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性騷擾,希望大家了解的事

作者: CircusWorld (小丑世界)   2021-02-05 12:36:15
首先 無論雞排妹的人設和個性如何
你可以討厭她 你可以評論她
但是不能因為她工作和腥羶色有關 就覺得隨意吃豆腐是可以的
就像AV女優一樣 現實中遇到也不能隨意觸碰人家身體
就算是節目效果 也要在錄影前RE過 讓當事人知道並接受同意
如果當天事實真的是翁立友脫稿演出 用言語和肢體性騷擾雞排妹
那雞排妹對於這件事的反應我可以體諒和同情
在沒有物證人證的情況下 還能講出來是需要勇氣的
畢竟很多性騷擾事件往往都是沒有物證人證
尤其是面對到形象清白的對象或是職場上的關係甚至於親人 對女性做出性騷擾的舉動時
眾多女性當下的反應都是受到驚嚇不知所措
瞬間當下腦海裡想到的幾乎都是
這個人平常看起來不是會做這種事的人 怎麼會對我做這樣的舉動 不敢大叫反抗
就算我反抗了 沒人注意到 對方會不會惱羞 反而做出暴力行為危害到我的人身安全
就算我反抗了 有人注意到了 但會不會我的證詞不被相信 反而他人被認為小題大作
但今天的問題是翁立友和曾國城是否真的有對雞排妹做了性騷擾的舉止
除了有錄到或是其他人證以外 判斷依據只剩下當事人的個人感受及社會氛圍
在法律上 其他法則基本上的精神原則是
就算你真的犯法了 沒有人證物證 無罪推論為準 來避免會有冤判的情況
然而在性騷擾防治法裡有很多案例在沒有人證物證狀況之下
是以當事人的證詞來做判決依據
保護受害者 VS 隨意亂栽贓 在這兩種完全反面的對立下 會衍伸出很多問題
性騷擾防治法裡的刑事責任是屬於告訴乃論
如果是男方被誤會 女方沒有提出刑事部分的告訴 只有提出行政罰跟民事精神賠償
就算事後男方被證明清白 也不能用偽證及誣告來告女方
真的能告的 也只有妨礙名譽這項
但311條裡有說明 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不罰
女方可以說 她是誤會男方舉止 但這是為了自當防衛 為自己辯護
所以就算男方被證明清白 告女方妨礙名譽很難告成
除非是像馬幼興那樣被女方告性侵 有刑事責任 證明清白後才能反告
強制猥褻罪或性侵是屬於非告訴乃論 加上馬幼興跟女方有真的情侶關係
馬幼興才能沉冤昭雪
不然男方莫名其妙被女方栽贓 名譽和工作會整個被毀了
(以上是我在網路上查到的相關法條 如果有誤 很抱歉 也請法律相關人士指出我的錯誤)
這又衍伸出另一個問題
如果雙方是因平常相處爭吵交惡或是其他因素相處不睦
在沒有人證物證的環境下 女方突然抓住對方的手觸碰自己的身體
大叫男方性騷擾 引來群眾 跟眾人哭訴
就算男方再怎麼解釋 女方只要說男方因不爽自己 惡意推了女方的胸部
在女方的衣服上留有男方的指印DNA 女方為了自我防衛 有反抓男方的手腕撥開抵抗
所以男方手腕上也有女方的指印DNA 要告男方性騷擾
正常邏輯之下 有了物證跟人證 男方要怎麼反駁
尤其是如果有女方當訟棍 去找不認識的路人男方這麼做 來賺取精神賠償
在這社會氛圍之下 女方遇到性騷擾的機率應該大於訟棍吧
大部分的人會相信女方是遇到性騷擾還是男方遇到訟棍呢
應該是前者吧 後者會被認為是洗脫罪狀的辯詞
有人會說 這情況很少發生 不會有人這麼無聊
但如果真的發生了呢 男方就該死嗎
藉由這次的案例 應該很值得來探討
這法律是否有漏洞或是有真正的保護到受害者
無論是保護男方還是女方
不要因為部分的偏激言論 導向仇男仇女兩大派的對立
作者: llull5566 (in the house ininder)   2021-02-05 12:38:00
推 重點就是怎麼在兩邊的權益中平衡 一堆人還是要跳針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21-02-05 12:38:00
我覺得碰屁股和對話要分開啦 碰屁股讓人不舒服能理解對話那種程度就要被說性騷 那以後都不要講話了
作者: llull5566 (in the house ininder)   2021-02-05 12:39:00
可是現實就是對話也能告那對話讓人不舒服能也合理 我不能接受有罪推定而已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21-02-05 12:40:00
不是阿 要看程度 改歌詞&為你開公司這真的沒啥吧
作者: llull5566 (in the house ininder)   2021-02-05 12:40:00
沒特別針對雞排妹事件啦 那個要看有沒有摸吧基本上有摸就摸摸鼻子認賠吧
作者: gymfantasy (nogymnodream)   2021-02-05 12:41:00
同意 我主張性騷擾也要有驗傷單之類的佐證就像是精神賠償也不能無限上綱一樣
作者: knml (法師)   2021-02-05 12:42:00
結論,平常就要離女生1.5公尺,避免除了公事上說話
作者: gymfantasy (nogymnodream)   2021-02-05 12:43:00
當然技術上很難
作者: AquaSKY (倢)   2021-02-05 12:45:00
老實說事情演變至今,即使翁可能在台詞演出上有些冒犯之處,可能也不會為此道歉了
作者: egg87 (北七蛋)   2021-02-05 12:45:00
性騷擾要驗傷單?驗哪裡?
