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在一起在快四年
雖然沒有到不喜歡他,但對他感覺的確也淡了,沒有愛的感覺。
兩個人在家就像是可以在對方面前裸體的室友,在他面前很自在可以做自己不用顧慮任何
事情。
性生活我對他興致缺缺,而他還是滿有熱情的,只是都會被我推開。
很偶爾很偶爾會覺得一直拒絕他他會傷心才會跟他做一次,頻率大概一兩個月一次?
因為我真的沒有慾望,跟他進行時也很難濕。
雖然他在生活與相處上都對我很好,很多事會以我為優先跟讓著我
他朋友和我朋友一致認為我男友愛我比我愛他多非常多。
但我覺得我的狀態其實滿傷害他的,這樣下去不如分手,而且彼此的終極目標也不一樣。
他要結婚生子,我則是不婚主義,每每聊到這個話題都會難看的收場。
接下來他研究所唸完,年底要去當兵了。
而我一直在想分手的時機點到底要在當兵前還是當兵中?
會想到要在當兵中是因為我們有養寵物而且不只一隻,也曾經討論過如果分手後誰帶誰走
。
若是在當兵前分手他要帶走的寵物等於沒人顧。
若是當兵中分手,我還可以替他顧到當完兵後,穩定下來為止。
只是周遭男性友人都說當兵中分手,不論原因是什麼都會覺得是被兵變,會更傷心。
不如當兵前分手,然後還是承諾他幫他顧寵物到當完兵,只是也要看男友能不能接受。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我們兩人是同居狀態,而且最近因為寵物實在太多,有考慮要租更大
的房子。
如果租了要分手應該會更難處理,除非他可以接受分手後彼此純當室友,一人一間房?
但我個人覺得被分手的那方根本不可能接受這種狀態。
覺得好難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