠貞並執行忠貞 同時要求忠貞的那種 再搭配一些男人浪漫主義(男人就是要怎樣怎樣)這種人被女人外遇就跟被後面桶一刀一樣 = = 沒上社會版面已經要偷笑了 結果連離婚都這麼"慘" (攤手)
作者: csgod1325 (alex)   2021-11-02 11:55:00
歐尼醬沒有要生幹嘛結婚???
作者: KyloRen5566 (中二忍)   2021-11-02 12:02:00
婚前協議沒用吧,我記得預立離婚違反善良風俗,法律不承認
作者: wuxie2015 (你知道我在等你嗎)   2021-11-02 12:02:00
文筆好好耶
作者: niukb (niukb)   2021-11-02 12:06:00
其實寫得很簡單,但是整個流程絕對耗時又麻煩又臭又長的剩餘財產分配並沒有那麼簡單好嗎 = =
作者: MTBF (mtbf)   2021-11-02 12:12:00
我覺得原po寫的蠻好的,其實現代婚姻早已和愛情完全無關了,婚姻只是在你們感情加上各種文字法律約束而已
作者: niukb (niukb)   2021-11-02 12:17:00
你這篇有點風向文。就只是帶個離婚可以像雙方財產/2
作者: MTBF (mtbf)   2021-11-02 12:18:00
要結婚就代表你承認接受這堆遊戲規則,諷刺的是很多有人怎麼簽合約前不看規則事後才在反悔呢
作者: friends29 (涼哥哥)   2021-11-02 12:24:00
哈哈哈哈 被我扒一層皮這篇很勸世 推台男不要再傻傻的買房舔狗了 到最後小丑盡是你自己
作者: charlie0112 (爆改Many63肛)   2021-11-02 12:25:00
男孩兒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janechiang (江)   2021-11-02 12:27:00
律師你要不要創個粉專,我覺得你的故事好棒好喜歡<3
作者: friends29 (涼哥哥)   2021-11-02 12:27:00
現在的婚姻制度 對於不守法的那一方太有利了雖然我們看到爽賺的幾乎都是外遇的女方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02 12:40:00
因為如樓上所說,婚姻中資產多的男性佔多數,在這種情況對女性先天有利,再加上很多人沒法律概念又盲信他人,就爆掉了
作者: tim9527 (是個肥宅)   2021-11-02 12:41:00
不愧是律師 文筆淺顯易懂
作者: janechiang (江)   2021-11-02 13:01:00
馬上追蹤XD覺得喜歡
作者: Romances (Romances)   2021-11-02 13:06:00
美國很多州也是規定離婚後財產分一半啊
作者: Terahara (S N O W W H I T E)   2021-11-02 13:14:00
解方就是「不要結婚」就不會有這些財產問題嗎?婚前協議應該還是可以被對方鑽漏洞而要求部分財產吧?
作者: littlehato (littlehato)   2021-11-02 13:21:00
一開始阿綠就搞不清楚狀況啊,想要一毛都不分給太太才會提起這樣的第一次訴訟。
作者: gtjs45 (JK)   2021-11-02 13:24:00
脫產到國外啊,給政府總比給客兄好
作者: niukb (niukb)   2021-11-02 13:29:00
脫產 負債 借貸關係 。一趟官司下來要多久,很累的父母支援的錢。好聽一點可以說贈與 廣義一點也可以說借貸
作者: saber111 (sss)   2021-11-02 13:32:00
侵害配偶權的效期是怎麼規定的?在被綠前先了解了解
作者: nutta (nutta)   2021-11-02 13:48:00
有點賽局的感覺欸!雙方都相信真愛就會互相為家庭投資且得到真愛;一方背叛則兩邊同時失去真愛(但其中一方會比較晚知道愛沒了)且先背叛的那方可以用時間差處理財產再提離婚,背叛方得利;雙方同時背叛,都沒有得到愛,以為有結婚其實只比沒結婚多花了一段光陰在有的沒的手續和婚宴婚禮本身的費用等婚姻真是磨刀石啊要進場就要賭真愛的意思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02 14:19:00
不只台灣人 一般人高比例簽約不看內容 雖然輕重有別 但光個簡單的網站會員申請就好 有多少人看內文 XD? 那更別說浪漫主義爆腦時的婚姻
作者: w3aki (w3aki)   2021-11-02 14:50:00
之前有個醫生也是離婚賠個精光啊真有錢還是簽婚前協議 反正對方看在錢的份上還是會結
作者: nutta (nutta)   2021-11-02 15:03:00
其實那些超級有錢的家族結婚的是簽婚前簽的清清楚楚才結的啊多了好多字…算了看得懂就好一般小老百姓才不習慣簽約這種文化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21-11-02 15:31:00
綠色是悲情的顏色
作者: mearinez (mearinez)   2021-11-02 16:19:00
推淺顯易懂
作者: Robben (裸奔)   2021-11-02 16:28:00
難怪結婚率越來越低
作者: z22771187 (先祖在對我微笑)   2021-11-02 16:31:00
這篇文應該要置底一個月昭示天下粉專連結給一下好嘛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21-11-02 16:55:00
台女是很精明的
作者: wakamur (hi)   2021-11-02 17:08:00
剛畢業嗎XD 起算點不一樣也不會早就過期好嗎上面已有同道留言提出你故事的問題了,想宣傳粉專也不必如此
作者: asd900701 (足跡)   2021-11-02 17:14:00
是我 會帶他們一起走
作者: swleu0804 (史瓦魯)   2021-11-02 17:19:00
作者: z22771187 (先祖在對我微笑)   2021-11-02 17:27:00
原來上面那個律師能不能算便宜一點 就是粉專XD
作者: dabiann (大便)   2021-11-02 17:28:00
話說法律上本來就是結婚後財產各半,有什麼問題嗎…. 妻子外遇不代表她對家庭沒有付出阿?