作者: AquaSKY (倢)   2021-02-05 12:46:00
因為從系列文討論中就可以看出,有些人會自動解讀到其他方向去,比如「既然有講那應該也有動手」這類的,最後積非成是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21-02-05 12:49:00
性侵害跟性騷擾傻傻分不清這個板應該會覺得鈕承澤那個又沒什麼,翁立友那個才叫離譜好嗎
作者: Kingisland (è“‹å ¡)   2021-02-05 12:52:00
性騷擾不用驗傷單......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21-02-05 12:52:00
如果是黑嘉嘉在沒證據之下說翁性騷,輿論是一樣的,才能說自己沒雙標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21-02-05 13:01:00
現在輿論是55波吧 如果是黑嘉嘉的話我會比較相信黑耶雖然說妓女還是能告性騷 但平常言行還是會影響心證的
作者: dferww55   2021-02-05 13:10:00
酒店妹理論上也能告他的客人性騷,但是如果告發的是一個老實的客人,很難不讓人質疑,畢竟那個工作環境肯定每天都有非常多的性騷,那你自己選這職業不轉職,又只告一個最老實的,問題真在性騷?還是宰羊?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1-02-05 13:12:00
太長,廢文,你知道錢小豪嗎?
作者: mnb1234   2021-02-05 13:14:00
問題是沒人知道事實,就只能看這個人原本的人設了
作者: gymfantasy (nogymnodream)   2021-02-05 13:18:00
看推文就知道一堆人閱讀能力不太行我說的是要有驗傷單"之類的佐證" 而非驗傷單不然都沒有衡量標準
作者: holygoner   2021-02-05 13:22:00
除非有影片
作者: traman (無名)   2021-02-05 13:30:00
唐少萱也是很有勇氣
作者: screenwriter (容容)   2021-02-05 13:31:00
我是女生當然不認為男生應該被誣賴訴諸法律的話司法自然有其他管道去查證法官不太可能靠一片之詞定罪 不然也可以上訴任何一種冤案都是這樣的模式肯定女生的難處不等於否定男生會被誣賴
作者: SkyShih (天行者)   2021-02-05 13:33:00
人貴自重,尊嚴是贏來不是要來的,嬯永遠不瞭解只會靠腰女權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21-02-05 13:33:00
會有冤案就是因為真的有法官會憑一面之詞就斷案阿#me too活動和往年女權努力的結果就是朝著性騷性侵容易被認定的結果
作者: nanie (早安)   2021-02-05 13:42:00
推推~兩個相衝突的點到底怎麼取得平衡
作者: abbag (abbag)   2021-02-05 13:54:00
推 但真的很難取得平衡點…= =
作者: iop982002 (一尾)   2021-02-05 13:59:00
推,平衡點仍是個大難題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21-02-05 14:09:00
當你試圖分析理解案件時就會被嗆你檢討被害人啦...保持距離比較實在...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21-02-05 14:15:00
現在就女生說了算拉,網路聲量大的說妳性騷就是性騷
作者: bndan (seed)   2021-02-05 14:29:00
其實有些話不想說的太難聽而已 推文有人舉例到酒店+酒店妹假設女方報案性騷擾 姑且不論法律怎判 純看大眾的看法會是
作者: mekiael (台灣加油)   2021-02-05 14:30:00
讓司法調查就沒那麼多廢話了
作者: bndan (seed)   2021-02-05 14:30:00
那個男的好噁心還是那女的有夠不敬業? 這個例子再三告訴我們 不訴諸法律的話 玩場外就是看"大眾觀感" 在那什麼身體自主權3小的 你今天的場合你的身份搭配的事件 才是"大眾觀感"決定方向 話說回來 雞排妹(她人設和當時角色)+當時場合 然後不敢提告 這種情況被最雙標 被提想想不對勁 真的有這麼難理解嗎?還一堆人在那AV女優!=可以性騷擾..假設是在片場拍片呢 這種情況 你確定要堅持認同女方說的嗎? 不看人設不看擔當角色不看當時場合 就直接在那放身體自主權大決...只能勸這些人早早貼近"現實" 別在那跟假掰左派為伍
作者: ohmylove347 (米特巴爾)   2021-02-05 14:38:00
推,論述清晰,好文推個
