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六年的感情敵不過一個婊子

作者: Tapqou (三三三)   2020-06-10 14:57:19
※ 引述《SummerWeed (日艸)》之銘言:
: 跟男友交往六年,同居大概四年,
: 一看line,才發現都在跟女同事情慾流動。
: 看著那個對話,
: 「抓妳的頭用嘴巴」
: 「來研究妳怎麼這麼濕又容易痛」
: 「DIY給我看」
奇怪
識人不明
為啥都是別人的錯
你自己看不清眼前這個人的...
六年還沒摸清對方是怎麼樣的人
你真的有認識這個人嗎?
請你在痛罵、恨對方的同時
或許也該思考一下自己看人的眼光
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20-06-10 15:04:00
...聖人是ni ?
作者: nicole93 (尼口)   2020-06-10 15:17:00
讚 邏輯神之棒 介意存文下來 適用男女版每一篇文章*建議
作者: nann (Nann)   2020-06-10 15:30:00
蝦毀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20-06-10 15:42:00
你是不是在模仿某些人啊XD
作者: Tapqou (三三三)   2020-06-10 16:15:00
台灣人談感情沒有檢討自己眼光的文化
作者: taco11 (taco)   2020-06-10 16:53:00
模仿j大嗎
作者: alexxxxxx (ALex)   2020-06-10 17:21:00
所以遇到劈腿的人都是活該就對了?神邏輯
作者: tomopo110705 (catcat)   2020-06-10 18:13:00
請不要這樣說,如果她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人,這種說法對她很不公平,有過這種遭遇的人不是為了要讓自己心碎才選擇這個人的,這種說法非常不厚道
作者: verylikejoke (VerylikePTTJokela)   2020-06-10 18:17:00
反串喔,檢討被害者的概念,神邏輯耶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20-06-10 19:38:00
@taco11 噓~~~~
作者: chogosu (nickname)   2020-06-10 20:43:00
本來就是這樣
作者: applekiwi (最喜歡我的小bubu)   2020-06-10 20:45:00
雖然殘酷 但說出事實 個性決定一個人的行爲都住一起4年了 難到住假的喔
作者: saturn4321 (Hotcarrier)   2020-06-10 23:09:00
拜託住四年也不見得能看出一個人本性,像我初戀男友同居6年,被他劈了兩次,我也是看不出來好嗎..檢討被害者是有事嗎?
作者: Tapqou (三三三)   2020-06-11 10:01:00
感情哪有被不被害的問題...根本的出發點就錯了
作者: nann (Nann)   2020-06-11 12:41:00
感情怎麼沒有被不被害的問題...你在說什麼你知道嗎?也真心這樣認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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