作者: bfacsls (bfacsls)   2021-11-02 17:40:00
是婚後的財產才有一半均分吧?婚前的不用吧?我靠,是剩餘財產分配喔?!這樣名字如果是在自己名下可以先贈與給親人,然後再離婚嗎?脫產脫到一貧如洗0.0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02 17:47:00
當然可以啊,之前不就有個工程師在前妻還沒從法官那拿到財產分配權把8000萬的資產轉移到海外,最後根本拿不到所以要脫產要趕在對方拿到財產處分權之前弄,在之後弄就會被告毀損債權罪了
作者: ym410798 (阿姆)   2021-11-02 17:57:00
爽啊 阿綠
作者: snowish (雪の冀)   2021-11-02 17:58:00
原文不是本來就合買嗎?要比複雜度應該是單純比婚前婚後合買的差異吧?婚後本來就很簡單、一人一半啊,除非一開始就登記夫妻分開財產制;婚前合買麻煩多了,有問題時光舉證就飽了
作者: deathly (隱者)   2021-11-02 18:35:00
所以律師大大推薦怎麼做?不結婚? 分別財產制?
作者: wutsubasa   2021-11-02 18:35:00
所以啦,跟嬯談什麼感情太高尚了,台女只會談生意~還是會詐騙坑殺合夥人的那種,堪比對岸共匪
作者: deathly (隱者)   2021-11-02 18:37:00
也不是所有女生都是這樣,但買個保險是好的畢竟離婚率這麼高,而且求偶標準不同
作者: Terahara (S N O W W H I T E)   2021-11-02 22:02:00
想知道即使公證分別財產制有沒有漏洞?不過婚姻不只是財產,還有無形的情感因素在,財產只是有形的、理性的,無形的情感因素才是最難的,永遠公說公有
作者: XDdong (冬冬)   2021-11-02 22:38:00
阿不買還不是可以分財產…最佳解是 不買然後堅持不離婚嗎
作者: aidansky0989 (alta)   2021-11-02 23:19:00
結婚買房生小孩本來就是傻了
作者: wynton   2021-11-03 00:57:00
中肯
作者: AAjeanAA (阿竹)   2021-11-03 03:09:00
其實不要離婚感覺是唯一解,這時候就比誰臉皮厚,反正房子自己有份,死不要搬出去就對了,然後想辦法抓到兩人通姦的證據,告這兩人,然後讓全部共同朋友加對方親戚知道她搞外遇,並大肆宣傳這個爛人,讓她丟臉(前提是能承受別人知道你被綠的尷尬),就不知道兩人有沒有小孩,感覺好悲哀,可惜的是事主沒有告侵害配偶權告成功,真的太可惜了
作者: q123212 (q123212)   2021-11-03 07:19:00
所以女方希望結婚後不工作就要有警覺了
作者: shihuanrow (喜歡肉肉)   2021-11-03 09:45:00
媽媽的女性友人當補習班老師賺錢養家 錢都給老公管房子也登記在老公名下 結果老公跟學生外遇吵著離婚要錢說沒錢要房就裝死 小孩兩個老公不愛還想帶走一個好讓自己不用付贍養費
作者: zeolas (zeolas)   2021-11-03 12:08:00
所以啊,解方就是不要結婚 玩玩就好了
作者: jerryc5938 (jerrybear)   2021-11-03 12:19:00
所以要怎麼解
作者: angerm1117 (蘇依)   2021-11-03 13:49:00
所以侵害配偶權 最多可以拿到多少啊 怎麼感覺會外遇的人過得比較爽解方大概就是當初交往就要找同等社經地位的吧
作者: Firenzea (firenzea)   2021-11-03 14:24:00
我個人認為解方是 慎選結婚對象 特別是人品
作者: zacxyz (穴姐)   2021-11-03 16:07:00
律師大,感謝分享!
作者: MLARAI   2021-11-03 17:02:00
阿綠不應該簽字離婚的
作者: huuban (冰酒瓶子)   2021-11-03 22:57:00
那就分居吧! 啊, 都分居了又何必結婚...
作者: pipipa (批批趴)   2021-11-05 11:34:00
慘... 還是單身好了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21-11-05 18:34:00
貸款都繳清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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