作者: jader   2021-02-05 14:41:00
大推 我通常會支持被害人 但這次覺得有很多疑慮
作者: onedaymor (遠古海鰻)   2021-02-05 14:41:00
作者: lovez04wj06 (車前草)   2021-02-05 14:46:00
還不快提告
作者: geige   2021-02-05 14:47:00
我覺得他應該是有被摸,但不然個性上雞排應該告過很多人了,我主觀認為翁帶有開玩笑意味的摸一下,畢竟他改歌詞有那麼一點點要歌詞上微微吃豆腐的異味,可是雞排妹不喜歡翁,那就是性騷擾意味
作者: lushoulian (老呂)   2021-02-05 14:52:00
這情節電影有看過,很專業描述,結果呢?
作者: brolli (broli)   2021-02-05 14:59:00
會不會太高估鄉民了??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21-02-05 15:00:00
李聖傑 哭哭
作者: a49725119 (cc)   2021-02-05 15:02:00
人家是女生 贏一半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21-02-05 15:07:00
連曾國城這種常態性都會擁抱來賓的都被抹了
作者: CoolShow   2021-02-05 15:18:00
第一段論述完全正確,還有白目仔在嗆人邏輯在哪有夠好笑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2-05 15:22:00
多數情況舉證真的不易,不論是受到性騷擾的一方,或是明明沒做的一方。能像福灣事件那樣剛好拍到前董座對女大生伸出鹹豬手,或是之前停車場親子廁所監視器還男子清白的,都是少數。有女兒的得擔心吃了虧無法證明,有兒子的也要擔心會不會為沒犯過的錯而背負罵名……真難唉
作者: jasmineapple (席得)   2021-02-05 15:27:00
作者: bannafish (Sous le ciel de Paris)   2021-02-05 15:32:00
提出一個想法,既然舉證有困難,性騷難認定,她為何不準備充分再公諸於世?現在只是讓人覺得她在博版面啊~我女生也支持反擊,但她讓我很多質疑。。。
作者: magic999 (小虎)   2021-02-05 15:33:00
你還搞不清楚問題根本不是性騷擾的真實性,而是這個人被性騷擾的反應及處理方式太反智了好嗎
作者: LarryST (Larry才是真愛)   2021-02-05 15:48:00
作者: latine0404 (RE. kine)   2021-02-05 16:20:00
這篇不錯 推個
作者: rukawa514 (轉一轉舔一舔放到嘴巴裡)   2021-02-05 16:21:00
我就被污賴過,超氣
作者: TZephyr (塞佛)   2021-02-05 16:23:00
作者: afflic (afflic)   2021-02-05 16:42:00
反對沒證據抹黑有沒有性騷擾沒人知道沒證據指控就是抹黑不容易舉證不代表就可以抹黑
作者: Cll7do9k (CZ)   2021-02-05 16:49:00
某人再講啥 今天翁被講成這樣 雞也沒告阿 只要出嘴就能定罪 哪用告 直接就審判性騷擾了 還早就告一堆勒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2-05 16:51:00
大推
作者: Cll7do9k (CZ)   2021-02-05 16:51:00
推論沒邏輯 也完全不符合現況
作者: moonchung (小沐)   2021-02-05 16:57:00
性騷擾性質上就舉證困難
作者: joecho   2021-02-05 17:05:00
性騷擾現在是法律用語了 沒定罪前都沒有 沒啥打臉的問題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21-02-05 17:15:00
馬幼興真的慘
作者: charly4 (ealinor)   2021-02-05 17:28:00
推 但現在真的滿霧裡看花
作者: odddriver (odddriver)   2021-02-05 17:33:00
作者: afrazhao (afra)   2021-02-05 17:45:00
推這篇,把該說的都說了,性騷擾真的是任何一個性別的人都會遇到,也都有可能遇到濫用法律的人,所以老話,也是跟所有君子們說的:被騷擾就是訴諸法律,盡自己能力提供證據來舉證自己的說詞,讓法官可以有足夠的資料去為你辯護。 然後無論結果如何,希望不會造成任何一方的寒蟬效應,勇敢的表述自己的真實遭遇
作者: Zinsei (Zinsei)   2021-02-05 17:48:00
我只有一個問題,為什麼要在記者會帶自己的飛機杯?
