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相愛,不是結婚的理由?

作者: unknown (ya)   2021-03-09 11:53:46
※ 引述 《philandsam (盛小王)》 之銘言:
: 反正他的說法是完全不介意我跟同性交往 而是對於結婚這件事很有意見 就算我今天要跟
: 女生結婚 他也一樣會講這些話。
: 尤其又是跟同性結婚,目前不會有小孩的問題,對我家長來說就更沒有結婚的必要性。
在此我不討論個人是否贊同同性婚姻,
只是你講那麼多什麼感情還是經濟的意義,
在我看來你哥就只是反對同性婚姻而已不是嗎?
因為他覺得交往怎麼玩沒差,但結婚不生小孩就沒有結婚必要啊。
那不就相當於反同婚嗎?
只是又不好講出來好像自己思想傳統,所以把自己包裝很理性樣子,結案。
好啦,還是簡單說我的看法,
我覺得婚姻初期的確是為政治為經濟還有法律而生,
只是來到現代,你說婚姻是經濟法律行為我同意,
結婚登記就是一連串民法行為,
而且現實的麵包同樣對感情消耗巨大,貧賤夫妻百世哀嘛。
但說是感情行為我也同意啊,
你好好一介平民,又不是什麼古代王族在那政治聯姻,
講白啦,你老了或病重要處理財產要簽醫療同意書,
你敢交給一個完全對你沒感情的人嗎?
經濟無虞但沒感情你能和他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一輩子嗎?
有些人就是喜歡無聊簡化問題顯得自己經驗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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