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可以跟女友收房租嗎?

作者: cnn2510 (parrot)   2020-05-24 21:36:47
我是自己買房的女生, 男方搬來與我同住半年
在剛同居時我們也討論過類似的事情
最後結論是,請不要跟另一半收這個錢,最多收水電費
原因是這樣的,我可以跟原po說一下同居前後的差異
條件:雙方原本在雙北都有不用錢的住宿,買房子是女方獨立生活+預備之後結婚
房子名子女方單人,房貸裝潢家具女方全出
買房後男方希望一起住,同意每個月給女方2k (水電瓦斯補貼)
同居前花費 (都不用給家裡錢+水電費)
男方:每個月8k-12k
女方:每個月15k
同居後花費
男方:每個月12k + 2k(給女方)
女方:每個月房貸 + 10k - 2k
花費變化原因為
同居後男方每個月都煮飯15天以上,包含女方隔日的午餐
(菜錢兩個人都會買,比例大概男6:女4)
以及同居後雙方假日有時懶得出門可以膩在家裡,大幅減少很多花費
我們平日出門花費基本上是互請,只有大筆的我會要求分擔(例如每月好市多)
同居前我的想法跟你很像,會覺得如果他想要住這樣的房子
理應要付多少房租,給我1/3不為過八
卻忽略了,男友本來就不需要跟我同住,他根本不用花這個錢
而且請記得,房子本來是你的名字@@
婚前買房婚後不一定會變成共同財產,對方超沒保障的
你可能會覺得很便宜對方之類的,例如裝潢傢俱鍋碗瓢盆跟耗用品都是你買的
我一開始也這樣覺得,後來想想覺得是當時大額支出後太痛了想要對方補貼
(如果是這樣建議直接跟對方開口說想求援,不要用幫忙付房貸的說法)
過半年我存款穩定之後,跟對方一起生活發現
其實無形之中對方也一同付出很多共同支出及成本
這是當初沒想過的,會很感謝生活中有對方陪伴
不過最終我覺得原po會過這麼辛苦的原因,是因為你買的房子超過你的能力了!
(我每月支出房貸約薪水1/3-1/4)
可能要請原po想一想,當初買房子是誰的主意?誰的夢想?規劃是誰處理的?
如果當初買房另一半都沒意見,說不定他根本不需要呀(很多人可以一輩子租房)
也可能他根本不愛這個房子,在還沒確定結婚前(財產共有)
房貸怎麼能算在他頭上呢? 因為說到底,當初是你自己要買這個房子的....
但現在看來原po真的有經濟壓力,建議可以直接跟另一半求援拉~對方會比較開心
不用要房貸補貼這個真的會讓人生氣
或是簽一張本票給對方,約定每個月先給你錢,如果沒結婚分手你再慢慢把錢還他
結婚就名字改登記兩人本票撕掉
一點淺見,希望原po能參考一下
※ 引述《ccu1002 (蘑菇綿綿蓁)》之銘言:
: 代po
: 小弟是個33歲的男生
: 目前跟女友交往差不多半年了
: 最近討論到女友想住我家同居
: 女友是個27歲的上班族
: 我現在是自己住
: 房子是一年前自己貸款買的套房(快20坪左右)
: 小弟的月薪大概9W左右 但房貸背得很辛苦(房貸加管理費一個月將近5W)
: 所以如果女友來跟我同居跟她要房租會很奇怪嗎?(可能一個月8千到1萬之類的)
: 小弟有點不敢開口…她目前也是租屋 房租好像一個月一萬五左右
: 補充一下 有很多人提到房子沒持有是不是幫忙繳房貸
: 我的想法是這戶房子如果租的話也是要將近三萬 就想像成我們一起合租女友付一萬我付兩萬這樣 應該make sense吧…?
:
作者: furuya0106 (阿阿)   2020-05-24 21:52:00
可是原原po的女友本來是有租金支出的,搬去跟男友一起住租金減少、地段屋況更好、通勤時間減少,跟你的狀況不完全一樣我也贊同只收水電雜費不收房租,但原文是女友提要搬來的
作者: NinJa (fine~)   2020-05-24 22:09:00
你們情況根本不同
作者: furuya0106 (阿阿)   2020-05-24 22:10:00
女生都會覺得都要付錢了我自己住比較自在,那男方付一樣的錢卻要跟人分享一半的空間以及失去自己一個人住的爽度,有沒有將心比心思考而已,如果是男方也想對方過來一起住,他應該不會發這篇文章,推測男方並沒有這麼想同居但也沒到完全不能接受,我覺得要嘛不要同居,答應同居就頂多收個雜費,但這種情況男方想收租金彌補失去獨居爽度的想法也不能說他不對「要付錢我寧願自己住」跟「不收錢我寧願自己住」,差別只是換個性別而已,兩種想法都有點自私但都沒錯
作者: nonocom   2020-05-25 07:38:00
你這樣好像在養老公
作者: rewqasdf ( )   2020-05-25 08:25:00
你看男人同居後過得更差,他腦子壞了,妳不愛他
作者: NinJa (fine~)   2020-05-25 12:31:00
這樣很好 從其他地方弄他錢 才不會到時房子也要掛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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