作者: afrazhao (afra)   2021-02-05 17:51:00
噓afffic ,你自己說了有沒有性騷擾沒人可以確定,憑什麼說沒有證據就是抹黑?你有想過如果有弱勢受到性侵無法舉證要怎麼辦嗎?
作者: wingthink (蒼天的巴爾孟克)   2021-02-05 17:53:00
性侵不難舉證啊,受害者身上驗出體液or私密處驗出皮屑指紋DNA就能舉證了。性騷擾是因為很難有直接證據才會導致舉證困難
作者: james5566 (James5566)   2021-02-05 17:55:00
現在法律機制和社會民情對嬯女來說就是先告先贏 告贏不僅拿錢又能毀掉對方 就算告輸也很難被告誣告所以根本不虧 不然以為越想越不對勁這詞是怎來的 啊然後現在不告又能裝無辜可憐 賣弄女生是受害弱勢的形象來打輿論戰炒新聞 這些僅限嬯女玩法 男性可不行 還有一群自助餐女權想玩有罪推定來獵巫呢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2-05 18:04:00
突然想到,如果不論男女,遭受性騷擾,因忖無證據,故暫時按捺虛與尾蛇與加害人建立或保持聯繫,在利用電話通話或Line等文字訊息來往過程套出對方承認時、地及言或行後態度翻盤表示已取得證明可提告,會被認定是合理的取證方式,還是愈想愈不對勁?
作者: wingthink (蒼天的巴爾孟克)   2021-02-05 18:09:00
事發之後用通訊軟體一直痛罵牠讓牠道歉,這樣就有個間接證據啦,但是如果你為了套話還跟牠好來好去的,想放鬆牠的戒心,可能被當作你其實當下不在意。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2-05 18:21:00
不過如果痛罵對方得到的是警戒或對抗性的反應如我哪有啊、蕭查某/死肥宅、少往臉上貼金、想太多了吧……之類的回應,好像就完全沒辦法了。啊啊各種難
作者: afflic (afflic)   2021-02-05 18:34:00
笑死了沒有證據的指控不就叫抹黑嗎跟弱不弱勢有什麼關係?弱勢的人就可以抹黑別人??
作者: ctwed (田)   2021-02-05 19:10:00
當自己需要無證據指控別人的時候 就會叫做討公道了
作者: LarryST (Larry才是真愛)   2021-02-05 19:14:00
翁有沒有摸我不知道,但很多時候被傷害是拿不出證據的,不是沒有證據=抹黑
作者: weitin7011   2021-02-05 19:23:00
這只能看人平時的言行,如果是雞排,我相信男方
作者: chspoutre (rrr ttt)   2021-02-05 19:59:00
大多數無證據的案件都判男方有罪 有顆鮑魚真爽
作者: satsuya0114 (satsuya)   2021-02-05 20:11:00
2樓 對話性騷擾有什麼不可以?言詞上的性騷擾也是相當不舒服
作者: omhhsib0719   2021-02-05 20:27:00
保持距離本來就是應該的,這些事就是讓所有人,不論男女,更重視界線這回事
作者: nuclearforce (強作用力)   2021-02-05 21:06:00
推個 八卦版很奇怪
作者: B08092005 (miya_419)   2021-02-05 21:21:00
八卦一堆噁男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作者: lf2net256 (宅宅)   2021-02-05 21:30:00
要告快告啦 不要一堆屁 她受傷害 難道翁的名譽就不是傷害 馬的 女權自助餐
作者: chiashun1129 (shun)   2021-02-05 21:51:00
推理性中立立場
作者: Wsh0812 (Wsh0812)   2021-02-05 23:30:00
作者: wei19 (維維)   2021-02-06 02:22:00
推 一堆人搞不清楚性騷擾的定義 在那邊酸雙標
作者: linyam (小小米)   2021-02-06 09:35:00
推推
作者: g0620 (K.O.T)   2021-02-06 11:38:00
沒證據,想公審一個公眾人物,你誰啊!?
作者: sahuee2003 (lilith)   2021-02-08 06:08:00
沒證據也沒人看到光憑她講,就能定罪就該道歉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